产品放行程序
1.目的
使产品质量控制的各环节进一步细化,确保出厂产品安全有效。
2.适用范围
包括原材料放行、生产过程产品放行、成品检验放行及成品放行。
3.职责与权限
检验员及质量负责人。
4.程序
4.1 原材料质量放行程序
4.1.1采购部门将采购原材料送质检部检验。原材料质量负责人在原材料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
符合要求,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
a.采购过程是否符合《采购控制程序》:
b.原材料的供方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在合格供方目录内:
c.原材料的材料组成是否发生变化:
d.原材料是否具有进货检验报告:
e.进货检验过程是否满足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f.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周期内:
g.检验人员是否经培训上岗:
h.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以上符合要求后原材料检验员在检验单中签字放行,采购的原材料不合格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4.1.2 原材料质量放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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