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标识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本公司状态标识的管理规程,预防各物品存储、防护、搬运期间的混淆,明确各物品的使用状态。
2.范围
适用本公司内物料、设备、工序的状态标识管理。
3. 职责
状态标识使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质量部负责监督管理。
4.程序
4.1仓库物料储存状态牌
4.1.1仓库按不同检验状态划分为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等。
4.1.2 仓库按不同物料类型划分为原材料仓、成品仓、包材仓等。
4.1.3 标识及状态标志
a) 袋、箱、桶或栈板,都应以标签、贴纸、存卡、挂牌等形式书写物料的名称、批号或客户订单号码、
客户料号或厂内料号、包装日期、包装数量、以便识别与清点,如(物料牌绿底黑字)。
b)每种检验状态区应有明确标志:
待验物料标志--黄色,其中印有“待检”字样:
检验合格物料标志一-绿色,其中印有“合格”字样:
不合格物料标志一一红色,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
4.2半成品标识:半成品如货架划分为待检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如储物箱
划分为待检箱(黄色)、合格品箱(绿色)、不合格品箱(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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