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国家药监局通告: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国家药监局通告: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发布时间:2024-01-16 收藏

视频简介: 2024年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X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祿之源国品牌海藻面膜(精选小颗粒)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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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告: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


2024年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X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祿之源国品牌海藻面膜(精选小颗粒)等37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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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被检出

1、落总数超标、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

2、产品检出成分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不一致;

3、水杨酸乙基己酯、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等成分浓度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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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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