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政策解读|广东省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调整为按普药管理
政策解读|广东省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调整为按普药管理

政策解读|广东省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调整为按普药管理

发布时间:2023-04-13 收藏

视频简介: 近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新政策,广东省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不再参照特殊管理药品管理,调整为按照普通药品管理。

详情介绍

近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新政策,

广东省内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不再参照特殊管理药品管理,调整为按照普通药品管理。

对于该项政策,有以下几个重点:

1、本次调整不影响连锁总部和零售的政策,只有批发受影响,连锁、零售依然只能经营胰岛素。

2、批发企业申请增加(核减)蛋肽范围的(含只做胰岛素的)统一按“A127 药品经营企业(批发)申请增加(核减)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事项申请,蛋肽按普药管(即不需要与公安联网之类的),但要冷链设施设备。(批发要有此范围才能经营蛋肽)

3、目前办事指南、许可系统均已更新,企业应按新的办事指南要求申请。

私信我获取办事指南链接哦(含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资料、收费标准),

欢迎点赞收藏!

评论
分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