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飞检停业整顿,药企状告质量负责人,要求赔偿企业损失!

飞检停业整顿,药企状告质量负责人,要求赔偿企业损失!

发布时间:2022-09-27 收藏

视频简介: 近日,一药企因飞检被查出多项缺陷,停业整顿3个月,损失惨重,于是,该企业将质量负责人马某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在职所有工资8万余元,并赔偿企业经济损失74万余元。到底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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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检停业整顿,药企状告质量负责人,要求赔偿企业损失?!

近日,一药企因飞检被查出多项缺陷,

停业整顿3个月,损失惨重,

于是,该企业将质量负责人马某告上法庭,

要求其退还在职所有工资8万余元,

并赔偿企业经济损失7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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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理由为马某作为质量负责人

却未能履行质量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和义务,

导致单位被停业整顿3个月,产生了巨大经济损失。

这一案,你觉得法院该怎么判?

我们不得不思考,

月收入7000的马某,在质量管理工作中,

是否真的具备话语权?

该司的质量人员、质量制度是否真的完善?

飞检不合格是否该由职员(质量负责人)来承担?

而正如我们所思考的,

该企业在实际工作中,

并未采纳马某反映的人员配备不符合管理规范问题、

配置的工作人员也并不符合规范要求、

实际现场操盘还有企业法人、负责人进行管理,

出现问题不应由员工担责。 

由此,法院驳回了企业的追责诉求。

但不得不说,经由此案,

质量负责人一岗,真是大写的危!

不仅要面临“个人罚”风险,还要面临企业的追责风险,

实为难上加难。

那么,质量负责人应如何防范“个人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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