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感谢关注CIO在线!根据规范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生产过程中应当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同时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应当定期检查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并评估其适用用和有效性”。企业应当根据具体生产操作、设备设施等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交叉污染的风险,并评估其适用性和有效性。如您需要更多服务,请联系CIO合规保证组织。
本文档为全面内审模板-整改方案,适用于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全面内审、年度内审工作...
本文档为委托储存配送审计计划,适用于药品经营连锁总部搭建/优化经营质量管理体...
本文档为计量计划,适用于药品生产(非无菌制剂)、药用辅料生产、药包材生产企业...
本文档为审批页VMP-QAD-2016001 2016年度验证进度计划,适用...
本文档为VMP-QAD-2016001 2016年度验证进度计划,适用于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