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类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实施后,医疗器械批发和零售的区别点主...
第一次提问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实施后,医疗器械批发和零售的区别点主要在于销售对象不同。医疗器械批发,是指将医疗器械销售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或者其他有合理使用需求的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医疗器械零售,是指将医疗器械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如果批发和零售这样定义,连锁总部的经营方式,要改成批发吗?如不改,连锁总部能把医疗器械配送给连锁门店
CIO在线-路路通的回答:

你好,感谢到本平台提问,

连锁企业的经营方式是以零售终端集散配送表现的,所以它其实是没有具体销售行为的,产品销售行为是由连锁旗下的各个终端连锁门店完成,总部的作用就是储存及配送(物流);所以方式上不能列入批发,但除销售其他内容都按批发执行管理,所以才会有零售(连锁)这种特殊的经营方式出现,是为了区别一般零售和批发。

如有更多了解,可以通过下方获知更多!

e邀专家:汇聚医药专业洞见,助力卓越决策

相关问答

分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