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3. 办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4号
4. 药监咨询:027-8711152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2、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3、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4、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
3、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4、办结 (时限:2个工作日)
5、送达(时限: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带有变更记录页的完整副本);
5 、原许可事项内容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
6 、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延续实行“承诺制”的应提交:《许可证》适用“承诺制”延续情况确认表;
8、延续实行“承诺制”的应提交:化妆品生产企业申请《许可证》延续承诺书;
9、延续不实行“承诺制”的需提交:生产环境条件和生产用水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
10、延续不实行“承诺制”的需提交: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包含:质量体系内审计划、内审报告、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化妆品生产许可自查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经办人);
12、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化妆品生产许可是怎样分类的?如何申报化妆品生产许可?
答: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2015年12月15日),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分类是以生产工艺和成品状态分为七类: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其他单元。特种沐浴露、香皂、其他齿用产品、有抗菌、抑菌功能的洗手液不在发证范围。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需要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