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B19-B26窗口
4、咨询电话:0731-8221369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第二十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申请人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期间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续许可申请,并承诺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申请人应当对提交资料和作出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逾期未提出延续许可申请的,不再受理其延续许可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受理:1个工作日
2、资料审查:3个工作日
3、审核:1个工作日
4、办结:0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化妆品生产许可续证改造指导
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开展自 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4、申报企业提交原许可事项(如生产场地、生产条件、发 证单元、检验能力、生产技术和工艺等)未发生实质性改 变的承诺书;
5、《授权委托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申报材料是否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答:需要,申报材料必须每页都加盖单位公章(除已加盖红章的资料外)。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