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现场办理
3. 办理地点:广州市黄花岗街道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一楼受理大厅任一窗口
4. 药监咨询:020-3788601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再注册的药品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并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2.审查(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3.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4.制证(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送达(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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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1.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
2.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3.五年内生产、销售、抽验情况总结;
4.五年内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因品种转移、更改文号等原因发生批准文号变更的是直接新增文号吗?
因品种转移、更改文号等原因发生批准文号变更的,请在原文号数据基础上填写变更,不得直接在系统中增加新文号的数据。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