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616号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行政受理1号窗口。市内可乘85路、267路公交车到科发路口科高路站;116路、83路公车到科发路口(海源北路)站下车即到
4、咨询电话:0871-68571817/68571936/6857196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第二十三条化妆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一)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的; (二)企业主体资格被依法终止的; (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四)化妆品生产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化妆品生产许可的其他情形。 化妆品生产企业申请注销生产许可时,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注销可能影响案件查处的,可以暂停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
2、受理(即时办理)
3、审查(即时办理)
4、决定(即时办理)
5、送达

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股东会(董事会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注销的文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结果样本
无
常见问题
无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