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B1层1-8号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431-8275281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与集团内部具有控股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共用前处理和提取车间的,该车间应归属于集团公司内部一个药品生产企业。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查决定(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2、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3、生产工艺、工艺参数相关资料;
4、车间使用方拟生产品种的关键生产步骤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和产能;
5、车间所属方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6、《集团内部共用前处理和提取车间申请表》;
7、车间所属方及车间使用方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提取企业和制剂企业是否都需要通过GMP符合性检查?
答:需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