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二层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4、咨询电话:0311-6663526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依法予以受理。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9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11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3个工作日)
4、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不纳入计时)
申请材料
1、涉及变更的各类人员简历;
2、规章制度;
3、医疗机构变更情况;
4、自查报告;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告知承诺书;
7、涉及变更的诊、治项目及使用放射性药品品种;
8、涉及变更的仪器、设备和房屋设施情况;
9、《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0、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河北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11、《放射诊疗许可证》;
12、《辐射安全许可证》。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在服务指南中有详细的说明。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