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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河北省 化妆品-生产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二层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4、咨询电话:0311-6663526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6号)第二十条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申请人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期间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续许可申请,并承诺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申请人应当对提交资料和作出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逾期未提出延续许可申请的,不再受理其延续许可申请。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3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5、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不纳入计时)

>>委托办理咨询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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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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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3、化妆品生产许可(延续)告知承诺书;

4、原许可事项内容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自查报告。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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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在服务指南中有详细的说明。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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