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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药监局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申报资料编撰要点》,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保障备案工作质量,提升备案工作效率。
《编撰要点》将制剂名称及命名依据、说明书及标签设计样稿、处方组成来源及理论依据、配制工艺及工艺研究资料、质量研究试验资料、原辅料来源及质量标准等16大项申报资料细化为41小项,逐项明确申报资料编制要求。
《编撰要点》一是突出规范性。如统一备案表格填写规则、说明书标签版式及全项资料填报标准,明确制剂名称不得使用“宝、灵、强力、速效”等夸大暗示用词,细化处方溯源、临床佐证材料报送相关规范。二是突出科学性。如限定提取溶剂仅可选用水、植物油、蒸馏酒、规定浓度乙醇,细化工艺小试中试、工艺验证、质量方法学验证要求,相关研究均需留存完整试验数据与对应图谱。三是突出实用性。如结合院内临床实际划分毒理试验豁免条件,明确长期临床使用、古代经典名方等情形可豁免相关试验,含毒性药材、配伍禁忌品种需补充安全性研究,切实降低合规申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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