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温州齐鑫药品零售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于2011年05月10日登记注册,主营药品零售。该药店有一阴凉区,用于储存20℃以下储存的药品。2023年10月31日,执法人员对该阴凉区进行检查时,发现阴凉区温度为24℃。另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8月10日从肇庆市用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处购进1袋“金丝皇菊代用茶”在其经营场所销售,售出了10包,自行食用了19包,剩余71包。上述“金丝皇菊代用茶”产品类别:代用茶,生产企业:安徽盛信和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安徽省豪州市高新区老君大道西168号1栋层、2栋2层,规格:100朵(1朵/包),生产日期:2022年04月20日,保质期:1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过期后未售出,计货值56.8元,违法所得0元。2023年10月31日被本局查获。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1、没收上述过期的“金丝皇菊代用茶”71包;2、对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3、对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为了推广产品,在多个平台网店“抖音平台”宣传产品为“0负担”,经营的“快手平台”iFiona菲奥娜无迹可寻心机3色遮瑕膏,宣传“敏感肌可用”,经营的“淘宝平台”店铺iFiona菲奥娜凝采修颜隔离霜保湿打底隐匿毛孔清爽养肤素颜妆前乳宣传为“适用于任何肤质”,广告内容,是由许艳梅设计制作,设计制作时间为2个工作日,制作费用为384元(工资结算)。以上内容是2023年1月初在“抖音平台”、“快手平台”、“淘宝平台”的店铺发布。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内容具体的出处。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536元整;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583043036R法定代表人李井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3﹞2-269号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决定日期2024/1/8处罚内容1.没收不合格红花(批号2220801)120kg;2.没收违法所得伍万陆仟零柒拾元(56070元);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2.5倍的罚款计贰拾伍万元(250000元);罚没款共计叁拾万陆仟零柒拾元(306070元)。罚款金额(万元)2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5.607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违法事实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3〕337号),标示为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批号2220801)经上海市崇明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YC20230301。检验项目为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检查】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处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数据来源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9570665状态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监督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临床试验监督抽查,发现维泰医疗科技(常州)有限公司申报注册的外周药物(紫杉醇)涂层球囊导管(受理号:CQZ2200024)存在临床试验产品真实性问题。该产品注册检验报告中显示的收样日期早于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购进日期,注册检验报告所用检验产品不是由该公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该注册申请项目不予注册,并自不予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再次受理该项目的注册申请。特此通告。国家药监局2024年1月5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2023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北京市2023年药品(含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市化妆品生产环节(含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及互联网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共完成监督抽检1600批。现将已核查过的4批次不合格产品(详见附件)予以公告。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化妆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特此公告。附件:北京市2023年第二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5日附件北京市2023年第二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序号1234标示产品名称久益彩染焗油膏棕黑色芳香植吾律动马鞭草酮迷迭香纯露Garysoon金缕梅毛孔收敛水娇肤多效祛痘露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注册人:北京御奇日通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北京市贵佳美工贸有限公司备案人:北京欣悦佳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北京丽倍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境内责任人:品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博爱化妆品有限公司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注册人: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路9号院14号楼519,生产企业: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衙门村吉祥路57号备案人:腾仁路22号6幢3层314室,生产企业: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8号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8号开发区办公楼501室-629北京市顺义区南彩裕鑫街1号被抽样单位名称网店商铺名称:拼多多百莲凯美容养生店北京欣悦佳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品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店商铺名称 :淘宝西安馨馨化妆品被抽样单位地址/腾仁路22号6幢3层314室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8号开发区办公楼501室-629/包装规格120g500ml30ml30克标示批号P24AB1SF0044LBS23010401/BA20211126标示生产日期//02/03/2023/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4/1/232026/1/302/03/20262024/11/26标示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北京北京北京北京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国妆特字G20151393京G妆网备字2022003320国妆网备进字(京)2021000294京G妆网备字2019002755标示生产许可证号京妆20160049京妆20160043/京妆20160031检验机构名称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不符合规定项目对苯二胺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菌落总数西咪替丁检验结果0.574100 CFU/ml18000CFU/g3609 μg/g规定要求≤2.0≤100 CFU/ml≤1000 CFU/g不得添加备注/经查,实际生产企业不存在生产抽检批次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违法事实。/北京博爱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此件主动公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01月05日印发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委托方为广州市康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受托方为广州美淳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脸面祛痘维肤膏等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特此通告。国家药监局2024年1月4日6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标示产品名称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包装规格标示批号标示生产日期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标示生产许可证号检验机构名称不符合规定项目检验结果规定要求好脸面祛痘维肤膏委托方:广州市康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受委托方:广州美淳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艺影街11号1501房,受委托方: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环村西路自编3号A栋一层、二层成都健尔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彭州市丽春镇丽蓉店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丽蓉大道120号4栋102号20gGBB060220220602保质期:3年,限期使用日期:20250601广东粤G妆网备字2018226106粤妆20170434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特比萘芬检出,<0.02mg/kg(最低定量浓度为0.02mg/kg)不得添加YULYNA虞琳娜炫色指甲油Z19委托方:广州偌友贸易有限公司,被委托方:义乌市瑞雪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越秀区环市东路372号716自编B01,被委托方:浙江省义乌市上溪工业区潮涌路66号无锡泉溪商贸有限公司,网店商铺名称:蘑菇街苏小朵美妆专营店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归山路8号5栋一楼A012室7mlZAE0719/2025/05/17浙江粤G妆网备字2019230586浙妆20160112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2-二氯乙烷4.09μg/g不得添加玫丽盼婉黛风染发膏7-srMP号(配合婉黛风双氧乳6%使用)经销商:玫丽盼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制造商:玫丽盼株式会社经销商: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25FA1、D2室,制造商:大阪市都岛区善源寺町2-3-35江阴市汤尼英盖形象设计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梁溪区人民中路139号恒隆广场商场二楼220/220-1/220-2/220-3铺位80gHFT01/202408上海(日本进口)国妆特进字J20160098/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0.068%不得添加百萃宁婴儿保湿修护霜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鹤云路9号之二句容市茅山镇乐贝优母婴生活馆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茅山镇春城集镇门市农贸路南1幢101、102、103、104号30gHLFC2601/20250325广东粤G妆网备字2021036892粤妆20170505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卤倍他索丙酸酯3.67μg/g不得添加氯倍他索丙酸酯5.12μg/g不得添加赛庚啶1.51×105ng/g不得添加爱无可及婴儿草本益肤霜江苏娇颜芭比化妆品有限公司泗洪县太平镇楼尚路西侧南宁市可爱可心母婴用品生活馆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7号东盟商务区服务中心一楼006号房15g221004-1B/20251003江苏苏G妆网备字2022004437苏妆20160023初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特比萘芬0.083mg/kg(复检结果)不得添加诺必行婴宝护肤霜上海贞贤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南桥环城西路1500号2幢-1,3幢-6,4幢丰都县六乖乖母婴用品经营馆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139号18gZ3A0701/20260106上海沪G妆网备字2022014616沪妆20190015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特比萘芬0.064mg/kg不得添加备注:上海贞贤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2023年,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医疗器械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持续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医疗器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械安全。现将8起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典型案例信息公布如下。一、绍兴颜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医疗器械案2022年5月26日,浙江省药品稽查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组织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绍兴颜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当事人生产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液体伤口敷料”抽样检验。经检验,在产品中检出备案产品技术要求以外成分。经查,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液体伤口敷料”,涉案货值金额838899.6元。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2023年5月17日,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200000元的行政处罚。二、广州市富太医疗美容仪器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案2023年3月30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富太医疗美容仪器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经查,当事人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塑拉提”和“面部女王”,涉案货值金额29600元,违法所得17600元。当事人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2023年7月12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7600元、罚款490000元的行政处罚。三、南昌优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2023年1月16日,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南昌优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涉案货值金额71085元,违法所得36152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3年3月27日,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36152元、罚款1137360元的行政处罚。四、惠民施尔明医学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2023年6月14日,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民施尔明医学视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硬性角膜接触镜护理液”和“透气角膜接触镜润滑液”,涉案货值金额76044元,违法所得76044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3年8月17日,惠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76044元、罚款1140660元的行政处罚。五、上海费丹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案2023年1月20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协查线索,对上海费丹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至2022年1月期间,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FX80 classix空心纤维血液透析滤过器”,涉案货值金额120960元,违法所得18719.81元。当事人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2023年11月21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8719.81元、罚款967680元的行政处罚。六、河北美沃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第二类医疗器械案2022年1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河北美沃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第二类医疗器械“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涉案货值金额135000元。当事人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2022年6月27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75000元的行政处罚。七、重庆世代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未依法注册第三类医疗器械案2023年1月11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世代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未依法注册第三类医疗器械“调QNd:YAG激光治疗机”,涉案货值金额75000元。当事人使用未依法注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2023年4月20日,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产品、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八、贺州市中医医院使用未依法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案2022年10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贺州市中医医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未依法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语言认知康复系统”,涉案货值金额98500元。当事人使用未依法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2023年2月15日,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产品、罚款502350元的行政处罚。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浙江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公告第2期中,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豆根(批号:1752206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复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报告编号:ZF202315281)。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6日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克州市监处罚〔2023〕23号处罚名称阿图什市艺指独秀美容养生店使用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案处罚类别1-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使用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案处罚依据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阿图什市艺指独秀美容养生店统一社会信用代号 92653001****TB7K居民身份证号411381****7124法定代表人姓名孙****处罚结果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17瓶脏脏胶和1瓶可卸底胶;2、并处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13日处罚机关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前状态罚款已交地方编码-数据更新-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序号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克州市监处罚〔2023〕29号处罚名称阿图什市娇美月养生馆经营化妆品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处罚类别1-处罚类别2-处罚事由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处罚依据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阿图什市娇美月养生馆统一社会信用代号92653001****WG21居民身份证号653021****0825法定代表人姓名孜****处罚结果责令阿图什市娇美月养生馆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如下减轻处罚:1、警告;2、并处罚款1000元(壹仟元整)。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8日处罚机关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前状态罚款已交地方编码-数据更新-备注-相关推荐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