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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主体名称:赤峰市锦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2MA7YPPN79L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药监处罚〔2024〕202号
处罚名称:赤峰市锦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当事人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处罚结果: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没收个性化基台22个、钛柱19个、钛合金专用切削液2桶,罚款人民币375.09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2-01
处罚生效期:
处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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