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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嘉兴詹阿东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药品经营案(嘉南市监处罚﹝2026﹞519号)

    主体名称嘉兴詹阿东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嘉南市监处罚﹝2026﹞519号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决定时间2026-06-26处罚内容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购进药品,未核实供货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未建立和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药品与非药品(医疗器械)未分开存放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未记录药品储存区域温湿度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购进医疗器械,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劣药(超过有效期)维生素B6注射液260支和盐酸川芎嗪注射液20支;3、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大写:肆佰元整);4、罚款165000元(大写:拾陆万伍仟元整)。罚款金额(万元)16.500000没收违法所得0.04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嘉兴詹阿东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使用劣药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违法事实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4日,当事人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东升路西马桥嘉航A17幢105号的诊所内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被我局依法查获。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购进药品,未核实供货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未建立和执行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药品与非药品(医疗器械)未分开存放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未记录药品储存区域温湿度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购进医疗器械,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劣药(超过有效期)维生素B6注射液260支和盐酸川芎嗪注射液20支;3、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大写:肆佰元整);4、罚款165000元(大写:拾陆万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处罚机关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402307358680X数据来源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000MB19062420

    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 浙江省
  • 浙江省瑞安鸿源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经营案(瑞市监处罚﹝2026﹞889号)

    主体名称瑞安鸿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瑞市监处罚﹝2026﹞889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时间2026-06-25处罚内容本局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非法渠道购入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复方桔梗麻黄碱糖浆(批号:H52020632)10盒;2、罚款30000元(叁万元),上缴国库。罚款金额(万元)3.000000没收违法所得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瑞安鸿源大药房有限公司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使用环节)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违法事实本局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构成非法渠道购入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复方桔梗麻黄碱糖浆(批号:H52020632)10盒;2、罚款30000元(叁万元),上缴国库。处罚机关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3810990318186数据来源单位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3810990318186

    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 浙江省
  • 浙江省海宁市京昇堂医药有限公司布衣大药房涉嫌串换药品案(海医保罚决字﹝2026﹞第000007号)

    主体名称海宁市京昇堂医药有限公司布衣大药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医保罚决字﹝2026﹞第000007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时间2026-06-25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退回所涉医保基金934.40元;处损失金额1倍罚款,罚款934.40元。罚款金额(万元)0.093440没收违法所得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海宁市京昇堂医药有限公司布衣大药房涉嫌串换药品案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违法事实当事人海宁市京昇堂医药有限公司布衣大药房串换药品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退回所涉医保基金934.40元(玖佰叁拾肆元肆角);2.处违规金额1倍罚款,罚款934.40元(玖佰叁拾肆元肆角)。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处罚机关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481MB158217XN数据来源单位海宁市医疗保障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481MB158217XN

    监管 / 医保 / 医保 浙江省
  • 浙江省青田县华桥医药有限公司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医保罚决字﹝2026﹞第000008号)

    主体名称青田县华桥医药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医保罚决字﹝2026﹞第000008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时间2026-06-25处罚内容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柒佰玖拾元叁角陆分(¥25,790.36)罚款金额(万元)2.579036没收违法所得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青田县华桥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定点医药机构串换项目、协助他人冒名购药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案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违法事实当事人青田县华桥医药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9弄4幢6-4号、6-5号、6-6号实施了定点医药机构机构串换项目、协助他人冒名购药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柒佰玖拾元叁角陆分(¥25,790.36)。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处罚机关青田县医疗保障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2522MB1674963B数据来源单位青田县医疗保障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2522MB1674963B

    监管 / 医保 / 医保 浙江省
  • 浙江省青田县保康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青医保罚决字﹝2026﹞第000009号)

    主体名称青田县保康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医保罚决字﹝2026﹞第000009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时间2026-06-25处罚内容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佰陆拾捌元整(¥768.00)罚款金额(万元)0.076800没收违法所得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青田县保康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定点医药机构串换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案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法事实当事人青田县保康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少年宫路47号实施了定点医药机构串换项目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佰陆拾捌元整(¥768.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处罚机关青田县医疗保障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2522MB1674963B数据来源单位青田县医疗保障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2522MB1674963B

    监管 / 医保 / 医保 浙江省
  • 安徽省蚌埠润一堂药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案(蚌市监处罚﹝2026﹞21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蚌埠润一堂药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3MADJQ27BXA法定代表人王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蚌市监处罚﹝2026﹞217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6-06-26处罚内容1;罚款贰仟伍佰元; 2;没收金钱白花蛇4包。罚款金额(万元)0.25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2026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查见待售中药湘济堂?金钱白花蛇4包(规格:2条/包 批号:251101),产品外包装上未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购进票据等材料。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涉案中药4包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违法事实湘济堂?金钱白花蛇(银环蛇幼体)是由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银环蛇蛇干制品(人工繁育)是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从湖南省臻华农业种养有限公司购进的。当事人提供了购进湘济堂?金钱白花蛇的随货通行单据、发票、生产厂家的资质材料。 金钱白花蛇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目录中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依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野生动物整体的价值,按照《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所列该种野生动物的基准价值乘以相应的倍数核算。具体方法是:(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和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核算”和第七条第一款“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价值,按照同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执行。”的规定,当事人销售的湘济堂?金钱白花蛇评估价格为1000元/条,人工繁育按照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五十执行,涉案产品价值金额5000元。 经协查,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生产上述批次金钱白花蛇时,未在最小销售单位包装上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当事人销售上述批次湘济堂?金钱白花蛇1包,库存4包,购进价格110元/包,销售价格300元/包、销售数量1包。处罚依据当事人未持有专用标识出售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经科学论证评估,纳入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或者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并适时调整。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或者备案,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的规定。处罚机关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30032809547X9数据来源单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000MB1691587J

    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 安徽省
  • 河南省内乡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器械经营案(内市监处罚﹝2026﹞219号)

    内乡县第二人民医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325419245111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325419245111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市监处罚﹝2026﹞219号处罚类别没收非法财物;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6-06-26处罚内容1、没收中频电疗仪一台和红外线治疗器一台;2、处以20000元罚款。罚款金额(万元)2.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823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220411违法事实2026年4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内乡县第二人民医院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院使用有中频电疗仪(生产日期:2020--9-9;使用期限:2025-9-9;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20182260082)和红外线治疗器(生产日期:2021年12月23日;使用期限:3年;注册证编号:渝械注准20202090010)。该院涉嫌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处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1修订)》处罚机关内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25MB1768126X数据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000MB1912677J备注— —处罚领域市场监管

    监管 / 行政处罚 / 医疗器械 河南省
  • 湖南国大万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辰溪仙人湾分店药品经营案(辰市监处罚﹝2026﹞54号)

    湖南国大万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辰溪仙人湾分店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辰市监处罚﹝2026﹞54号处罚决定日期2026-06-26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5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章第十节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违法事实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贮藏药品,现场温度过高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一章第一百二十六条处罚机关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23MB1723374B处罚类别罚款数据来源单位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23MB1723374B

    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 湖南省
  • 湖南省辰溪县丹山大药房北门阁店医疗器械经营案(辰市监处罚﹝2026﹞53号)

    辰溪县丹山大药房北门阁店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辰市监处罚﹝2026﹞53号处罚决定日期2026-06-26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20000元罚款金额(万元)2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未查验供货者资质和留存购进票据处罚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机关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23MB1723374B处罚类别罚款数据来源单位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223MB1723374B

    监管 / 行政处罚 / 医疗器械 湖南省
  • 广东省韶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曲江豪苑分店药品经营案(韶曲市监处罚〔2026〕3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韶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曲江豪苑分店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21MA56HU794C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黄文活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韶曲市监处罚〔2026〕34号违法行为类型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事实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罚款金额(万元)0.1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6-06-26处罚机关韶关市曲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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