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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25年第4期)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13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详见附件)。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目前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要求涉事企业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整改。附件:2025年第4期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26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附件2025年第4期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序号药品品名标示生产企业名  称药品规格生产批号检品来源检验依据检查结果不合格项目检验机构名称备注1蜜款冬花安徽省津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C2404C1350长安医院有限公司《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枳壳湖北聚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40601西安福满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3蜜款冬花湖南春可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240402西安中药集团临潼公司福寿堂大药房《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含量测定】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4海风藤亳州金芍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20301柞水县下梁镇中心卫生院石翁分院《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性状】【检查】商洛市药品检验所5谷精草河北康典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4073001汉中市康泽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不符合规定【性状】【检查】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6土鳖虫安国市深豪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C518250301咸阳秦都传世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不符合规定【性状】【检查】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7地骨皮永州市众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41102咸阳弘藤百草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秦都秦皇路中医诊所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检查】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8 山萸肉  山西欣晋元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50103洋县利康堂药品超市有限公司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不符合规定【检查】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9鸡矢藤四川金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药饮片240601汉中吕小明医药有限公司《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不符合规定【性状】【鉴别】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10 土鳖虫  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中药饮片2411836102秦都区林凯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国药典》2020年版第一增补本不符合规定【性状】【检查】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1双向拉伸聚酯/镀铝双向拉伸聚酯/聚乙烯药用复合膜西安鼎立包装制品有限公司140mm25060210西安鼎立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DLC002-2022不符合规定【溶剂残留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2金肾消肿片西安中医肾病医院每片重0.34g230905西安中医肾病医院有限公司医院提供的质量标准不符合规定【含量测定】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13厚朴陕西天谷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20240304陕西三木医药有限公司五七零二分公司《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含量测定】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监管 / 产品质量公告 / 药品 陕西省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5年度年报的公告

    2025年第29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及罚款处罚。  请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于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报送2025年度年报。  特此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26日

    监管 / 其它 / 药品 广东省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厦门藏蓁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厦门藏蓁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闽妆20200009)予以注销,特此公告。附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29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2025年第六批)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证编号生产地址注销原因厦门藏蓁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1350212MA329E8P7K闽妆20200009厦门市同安区榕溪路7号四楼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监管 / 其它 / 化妆品 福建省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暂停经营的通告(2025年 第69号)

    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国大药房(普洱)淞茂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滇AA879a0004)向我局提交暂停经营活动报告,现予以通告如下:该企业自2025年12月26日起暂停在云南省范围内从事药品批发经营活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任何药品经营活动。如需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恢复经营的,需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报告,并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经营活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的,予以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29日

    监管 / 其它 / 药品 云南省
  • 广州市东辉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案(穗云市监处罚〔2025〕2055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5〕2055号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金额(万元):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45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事实:根据抽检不合格报告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26日向当事人现场送达由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HC20250106),报告显示:样品名称:东辉烫发液,批号:DH250525,限用日期:20280524,包装规格:1.0L,生产单位:广州市东辉化妆品有限公司,检验结果:(1)本品批件与标签标识一致,(2)未检出批件及标签标识的巯基乙酸。检验结论:本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合格。当事人承认上述抽检不合格报告中对应名称批次的产品为其生产,对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检验依据和检验结论均无异议,未提出复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在当事人的协助下于留样室发现上述抽检不合格报告中对应名称批次的产品3盒(1号剂1.0L+2号剂1.0L为一套盒),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现场将上述3盒留样现场进行销毁。因当事人涉嫌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5月26日试生产“东辉烫发液”(批号:DH250525,限用日期:20280524,规格:(1号剂1.0L+2号剂1.0L)/盒)39盒,其中3盒用于留样。用于留样的3盒上述产品于2025年11月26日在我局执法人员见证下现场销毁,其余36盒于2025年5月27日售出,单价12.5元/盒,销售收入450元。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抽检报告后,立即对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采取召回措施,但是由于出货时间较久,经销商已通过零售方式售完,召回数量为零。综上,我局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450元,货值为487.5元。由于当事人用于生产上述涉案化妆品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和设备也用于生产其他合法产品,非专门用于生产上述涉案化妆品,依法对其涉案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不予没收。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证据提取单、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NO.HC20250106)、当事人《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涉案产品生产记录、销售出库和送货单据等相关证据材料。处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处罚内容:我局于2025年12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其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鉴于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检查,如实交代并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从轻情节选择处罚幅度。综上所述,当事人生产经营未检出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成分的特殊化妆品“东辉烫发液”(批号:DH250525,限用日期:20280524,规格:(1号剂1.0L+2号剂1.0L)/盒)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构成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违法行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450元;二、罚款50000元(罚没共计50450元)。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行为。当事人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纳到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市东辉化妆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0111550561566W法定代表人:王长会处罚决定日期:2025-12-25公示截止期:2028-12-25处罚机关: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监管 / 行政处罚 / 化妆品 广东省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江西锦胜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

    2025年第106号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江西锦胜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你公司按照《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西锦胜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知》要求,完成整改后向我局提出了复产申请。经我局检查组跟踪检查,认为你公司已基本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现同意你公司恢复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江西省
  •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5年12月17日,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注销湛江市赤坎区人福药店等3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附:赤坎区注销情况表。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26日 附表 赤坎区注销情况表序号许可证号许可证有效期限企业名称注销时间注销原因1粤DB7590004202030/3/10湛江市赤坎区人福药店2025/12/26企业申请2粤CB759A3572028/4/12湛江市赤坎区志祥食品店2025/12/26企业申请3粤DA7590006692030/7/24湛江市扶泽轩大药房店(个人独资)2025/12/26企业申请

    监管 / 其它 / 药品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正2025年第1期广西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有关内容的通告

    现对《2025年第1期广西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2025年第4号)有关内容更正如下:一、原公告发布信息经检验,发现不符合规定药品29批次。二、更正内容经检验,发现不符合规定药品28批次,具体内容见附件。特此通告。 附件:2025年第1期广西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情况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

    监管 / 产品质量公告 / 药品 广西壮族自治区
  • 2025年第2期广西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2025年 第11号)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和日常监管需要,我局组织对广西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抽查检验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对公告不符合规定产品,我局已组织相关监管部门采取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5年第2期广西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情况汇总表2.不符合规定项目小知识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

    监管 / 产品质量公告 / 药品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天津市关于将北京嘉事爱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失信”的公告

    根据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嘉事爱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在医药购销中给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的操作规范(2025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5版)》要求,将北京嘉事爱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失信”,失信行为时效标准的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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