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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市监食检发〔2026〕4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447批次样品,检出48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老廖酒坊销售的、标称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老廖酒坊生产的糯谷酒,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贵州省贵阳云岩默冠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省贵阳花溪健强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巧克力味通心酥饼干,其中日落黄、胭脂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湖北省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梦时代生活馆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武汉金锦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湖北省宜昌茶马古道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金骏眉(红茶),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康生食品(经营者为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彩墨百货商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全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无蔗糖杂粮蛋糕,其中亮蓝、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白石渡鑫旺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枨冲嘉信食品厂(分装)生产的手撕姜,其中诱惑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甘肃省白银市靖远沃美万佳超市销售的、来自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宝福堂水果经营部的柿饼,其中日落黄、胭脂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七)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落水镇百大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金福泰食品分装厂委托云南省昆明多悦多工贸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红糖,其中柠檬黄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八)酵素特卖正品店(经营者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益捌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广州晨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赣州国芝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艾纤芊益生菌果蔬饮,其中胭脂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家福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大面筋,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八十八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开发区神内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新疆阳光风趣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凝神聚内苏打水饮料,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心连心精品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甘肃吉麦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面包,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芯悦杂货店销售的、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陈氏调味品店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三)海南省屯昌南坤旺源超市销售的、来自海南金田稻贸易有限公司的小米椒(干辣椒),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四)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美丽河便民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辽宁省铁岭市昌图晖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其中诱惑红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五)湖北省黄冈市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团风店销售的、标称湖北汪水堂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六)海南省临高博厚马福升手拉手生活超市销售的、来自海南省海口龙华艺兴盛商行的红枣片,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七)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大地湾精品生活超市中心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庆阳砍柴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水黄花菜(酱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八)海南省澄迈老城福满多百货超市销售的、来自海南省海口龙华鑫佳品副食批发商行的八角,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十九)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乐多日杂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洛阳永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豆粉(湿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流能代的刘(经营者为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铭勋商店)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锐海粉条制品厂生产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一)囧班长工厂店(经营者为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百草清食品商行)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河南国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辣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马力调味品丽景街店销售的、标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兴隆焦玉龙三粉加工销售部生产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好邻里生鲜超市销售的、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鸿扬土特产商行的干百合,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四)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苹柠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广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丹皮(蜜饯),其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五)广东省广州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河区第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省赣州巧耕人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炒酸菜,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六)山东省临沂市京优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巧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坚果小饼(咸蛋黄坚果味),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七)宝应特产馆(经营者为江苏省扬州乐意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淘宝(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苏省扬州乐意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扬州绿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藕粉,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八)刻严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山养堂农产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山养堂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莲子百合芡实营养米粉,其中霉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十九)欧霆养生滋补老店(经营者为江西省南昌欧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微信(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千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薏湿糕,其中大肠菌群数、霉菌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千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经现场检查,企业未生产销售过该规格产品。(三十)知鑫茗茶专营店(经营者为安徽省亳州市知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快手(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裕禾堂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枣仁百合茯苓茶,其中霉菌数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三十一)广东省广州市每一角落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深圳市茂凯进出口有限公司总代理的BIHUN KAMPUNG爱一世咖喱味米粉(方便米粉)(原产国:马来西亚),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二)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汪洋镇宜家园超市销售的、标称广东伊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广州市富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糜粒(香辣味),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三)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福吉商贸有限公司仲村分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德州市众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孜然粉,其中多菌灵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四)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新武都路陇恩综合商行销售的、标称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分公司生产的景润蜂王浆,其中10-羟基-2-癸烯酸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分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认可其提出的异议。经现场检查,企业未生产销售过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三十五)爱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泰晤士黄杨杂货商场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深圳市欧美汇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将军牌Chex肉桂味脆米麦片(原产国:美国),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六)爱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泰晤士黄杨杂货商场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深圳西选商贸有限公司进口/经销的、Frito-LAY,INC(原产国:美国)生产的福瑞托牌勺状玉米片(膨化食品),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七)大名县京府黑芝麻小磨香油有限公司(经营者为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京府黑芝麻小磨香油有限公司)在832平台(手机微信小程序)销售的、标称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京府黑芝麻小磨香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芝麻香油,其中酸价(KOH)检验值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三十八)俄罗斯超市采购(经营者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卡伦堡食品百货商行)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明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俄罗斯新西伯利亚阿尔玛斯有限公司(原产国:俄罗斯)生产的拉盟莎亚麻籽油,其中酸价(KOH)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十九)海南省定安龙门广众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海南万宁瑞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顺陈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不符合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四十)贝贝哩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幸福妈咪(北京)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京东(手机APP)销售的、标称优赢(山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口的夹心谷物棒(蓝莓味)(原产国:韩国),其中脂肪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十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医博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今古合生命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金海康医学营养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施儿佳营养包-Ⅰ型,其中维生素C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二)小葵花益童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无锡智慧益童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合天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钙铁锌液体饮,其中钙、铁、锌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三)洋一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深圳市洋一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深圳市洋一食品有限公司代理的大华生抽酿造酱油(原产国:新加坡),其中氨基酸态氮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四)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讯脉母婴用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浙江省英珞维品牌管理(宁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钙镁锌营养饮(4阶),其中维生素A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五)杏林健康供应链(经营者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九雯百货商行)在拼多多(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安徽国善中园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维钙铁锌营养包,其中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维生素K1、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生物素、钙、铁、锌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六)河南高之邻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省珠海市三粒饮品(珠海)有限公司委托河南丰之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椰汁,其中蛋白质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七)京上堂大药房旗舰店(经营者为福建省厦门福多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宝芝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蛋白肽特殊膳食食品,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四十八)欣维安保健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江苏省南京欣维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手机APP)销售的、标称江苏欣安贝医药有限公司经销的、河南省郑州林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γ-氨基丁酸耐力运动营养饮品,其中钠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特此通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6年1月22日附件下载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监管 / 其它 / 特殊食品 全国
  • 海南省药监局专题部署研发服务平台建设 全力赋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月21日,省药监局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共享柔性智造平台和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破解产业研发与转化“断链”痛点,加速培育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海南自贸港生物医药产业生态升级注入强劲动能。会议指出,研发服务平台是打通“研发—中试—制造”产业链闭环的核心枢纽。当前,海南自贸港生物医药产业正处于政策红利释放与产业能级跃升的叠加期,高标准建设三类研发服务平台,既是破解产业发展瓶颈的务实之举,也是抢占生物医药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对实现监管服务与产业发展双向赋能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明确,要坚持规划引领与问题导向,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构建全链条体系。编制高标准建设指引,明确硬件、质控等核心要求,引导重点园区围绕特色产业错位布局,避免同质化竞争。二是强化资源整合,激发共建活力。建立“项目库”协同推荐机制,推动平台纳入省级支持范围,深化“政产学研用”融合,提供前置合规指导。三是优化监管服务,提升专业能级。实施“专人专班”结对,提供精准技术咨询;开通审评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平台拓展高附加值服务及资质申办。四是赋能科技创新,加速成果转化。建立“平台能力清单”与“科研成果清单”双向发布机制,支持参与标准制定与监管科学研究,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五是聚焦人才引育,筑牢智力支撑。遴选挂牌“监管实训基地”,完善双向提升机制;落实自贸港人才政策,增强对全球高端人才的“磁吸效应”。六是完善评估机制,营造一流生态。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评估体系,实行动态管理与优胜劣汰,强化典型案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会议强调,推动研发服务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立足自贸港特色,发挥乐城先行区先行先试政策、海口高新区产业集聚基底、洋浦开发区原料药生产要素、崖州湾科技城生物技术科研平台等优势,推动平台建设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要坚持底线思维,以高标准监管护航平台规范发展,通过“监管+服务”双轮驱动,将研发服务平台打造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助力海南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高地。

    监管 / 其它 / 药品 海南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紧盯舆情风险隐患 筑牢舆情安全防线

    “一条涉药网络舆情,可能就是一起药品安全风险的预警信号。”在自治区药品安全技术查验中心,工作人员每日对监测的全网涉药、涉械、涉妆信息进行专业审核与精准研判,及时形成舆情日报。2025年,中心构建了“日监测、周汇总、月分析”的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格局,累计发布舆情日报、周报总计346期、月报12篇,形成热点舆情分析报告5篇,切实筑牢药品舆情安全“第一道防线”。畅通专业合作,夯实数据基础。主动对接专业舆情技术机构,强化技术合作,开展7×24小时全网动态扫描,全年采集涉“两品一械”相关信息160万余条,覆盖新闻、社交平台、短视频、地方论坛等20余类信源,确保风险线索无遗漏。强化审核把关,提升研判质效。自治区药品安全技术查验中心建立严格复核机制,对第三方初筛信息从真实性、敏感性、地域关联性三个维度进行审核把关。从“网红减肥药非法添加”到“中药饮片染色造假”,从“网售处方药无处方”到“医美产品成分争议”,各类苗头性风险均被及时监测、认真研判、快速预警。深化闭环管理,推动舆情处置。2025年,针对两次负面舆情,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开展实时监测工作,通过“舆情专报”上报监测结果,确保该舆情得到高效处置,并作为重点风险因素进行动态监测。下一步,自治区药品安全技术查验中心将持续优化“监测—研判—反馈—跟踪”全链条工作机制,深化与专业机构协作,不断提升分析研判精准度,以更务实的举措,更高效的行动,筑牢药品舆情安全防线。

    监管 / 其它 / 药品 宁夏回族自治区
  • 上海市关于2026年度部分中药饮片质量抽检不合格的公告(第一期)

    各医药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28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告(2025年第47号)》有关内容,对不符合质量抽检的中药饮片进行公告(详见附件),建议医药机构采购质量合格的中药饮片。附件:中药饮片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1月21日

    监管 / 产品质量公告 / 药品 上海市
  • 广东省广州元美盛化妆品有限公司(穗番市监处罚〔2026〕43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番市监处罚〔2026〕43号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事实:经查明,“NOADD隔离防晒霜SPF50+PA+++(批号:202*.10.08、202*.03.04)”为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为国妆特字202*5063。其中,202*.10.08批次的涉案化妆品是当事人于202*年9月27日受托于202*年10月8日以5.5元/支的成本生产,共生产了300支,并于202*年10月16日以7.5元/支的价格售予委托单位,该化妆品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0142)显示,检验结论:本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202*.10.08批次的涉案化妆品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二乙基己基丁酰胺基三嗪酮、水杨酸乙基己酯、奥克立林。202*年7月14日当事人对202*.10.08批次的涉案化妆品进行召回,共召回276支,其余17支因3支已抽检、2支已销售、12支已使用均无法召回,202*年11月6日当事人自行对召回的276支化妆品进行销毁处理,并于202*年12月11日向委托单位退还300支化妆品的销售货款2250元。202*.03.04批次的涉案化妆品是当事人于2025年3月1日受托于202*年3月4日以5.5元/支的成本生产,共生产了10支,并于202*年3月21日免费向委托单位发货,化妆品的正常售价为7.5元,该化妆品经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015C)显示,检验结论:本品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下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202*.03.04批次的涉案化妆品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防晒剂: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二乙基己基丁酰胺基三嗪酮、水杨酸乙基己酯、奥克立林;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另查明,当事人使用的工具、设备、原料非生产涉案化妆品专用,相关包装材料均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完毕。综上,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NOADD隔离防晒霜SPF50+PA+++”货值金额为2325元,无违法所得。处罚依据: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处罚内容:罚款10000元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元美盛化妆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01137594001656法定代表人:钱凤英处罚决定日期:2026-01-20公示截止期:2026-04-20处罚机关: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监管 / 行政处罚 / 化妆品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可尔必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行为(穗云市监处罚〔2026〕122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6〕122号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1.368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事实:经查明:2025年5月14日,当事人与广州露琪化妆品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由当事人备案并提供包材(彩盒、瓶子)委托广州露琪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KekeMood水波凝光唇蜜”。广州露琪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5日起生产每个色号1200支的“KekeMood水波凝光唇蜜”(1#、2#、3#、4#、5#、6#)共7200支,并于2025年6月25日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从2025年6月起通过拼多多平台上的“KekeMood旗舰店”、抖音平台上的“KekeMood美妆旗舰店”,以0.01元/支、3.8元/支、6.8元/支和9.9元/支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被我局查获时止,上述“KekeMood水波凝光唇蜜”已全部销售,当事人共获得销售金额27360元。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仙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化妆品零售企业。2025年初,逸仙公司重磅推出“PinkBear皮可熊丰唇蜜”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包装、装潢具有较高的独创性与显著性,包装瓶盖使用了透明果冻状不规则形状,瓶身为电镀粉色梯形体,该梯形体边角使用圆角进行修饰。上述包装、装演系投诉人为区别市场上其他商品自主设计而成,在该系列产品上市之后,立即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在2025年第二季度时便累计销售242万件,在5月份抖音平台排名品类榜TOP4。随着该系列产品市场销售推广进一步发展,“PinkBear皮可熊丰唇蜜”系列产品形成较高知名度,其包装、装演具有显著特征,足以使公众将其与“PinkBear”形成特定的关联,具备了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综上情况,我局认为逸仙公司“PinkBear皮可熊丰唇蜜”产品的包装、装潢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有一定影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对象。当事人委托生产的“KekeMood水波凝光唇蜜”整体设计风格为粉红色外包装盒,包装盒上的文字设计与“PinkBear皮可熊丰唇蜜”设计分布一致,粉色透明色果冻状不规则形状瓶盖,下半部瓶身为电镀粉色梯形体,该梯形体边角使用圆角进行修饰,内装唇蜜,其包装、装潢与“PinkBear皮可熊丰唇蜜”系列产品高度近似,结合逸仙公司装潢的知名度,客观上使得相关公众施以普通注意力,容易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四十三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规定所指的混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十八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二、罚款人民币13680元。违法行为类型: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行为(混淆行为)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可尔必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0101MA9Y12UJ10法定代表人:庄丽芳处罚决定日期:2026-01-20公示截止期:2026-04-20处罚机关: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监管 / 行政处罚 / 化妆品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博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 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行为(穗云市监处罚〔2026〕118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6〕118号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8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事实:经查明:一、2021年3月2日,当事人与广州隆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生产合同》,由隆姜公司提供包材,当事人于2021年10月27日起生产“嘟嘟之吻慕斯丝绒细管口红”、“嘟嘟之吻光感润泽细管口红”。至2023年2月6日被我局查获时止,当事人共生产“嘟嘟之吻慕斯丝绒细管口红”30批次共64572支、“嘟嘟之吻光感润泽细管口红”1批次10036支,当事人生产“嘟嘟之吻慕斯丝绒细管口红”、“嘟嘟之吻光感润泽细管口红”的货值金额为211149.6元。二、2022年3月30日,当事人与广州可尔必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由可尔必思公司提供包材,当事人于2022年8月28日至2023年7月28日期间生产“KekeMood小彩蛋唇泥”17620支。产品的包材价格为0.6元/支,料体费和加工费为0.48元/支,产品成本价共计1.08元/支,当事人收取上述产品的料体费和加工费8457.6元。当事人生产“KeKeMood小彩蛋唇泥”的货值金额为19029.6元。当事人生产的“嘟嘟之吻慕斯丝绒细管口红”“嘟嘟之吻光感润泽细管口红”,其包装、装潢与逸仙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完美日记恣意出色丝绒细管口红”“完美日记聚色水光滋润细管口红”的包装、装潢高度近似,结合逸仙公司装潢的知名度,容易造成混淆误认。我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所指的混淆行为,其违法经营额为211149.6元。当事人生产的“KekeMood小彩蛋唇泥”使用与“COLORKEY珂拉琪慕斯绒雾唇泥(小彩弹)”高度一致的包装、装潢,容易造成混淆误认。我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所指的混淆行为,其违法经营额为19029.6元。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四十三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罚内容:综上,当事人生产“嘟嘟之吻慕斯丝绒细管口红”、“嘟嘟之吻光感润泽细管口红”、“KekeMood小彩蛋唇泥”的违法经营额合共为230179.2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所指的混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正)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二、罚款人民币80000元。违法行为类型: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行为(混淆行为)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博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0101340109395A法定代表人:刘取文处罚决定日期:2026-01-20公示截止期:2027-01-20处罚机关: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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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第一期曝光注册执业药师违规“挂证”典型案例(六例)

    一、哈尔滨市注册执业药师王某某违规“挂证”案2025年9月,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数据筛查发现,哈尔滨欢瑞大药房有限公司注册执业药师王某某的执业地点与本人参保单位信息不一致,涉嫌违规“挂证”。经查,王某某为黑龙江省某医药有限公司全职工作人员,自2024年5月起在该公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并正常上班考勤,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至哈尔滨欢瑞大药房有限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该药店被处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扣除年度考核评分并与2025年考核金拨付挂钩的处理,王某某“挂证”问题线索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二、齐齐哈尔市注册执业药师张某违规“挂证”案2025年9月,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数据筛查发现,齐齐哈尔佳福鑫堂有限公司注册执业药师张某的执业地点与本人参保单位信息不一致,涉嫌违规“挂证”。经查,张某为齐齐哈尔市某公立医院全职工作人员,自2008年1月起在该机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并正常上班考勤,2023年1月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至齐齐哈尔佳福鑫堂有限公司,其行为违反了《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该药店被处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处理,张某“挂证”问题线索已移送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三、大庆市注册执业药师蔡某某违规“挂证”案2025年5月,大庆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数据筛查发现,大庆市同善堂医药有限公司注册执业药师蔡某某的执业地点与本人参保单位信息不一致,涉嫌违规“挂证”。经查,蔡某某为大庆市某公立医院全职工作人员,自1997年6月起在该机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并正常上班考勤,2024年12月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至大庆市同善堂医药有限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大庆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第八十八条第(一)项规定。该药店被处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扣除年度考核评分并与2025年考核金拨付挂钩的处理。蔡某某“挂证”问题线索已移送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四、鸡西市注册执业药师张某违规“挂证”案2025年9月,鸡西市虎林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数据筛查发现,虎林市益寿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聚益冠分店注册执业药师张某的执业地点与本人参保单位信息不一致,涉嫌违规“挂证”。经查,张某为黑龙江省某林业局有限公司全职工作人员,自2024年1月起在该公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并正常上班考勤,2024年12月至2025年8月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至益寿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聚益冠分店,其行为违反了《鸡西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该药店被处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处理,张某“挂证”问题线索已移送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五、大兴安岭地区注册执业药师栾某某违规“挂证”案2025年6月,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医疗保障局通过数据筛查发现,加格达奇区北极中心药店注册执业药师栾某某的执业地点与本人参保单位信息不一致,涉嫌违规“挂证”。经查,栾某某为加格达奇区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职工作人员,自2020年1月起在该机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并正常上班考勤,2021年9月至2025年4月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至加格达奇区北极中心药店,其行为违反了《大兴安岭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该药店已于2025年5月因其他违规问题被处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处理,栾某某“挂证”问题线索已移送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六、农垦系统注册执业药师郭某某违规“挂证”案2025年9月,农垦系统九三社保局通过数据筛查发现,九三农垦嫩江市新宝康医药有限公司注册执业药师郭某某的执业地点与本人参保单位信息不一致,涉嫌违规“挂证”。经查,郭某某为嫩江市某公立医院全职工作人员,自2019年1月起在该机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并正常上班考勤,2025年5月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至嫩江市新宝康医药有限公司,其行为违反了《黑龙江农垦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该药店被处以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扣除年度考核评分并与2025年考核金拨付挂钩的处理,郭某某“挂证”问题线索已移送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

    监管 / 自然人处罚 黑龙江省
  •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书(批发)的公告(2026年第8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河南省星尧医药有限公司申请,现注销河南省星尧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AA373000631)。  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星尧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表  2026年1月22日附 件河南省星尧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有关信息表企业名称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仓库地址证书编号河南省星尧医药有限公司张天贞赵万立批发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东大道299号新东创业园C1厂房三楼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东大道299号新东创业园C1厂房二楼三楼《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豫AA373000631)

    监管 / 其它 / 药品 河南省
  • 贵州省探索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检验”协同机制 提升安全监管技术支撑能力

    为加强化妆品安全风险防控,积极探索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检验”协同工作机制,推动监测数据分析与检验技术研判深度融合,努力为我省化妆品监管提供更加科学、精准的技术支持。2025年,贵州省药品评价中心(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与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级化妆品风险监测技术机构)持续加强协作联动,围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发现的可疑风险信号,共同组织召开风险会商会、专家咨询会等,实现监测数据与检验结果的实时对接与信息互通。在近期应对一起涉及美容机构、引发多例严重不良反应的化妆品风险事件中,该协同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监测环节及时锁定风险产品与使用场景,检验环节迅速响应并开展针对性抽样和成分分析。为进一步提升研判的科学性与权威性,我省于2026年1月中旬组织召开了严重化妆品不良反应专家讨论会,特邀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贵黔国际医院,以及江苏、安徽、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省内外临床、高校、监测机构的权威专家参与综合研判。通过监测、检验与专家评价的深度协同,共同揭示产品在功效宣称、标签标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监管处置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完善“监测-检验-监管”联动的闭环管理模式,推动风险信号早发现、快检验、准研判、严处置,持续提升化妆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助力化妆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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