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市药监局制定2026年度药品流通协同监管计划,重点针对药品跨区域流通风险,对在京津冀范围内跨省设库、异地委托储存配送的药品经营企业,组织三地协同专项检查。1月27日,市药品审查中心邀请河北省骨干检查员,赴北京企业在河北的库区开展年度符合性检查。 联合检查组实施检查、服务、普法三位一体的综合督导:按方案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检查,覆盖全部经营范围,并对重点品种实施全链条抽查;针对企业运营中的难点痛点,提供前瞻性指导;结合《京津冀药品批发企业许可管理规定》开展普法宣传,推动企业于2029年年底前全面实现合规。 同时,中心流通检查分管领导带队,与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进行深入交流。双方就检查标准统一、信息共享机制、跨区域监管协作等议题交换意见,并研究下一步开展联合培训与案例研讨,共同提升区域药品流通监管效能,为京津冀一体化药品安全治理积累实践经验。
行政相对人名称 扬州华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2MA1WEUAL1T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范如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321************44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药监扬处罚〔2025〕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玻璃体温计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扬州华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玻璃体温计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叁佰元整;处以罚款叁万伍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3.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23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29 处罚有效期 2026/07/29 公示截止期 2029/01/29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备注
行政相对人名称 扬州皇轩日化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16MA1XC0NQ3J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会珍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632************23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药监扬处罚〔2025〕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 违法事实 扬州皇轩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叁佰捌拾肆元整;处以罚款叁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3.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38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26 处罚有效期 2026/07/26 公示截止期 2029/01/26 处罚机关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数据来源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20000014000394R 备注
按照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第7.1.6条规定,现将近期新增医药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公告如下:序号企业名称评定结果失信等级时效起止日期1郑州君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2026.1.1-2031.1.12河南晖海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严重失信2026.1.1-2029.1.13河南眷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2026.1.1-2029.1.14新乡市红旗区益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2026.1.1-2029.1.12026年1月29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省药监局全面梳理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编制完成了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一、行政处罚情况省本级依法定职责,对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其中:立案106起,结案93起,移送司法机关5起,对1家单位作出责令停产停业、12家单位作出行政警告的处罚决定。二、行政许可情况省本级受理行政许可26967件,其中:通过许可21473件,不予许可2件,正在处置许可5492件。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情况省本级开展行政检查2236起。四、行政执法制度情况省局累计出台或联合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出台行政执法制度文件23个。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公示后决定注销甘肃恒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特此公告。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1月27日相关附件: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共计20家)
迈柯唯(上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报告,生产企业近期对CS100/CS300设备电池进行补充测试,并确定需要更新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所列的新电池运行时间规格及电池更换的描述。设备和电池可继续使用,无需停用或退回。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确保产品使用安全、有效,经生产企业评估后决定对其生产的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注册证号:国械注进20143215339;国械注进20143215338;国食药监械(进)字2010第3213339号;国械注进20143085339;国械注进20143085338)进行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点击下载)2026年01月29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双鸭山市鑫合药店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500MA1CM8FB72法定代表人袁凤梅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双市监处罚〔2026〕25号违法行为类型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未及时更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文本信息及展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画面不清晰违法事实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未及时更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文本信息及展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画面不清晰处罚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2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2处罚决定日期2026-01-29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6-04-29处罚机关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近期,收到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申请,对变更信息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变更。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变更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1月29日 主办单位: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关于表扬2025年度化妆品上市后监管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的通报》,省药检院国家化妆品抽检工作和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工作受到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这也是省药检院国家化妆品抽检工作连续第4年获得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2025年,省药检院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抽检靶向性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风险发现和识别工作,全年共完成国家化妆品检验任务657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20批次,完成国家化妆品风险监测156批次,发现问题产品2批次;同时,省药检院认真组织完成检验任务,积极开展质量分析工作,充分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下一步,省药检院将继续聚焦化妆品监管关切,不断提升化妆品抽检工作效能,持续为化妆品监管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