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中,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发现有20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邛崃天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贝诺酯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化性。 二、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4批次醋酸曲安奈德乳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三、经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澳美制药厂生产的2批次夫西地酸乳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粒度。 四、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Medochemie Ltd.欧洲塞浦路斯麦道甘美大药厂生产的1批次盐酸曲马多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均匀度、含量测定。 五、经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检验,标示为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珍菊降压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六、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重庆吉凯药业有限公司、四川禾木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共3批次红参(红参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 七、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湖北唐本草药业有限公司、湖南省大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中医大泰康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市宝林科技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共4批次蔓荆子(炒蔓荆子)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浸出物。 八、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北美康药业有限公司、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国安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盛林国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北民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广泰和药业有限公司、临洮四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爱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共8批次栀子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涉及性状、水分、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1.27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2.不符合规定项目小知识国家药监局2026年1月30日
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在网交易药品申报企业提出的药品转厂等相关信息变更申请情况,现将有关药品转厂等相关信息变更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1)。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3606934。 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 公示中药品属性为“基药(含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mpa.yn.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dfdc3433-e59e-486e-8496-becd5262fa7b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云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昆明市科发路616号新楼) 联系电话:0871-63112057 特此公示。附件1:企业转厂拟变更名单.xlsx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doc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2月5日
中山市小榄镇森蓝电子厂生产的助听器,生产批号见附件,因生产的助听器型号F-139(批号:22112003、25050501)在2025年广东省医疗器械抽检中,经检测确认存在产品缺陷。中山市小榄镇森蓝电子厂决定发起召回。 中山市小榄镇森蓝电子厂对其生产的助听器(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192190156 生产批号:见附件)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pdf2026年2月6日
东莞英华融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压缩雾化器,生产批号见附件,因产品标签信息有误,东莞英华融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发起主动召回。 东莞英华融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医用压缩雾化器(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172080011 生产批号:见附件)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pdf2026年2月6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省能投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6538052XN法定代表人袁安钦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6〕1001号违法行为类型销售劣药违法事实 销售了经检验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标准规定的劣药龙胆泻肝丸(批号:231057,规格:6g*10袋/盒)110盒,违法所得为2197.8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2197.8元。罚款金额(万元) 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21978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2月4日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
根据甘肃兰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报告,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暂停药品经营,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特此公告。企业名称甘肃兰璟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中天健广场1号楼807-3 许可证编 号 甘AA931100076 有效期 2030-01-06 仓库地址 委托[甘肃荣康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储存配送药品([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路(街)5505号]) 经营范围 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上述经营范围含冷藏药品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
为做好我区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化妆品消费使用安全,根据2025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全区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切实加强化妆品生产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我局组织自治区本级2025年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抽检工作共274批次,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和判定,本次监督抽检中检出5批次产品不合格(见附件)。针对本次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局对相关不合格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依法查处。特此通告。附件: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附件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信息序号样品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地址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或批号检验结论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备注1舒达朗三七护理净澈清新牙膏柳城县大埔镇兴吕百货店柳城县大埔镇湾塘路42号之一富都商城3栋1层4号至10号粤国牙膏网备字2023406425佛山市邦洁日化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河村社区大氹路8号2楼(住所申报)粤妆2022012220261121L8不合格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菌落总数:8300CFU/g;铜绿假单胞菌:检出2舒达朗三七护理皓爽洁齿牙膏柳城县大埔镇兴吕百货店柳城县大埔镇湾塘路42号之一富都商城3栋1层4号至10号粤国牙膏网备字2023406422佛山市邦洁日化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河村社区大氹路8号2楼(住所申报)粤妆2022012220261121L8不合格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菌落总数:25000CFU/g;铜绿假单胞菌:检出3晴意海水珍珠粉面膜北流市钟燕日用化妆品店北流市永安路0350号粤G妆网备字2022059495广东远宸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溪村民委员会小迳村“牛路”(土名)D栋综合楼401(住所申报)粤妆20210237YC20240824B01不合格砷17mg/kg4舒王清新牙膏(双重薄荷)北海市海城区华发化妆品商店北海市体育路1号嘉顺金城华府5幢1层0109号粤国牙膏网备字2023402813广州完美日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新贝路23号(自主申报)粤妆202002472027081415不合格菌落总数,铜绿假单胞菌菌落总数:60000CFU/g;铜绿假单胞菌:检出5弘宝堂老姜汁秀发养护膏(特辣)广西锦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长凯路23号10号楼5楼西半层桂G妆网备字2024001200广西锦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市长凯路23号10号楼5楼西半层桂妆20240002250623101不合格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0.00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海南瑞科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该企业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许可证编号备注海南瑞科医药有限公司海口市海垦路119号九九华府C座17层1701、1702、1705室海口市海垦路119号海南GSP医药物流商城,海口市向荣路11号物资仓库5栋二层西北侧(海南三叶医药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仓库)中成药;化学药(含原料药);生物制品(以上不含冷藏、冷冻药品)***琼AA898000111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特此公告。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2月6日(此件主动公开)
近期,中央网信办会同国家医保局深入整治涉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的网上虚假不实信息,依法依约处置一批污名集采、制造焦虑、误导公众的账号。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1.编造虚假信息,污名集采政策,博取流量。小红书账号“心血管XXX主任”“护帮X学长”,抖音账号“药圈XX”“财可XXX”等,为吸引流量,编造集采药品、耗材质量不好的虚假信息,或将网络上搜集到的有关集采视频二次加工后发布,污名集采政策。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采取处置措施。2.煽动社会情绪,制造公众焦虑。微博账号“成都XXX”,抖音账号“琼波XX”“亮晶晶的XX”等,歪曲国家政策,编造“进口药集体退出中国”等不实信息,煽动网民对原研药与仿制药的对立情绪,其中部分账号旨在制造公众用药焦虑,引导公众购买相关保健品、高端医疗保险,或诱导公众到特定的互联网平台购药。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采取处置措施。3.将非集采产品刻意与集采关联,误导公众。抖音账号“麻辣XXX”“用笔在乐谱XX”,小红书账号“Handsome骨匠XX”“biu阿X”,微博账号“边山半XX”“小土亘XX”等,为了吸引粉丝眼球、蹭集采流量,发帖称医用手套、输液袋、留置针等部分医疗器械质量差,实际反映的产品并非集采产品,破坏集采公信力。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采取处置措施。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政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编造、传播涉医药集采虚假不实信息,将受到严肃惩戒。网信部门和医保部门提醒广大群众,理性、客观、科学看待医药集采工作,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本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检细则,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方便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罐头、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糕点、水果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冷冻饮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蜂产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速冻食品、饮料、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共857批次。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847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置。特此通告。附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pdf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