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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康美公司ConMed Corporation对穿刺器及其附件主动召回

      康美林弗泰克(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告,CONMED收到关于AirSeal穿刺器的超压警报报告有所增加,在某些情况下已导致手术延迟或终止。CONMED通过对投诉数据的审查发现,一项制造模具的更新导致产品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发生超压警报。作为回应,总部已对使用说明书(IFU)进行了澄清,以确保器械正确拧紧。 这些条件可能会导致使用过程中出现错误的超压警报和系统排气。在体内发生超压情况时,AirSeal?设计为通过内置排气系统自动响应,当压力超过设定点3毫米汞柱以上并持续超过3秒时,该系统会启动释压。机器显示"超压"警报时,仅表示AirSeal? iFS与穿刺器之间的管路系统内压力高于预期,但并不代表患者体内压力高于预期。 康美公司ConMed Corporation对其生产的穿刺器及其附件(注册或备案号:国械注进20142026073 )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二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监管 / 主动召回 / 医疗器械 北京市
  • 辽宁省辽阳县福利玻璃制瓶厂药包材生产检查(2026年第94期)

    企业名称辽阳县福利玻璃制瓶厂企业类型药包材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6年5月29日-2026年5月29日所在地市辽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等检查事项药包材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MP情况存在问题无(企业停产)处理措施无整改情况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辽宁省
  • 辽宁省辽阳瑞康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检查(2026年第93期)

    企业名称辽阳瑞康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批发企业检查时间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2日,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25日所在地市辽阳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检查内容1.执行GSP情况; 2.辽宁省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在储存与养护方面存在未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进行合理储存等问题。处理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监管 / 其它 / 药品 辽宁省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成都科瑞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示 川药监行注〔2026〕22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第七十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拟注销成都科瑞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医用控温仪;注册人住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兴路西段618号20区102号、105号;生产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兴路西段 618 号 20 区 102 号、105 号;规格型号:A02-C001;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 20222090175;有效期:2027年 09 月 19 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将予以注销。特此公示。联系电话:028-86913062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四川省
  • 北京市佳合医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可吸收性外科缝线主动召回

      北京佳合瑞仪商贸有限公司报告,北京佳合瑞仪商贸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分局送达的检测报告,编号:J-S-0012-2026,显示产品可吸收性外科缝线,型号UT203,批号202410TA,所检无菌项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国械注许20173020333)的规定。2026年5月25日,我司提交了关于此型号的召回报告表,现我司扩大召回范围,同一报关单进口的可吸收缝线也一并召回。 佳合医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可吸收性外科缝线(注册或备案号:国械注许20173020333 )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附件:

    监管 / 主动召回 / 医疗器械 北京市
  • 广东省广州铂之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案(穗云市监处罚〔2026〕841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6〕841号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金额(万元):1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0008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事实:2026年3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省药监局交办线索,依法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长红双和工业园一路7号501房的广州铂之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送达由连云港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书编号:LSYJ2025HC0100),报告显示被抽检产品“拉拉贝斯时光驻龄塑颜精华液”(批号:BZY2503010)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出不得添加的氟米松。当事人确认被抽检不合格产品是其生产的产品,对上述检验报告无异议,不申请复检。执法人员检查了当事人的办公室、生产车间、留样室、成品仓等经营场所,于留样室发现被抽检产品“拉拉贝斯时光驻龄塑颜精华液”(批号:BZY2503010)5盒,因留样产品数量较少,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当事人对样品进行销毁处理。当事人提供了产品的批生产记录、委托加工合同、销售记录等材料。当事人涉嫌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3月10日生产上述被抽检批次产品“拉拉贝斯时光驻龄塑颜精华液”(批号:BZY2503010)共计285盒,其中1盒用于自检,6盒用于留样(2025年6月送检了1盒),剩余的278盒均已销售。当事人使用禁用物质生产涉案产品的成本价为2元/盒,销售单价为3.6元/盒,涉案产品货值计算为1026元,因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产品的原料、包材等生产成本价格,且其自愿放弃涉案产品成本核算,因此,当事人经营涉案产品的违法所得为1000.8元。处罚依据: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或者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二)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三)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化妆品。②《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许可范围组织化妆品生产,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化妆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③《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超量或者超范围使用国家规定的化妆品限用原料生产化妆品,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要求的化妆品原料生产化妆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要求的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生产化妆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④《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委托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进行委托生产化妆品,或者委托方、受委托方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或者半成品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处罚内容:当事人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化妆品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三)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规定进行处罚,由于其生产该产品的原料、包装材料均已使用完毕,工具、设备也用于生产其他合格产品,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不予没收,并作出如下处罚:1、对其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罚款1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000.8元。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铂之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0101MA9Y1H8QXD法定代表人:吴玉琴处罚决定日期:2026-06-05公示截止期:2029-06-05处罚机关: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监管 / 行政处罚 / 化妆品 广东省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然生药店药品经营案(穗增市监处罚〔2026〕288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增市监处罚〔2026〕288号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事实:现查明,2026年3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住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阅当事人电脑的药品销售系统发现,其中两笔处方药的销售记录具体如下:1.2026年3月10日9时45分,当事人销售的处方药“双氯芬酸钠缓释胶囊”(易克?,国药准字H20066213,批号:2503A017,50mg*24粒/盒)1盒,金额16元;2.当事人于2026年3月10日9时43分销售的处方药“腰痛片”(蜀汉本草?,国药准字Z42021179,批号:2406220,18片*14板/盒)1盒,金额25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两笔处方药销售对应的处方单,构成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另,2026年2月14日,本局对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下达过《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因此,当事人上述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属于拒不改正的行为。处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处罚内容:当事人涉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保留不少于五年。”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及参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第七条规定:“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应当给予一般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没有从轻、从重的情节,决定给予当事人一般情节,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20000元。违法行为类型: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市增城然生药店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440183353537014E法定代表人:卢家欢处罚决定日期:2026-06-05公示截止期:2029-06-05处罚机关: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来源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监管 / 行政处罚 / 药品 广东省
  • 河南省药品检查结果告知书(河南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依申请检查)

    任务编号YPLT-SF-FHX-2026-003检查类型依申请检查被检查单位名称河南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豫AA371000373检查仓库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倚清北路6号1号仓库检查受托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含冷藏药品)、化学药(含冷藏、冷冻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药品)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检查时间2026年5月23日至24日检查结论符合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河南省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技术指南要求主送河南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抄送审批服务处、一分局2026年6月5日

    监管 / 其它 / 药品 河南省
  • 上海君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浦医保罚决字第222026009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上海君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相对人代码91310115MA1HA6JG7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浦医保罚决字第2220260098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6-06-05处罚内容壹万壹仟贰佰肆拾元壹角陆分罚款金额(万元)1.124016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违法行为类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违法事实超范围支付、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过度检查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六项处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障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115002421239Q数据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障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115002421239Q

    监管 / 医保 / 医保 上海市
  •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虹医保罚决字第22202600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相对人代码12310109425084430D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虹医保罚决字第2220260010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6-06-05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36372.37元罚款金额(万元)3.637237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无违法行为类型超量开药、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违法事实超量开药、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处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医疗保障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109MB2F311549数据来源上海市虹口区医疗保障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1010900244617X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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