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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2026年 第50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盛药业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深圳药材有限公司一致中药饮片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予以注销,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6月5日  附件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号注册地址有效期至注销原因1安盛药业有限公司粤20230024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天利商务广场C座2502室2028年5月30日企业申请注销2国药控股深圳药材有限公司一致中药饮片厂粤20160187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德社区吓坑第一工业区7号B栋2030年7月9日企业申请注销

    监管 / 其它 / 药品 广东省
  •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2026〕5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山西埃尔气体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晋食药监械生产许20160036号。特此通告。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6月8日(主动公开)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山西省
  •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3个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通告 〔2026〕54号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海诺泰(山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3个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特此通告。附件: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目录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证编号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海诺泰(山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晋械注准202121400692医用防护口罩海诺泰(山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晋械注准202121400713医用外科口罩海诺泰(山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晋械注准20212140070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6月9日(主动公开)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山西省
  •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的通告(2026年第2号)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药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告,具体情况见附件。附件: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2026年第2号)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6月9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监管 / 产品质量公告 / 药品 山东省
  • 河南省药品抽检年报(2025年)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药品抽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25﹞2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防控的原则,紧紧围绕药品监管需求,聚焦监管重大战略、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精心组织实施河南省药品抽样检验工作,持续提升药品监管效能。2025年河南省药品抽检结果显示:目前我省药品安全大局平稳可控,药品质量稳步向好,源头管控不断夯实,风险隐患有效化解,监管效能稳步提升,全链条监管体系运行顺畅,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概述  按照抽检计划,2025年全省共抽检药品10353批次,经检验,合格药品10316批次,药品总体合格率为99.64%。对检出的37批次不符合规定产品,河南省药监局组织相关单位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通过科学分析研判,确定风险点,对涉事企业和单位依法进行查处。通过对不合格产品查控和信息公开、对风险线索核查处置,对药品从业主体形成了强烈震慑,强化了药品全生命周期和全过程质量控制。  二、抽检数据分析  (一)抽样情况  2025年河南省药品抽检1571个品种10353批次,包括化学药品3660批次、抗生素药品727批次、生化药品205批次、中成药3279批次、中药材及饮片2305批次、其他类药品177批次(原料药、药包材、药用辅料、医院制剂等);样品来源涉及247家药品生产企业或配制单位、1477家经营企业和675家使用单位。抽取的10353批次样品包括生产环节2009批次、使用环节2673批次、流通环节5671批次(见图1)。从剂型看,抽检样品覆盖片剂、胶囊剂、注射剂、丸剂、颗粒剂、合剂、散剂、口服溶液剂、乳膏剂、贴膏剂、栓剂、软膏剂、眼用制剂、糖浆剂、口服混悬剂、溶液剂、煎膏剂(膏滋)、凝胶剂、酊剂、胶剂、膏药、耳用制剂、搽剂、茶剂、酒剂等25种药品剂型。各单位抽取样品的标示生产企业所在地区分布情况见图2。图1.2025年河南省药品抽检各抽样环节抽样情况图2.2025年河南省药品抽检样品产地分布图  (二)药品抽检结果分析  1.基本药物抽检  2025年完成国家基本药物抽检2310批次(化学药1186批次,抗生素229批次,生化药27批次,中成药479批次,中药材及饮片389批次),涉及生产环节1160批次、经营环节983批次、使用环节167批次。经检验,符合规定2306批次,不符合规定4批次,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检出不符合规定样品依次为1、2、1批次。  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3批次)、检查(3批次)和含量测定(1批次),分别占全部不符合规定项目的42.86%、42.86%和14.28%。  抽检结果显示:国家基本药物整体质量状况较好。  2.专项抽检  2025年完成专项抽检任务3293批次(化学药813批次,抗生素143批次,生化药65批次,中成药534批次,中药材及饮片1584批次,原料药43批次、药用辅料52批次、药用包材59批次),涉及生产环节692批次、经营环节1581批次、使用环节1020批次。经检验,符合规定3272批次,不符合规定21批次,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检出不符合规定样品依次为0、8、13批次。  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8批次)、鉴别(1批次)、检查(8批次)、浸出物(1批次)和含量测定(15批次),分别占全部不符合规定项目的24.24%、3.03%、24.24%、3.03%和45.45%。  3.质量评价抽检  2025年完成质量评价抽检任务563批次(化学药178批次,生化药31批次,中成药354批次),涉及经营环节470批次、使用环节93批次。经检验,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合格率为100%。  为进一步深挖药品质量隐患、防范潜在质量风险,本年度选取生脉饮(党参方)、补中益气丸、肌苷片、双氯芬酸钠肠溶片等22个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探索性研究,全面考察产品整体质量状况,系统排查品种潜在质量风险隐患。通过系统研究,梳理发现当前药品生产、质量标准、企业管控等方面存在多项突出问题,具体如下:  (1)品种间质量差异较为突出。不同生产企业的同一药品品种质量差距较大。经分析研判,质量差异主要与企业原辅材料采购管控、生产工艺水平、全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储存运输管理及人为操作管控等多重因素相关。  (2)部分药品现行质量标准不完善。部分品种法定质量标准检验项目设置单一,专属性检验项目缺失或配置不足,无法全面把控产品的质量。  (3)掺伪掺假风险防控存在短板。部分制剂品种的处方原料药存在掺伪掺假潜在风险,但对应药品制剂质量标准中,尚未建立针对易掺伪、易造假成分的专项检测方法,风险排查和质量管控存在漏洞。  (4)部分检测标准实用性不足。部分品种现行质量标准的检测方法专属性不强,检测条件重现性较差;同时部分检测试剂毒性偏大,给实验室操作带来安全威胁。  (5)药品辅料标注与实际不符。部分非处方药说明书未完整列明实际使用的辅料,可能会增加临床用药安全风险,引发不可预判的不良反应,违反《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6)关键生产工艺管控薄弱。少数企业对药品生产关键工艺参数管控不严,落实不到位,可能影响产品的稳定性。  (7)企业生产投料管控不到位。部分企业为压缩生产成本,使用质量较差的原料药,或采取标准下限投料的方式组织生产,最终导致药品质量低劣。  3.日常监督抽检  2025年完成日常监督抽检任务4187批次(化学药1483批次,抗生素355批次,生化药82批次,中成药1912批次,中药材及饮片332批次,医院制剂23批次),涉及生产环节157批次、经营环节2637批次、使用环节1393批次。经检验,符合规定4175批次,不符合规定12批次。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检出不符合规定样品分别为1、3、8批次。  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涉及性状、检查和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产品数量依次为4、8和1批次,分别占全部不符合规定项目的30.77%、61.54%和7.69%。  4.境外生产药品抽检  2025年完成境外生产药品抽检6个品种7批次,涉及2个剂型,其中经营环节5批次、使用环节2批次。经检验,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合格率为100%。  5.网络抽检  2025年完成网络抽检31个品种50批次(化学药10批次,抗生素6批次,中成药34批次),经检验,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合格率为100%。  6.中药材及饮片专项抽检  2025年完成中药材及饮片专项抽检28个品种1535批次,经检验,符合规定1515批次,不符合规定20批次。  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涉及性状(8批次)、鉴别(1批次)、检查(8批次)、浸出物(1批次)含量测定(11批次)等,分别占全部不符合规定项目的27.59%、3.45%、27.59%、3.45%、37.93%。  抽检结果显示:我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总体质量状况良好。但不规范种植、采收季节不适宜、加工炮制不规范、贮存与养护措施不当等现象依然存在。  7.中药材质量监测  2025年,河南省药监局组织对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中药材交易市场、药材经营企业、中药材种植基地、网络平台等采样地点的中药材进行质量监测,全年共监测3个品种152批次样品。其中,在药品生产企业采样12批次、在中药材交易市场采样39批次、在药材经营企业采样77批次、在中药材种植基地采样19批次,在网络平台采样5批次。根据样品的品种特点,对有关项目进行了研究性检验。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含量低于标准规定,水分超限等,可能与种植采收及产地加工不规范、储存不当等有关。  三、抽检结果应用  药品抽检是药品安全监管的核心手段,也是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落实风险管控、推进科学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河南省药品抽检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广泛覆盖、监检结合的工作原则,全面排查化解药品质量潜在风险,精准发现并严厉打击各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秩序,从源头夯实药品质量安全根基,全力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聚焦热点风险,抓实抽检监测  立足监管实际,围绕社会关注热点、行业潜在风险、日常监管难点堵点,我省科学规划药品抽检品类,针对性开设中药材及饮片、妇科用药、掺伪掺假、集采中选品种及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等专项抽检。依托专项抽检全面排查、深度研判各类风险隐患,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为精准施策、科学监管提供有力依据。持续常态化开展省级中药材质量监测工作,精准聚焦中药材种植、初加工、仓储流通等关键环节,紧盯重点品种、重点领域质量风险,深化监测数据分析运用,夯实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不断提升抽检赋能、精准监管的综合效能,筑牢中药材质量安全防线。  (二)以精准覆盖为核心,提升网络抽检效能  2025年,我省正式在省级层面全面启动网售药品专项网络抽检工作,有效补齐传统线下抽检覆盖面有限、线上监管存在短板的问题。严格按照《河南省药品网络抽检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对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等主流网络平台实施全覆盖监管。工作全程规范网络抽样、样品确认、检验检测、结果处置各环节流程,持续提升药品监管的精准性、科学性与实效性,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线上购药、用药安全。  (三)溯源排查质量隐患,设立专属抽检评价机制  为深挖药品潜在质量安全隐患、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河南省药监局优化药品抽检工作体系,专门设立质量评价抽检模块,选取22个品种开展全面质量评价工作,并同步开展探索性研究。本次研究发现,全国范围内共有13家药品生产企业的26批次产品存在潜在质量风险,其中河南省内3家生产企业的6批次产品存在同类潜在质量隐患,为后续靶向监管、风险预警、源头治理提供了精准数据支撑。  (四)深入识别药品质量风险,扎实推进核查处置工作  2025年,河南省药监局对药品抽检发现的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的不符合规定产品,在第一时间采取了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使用、责令企业主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涉及的相关企业和单位均依法组织查处;同时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认真排查,督促其查找问题原因并切实整改,确保质量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清除。依托抽检监管手段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发挥了震慑不法企业、净化市场环境的作用。  (五)及时信息公开,助力智慧监管  2025年,河南省药监局持续依托官方通告渠道,依法及时公开药品抽检不合格信息,主动向社会发布用药安全风险警示,切实筑牢公众用药安全屏障,有效震慑违法违规企业,引导行业合规自律经营。  四、结语  2025年全省药品抽检工作任务圆满收官。结合药品抽检及探索性研究结果综合研判,我省药品质量整体保持高位运行,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稳中向好。  河南省药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健全完善药品抽检工作机制,强化风险研判与源头防控,坚决守牢药品安全底线。扎实推进药品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助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的需求。  2026年6月9日

    监管 / 年报 / 药品 / 抽检 河南省
  • 河北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企业申请,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固安康诺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特此公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docx序号企业名称许可证编号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注销原因1固安康诺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冀药监械生产许20190066号91131082MA0D435J6N李连杰李连杰2002分类目录II类:6863-16定制式义齿2017分类目录II类:17-06口腔义齿制作材料企业申请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6月8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河北省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结果公 医疗器械生产 (2026年第92期)

    序号1企业名称丹东市恒源日用化学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8日所在地市丹东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日常)检查内容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存在问题在设备方面,存在个别操作规程未制定记录问题;在文件管理方面,存在个别原材料入厂批号管理未按照文件执行问题;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个别工序未对清洁效果进行验证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序号2企业名称辽宁生启医用科技开发制造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时间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8日所在地市丹东市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检查事项医疗器械生产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日常)检查内容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存在问题在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个别关键岗位人员不能完全履职、检验人员对个别检验项目操作不熟悉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部分区域未及时清洁问题;在采购方面,存在个别原材料未按照原材料质量标准进行检验问题。处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监管 / 其它 / 医疗器械 辽宁省
  • 吉林省舒兰市民康中医院有限公司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舒医保处字﹝2026﹞第0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舒兰市民康中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83MA17L4EY85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舒医保处字﹝2026﹞第04号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6-06-01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0.111419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存在未严格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造成死亡人员医保结算、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机关:舒兰市医疗保障局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20283MB1986326L数据来源单位:舒兰市医疗保障局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20283MB1986326L

    监管 / 医保 / 医保 吉林省
  • 辽宁沛芝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检查(2026年第91期)

    企业名称辽宁沛芝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2日所在地市鞍山市检查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检查事项药品经营检查检查方式常规检查检查内容执行GSP情况存在问题无处理措施无整改情况无

    监管 / 其它 / 药品 辽宁省
  • 关于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卫医急函〔2026〕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厅(局、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审计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药监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疾控局、药监局:现将《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财政部                  商务部审计署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国家药监局2026年5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一体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严的纪律、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健全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行业秩序,防范重大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实现“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良好开局起步提供保障。一、坚持党建引领行风系统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公立医院基层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及分支机构党组织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优良行风建设走深走实。二、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将医德医风要求贯穿医务人员职业生涯始终,推动医学规划教材改版提升,丰富医学人文、医患沟通、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等内容,增加相关内容在医务人员资格类考试和继续医学教育中比重。健全医德医风考评激励机制,重视教育及考评结果在职业发展关键节点应用。三、加强正向宣传引导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营造见贤思齐、向上向善的氛围。积极引导多平台行业正能量建设,发挥政策宣传、服务群众作用。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客观有序公布行业热点事件调查进展、结论和处理结果,及时真诚回应社会关切。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行业机构运行风险监测预警,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提示部署,对照开展查究整改。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涉医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确保各方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依法查处“暴力伤医”“网络医闹”等案事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医疗服务正常秩序。五、严守医疗数据安全强化医疗数据全流程监管,完善数据使用审查与追溯机制,规范行业数据安全管理,严禁泄露、倒卖及非授权使用,坚决遏制数据牟利,切实保障患者隐私与个人信息安全。重点治理借助第三方以科研名义变相实施“带金销售”等不法行为,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六、纠治失德失范行为严格落实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其实施细则、加强高等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等规范要求,着力改进服务态度,重点整治在执业活动中违背职业伦理、违反职业道德、忽视医疗质量安全、违规多点执业或外出会诊,以及借参加学术活动接受非法利益输送等问题。七、规范行业购销秩序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大品种覆盖面,研究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同步加强药品耗材价格治理,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查处医药流通领域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相互串通操纵药品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快解决医疗机构拖欠药品流通企业货款问题。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重点监管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等领域,重点整治采购人“关键少数”违规干预、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量身定标、“明招暗定”等违规问题,依法打击应标方租借证照、虚假交易、商业贿赂等违规行为,推动治理医疗设备等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八、整治涉税违法行为开展联合调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疗器械领域“篡改套打”、虚开增值税发票、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犯罪,对接受虚假开具发票的机构进行追踪,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强化发票全链条风险防控,加强医疗器械购销领域信用评价。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深入开展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专项行动,优化医疗服务供给,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持续强化行业监管。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严查严打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深化大数据监管,构建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智能监管体系,推进监管关口前移,推动以查促治、深度治理。十、整治行业不法乱象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治理不具备相关资质开展服务、违规开展“轻医美速成班”、虚假商业营销等医美行业乱象;整治代孕、胎儿性别鉴定、开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等乱象;巩固拓展卫生健康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治理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借助资质出借、办刊办会、委托业务、捐赠合作等牟取不当利益的问题;针对医务人员违规发布广告、借助各类平台违规引流,以及在互联网健康科普中的负面行为与乱象,进一步加大整治与规范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借保健养生名义非法开展中医诊疗行为。十一、积极推进系统治理巩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治理成效。切实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实验室全过程管理,持续开展医德医风、医院巡查、异常住院费用病例核查等专项工作,切实斩断由风及腐的利益链,构筑纠风治腐的工作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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