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LH-HD2025-2)文件要求,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开展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通知如下:一、采购品种本项目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501开头的止血纱布、止血粉、胶原海绵、明胶海绵、非织布、纤丝、膜、流体明胶、骨蜡、止血颗粒、平面状止血材料、海绵、沸石类止血棉、活性止血海绵以及耳鼻喉使用止血产品。二、填报主体四川省所有采购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三、填报方式本次采购数据填报采用医疗机构直报方式进行。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参照平台内操作手册填报采购需求量。采购主体填报本单位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需求量,参考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产品历史采购量,填报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具体到产品。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总量如低于2023年的历史采购总量的80%,或高于2023年的历史采购总量的120%时,需在系统内填写理由。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性,医疗机构提交需求量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签字的需求量盖章件。为提高报量工作效率,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定于11月10日上午10:00召开视频培训会,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可通知相关医院观看。直播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l/rPGj4TWE8auD四、填报时间采购主体完成填报后,由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审核提交。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填报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月24日12时。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7时。五、其他事项采购主体用户名密码沿用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用户名密码信息。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可重置医疗机构密码,如需新增医疗机构账号,请市(州)医疗保障局汇总后,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增加账号。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加强医保部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审核力度,把好数据填报质量关。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级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7日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近期,云南欧铂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3家企业,在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了1984个耗材的降价申请,价格调整表详见附件。调整后的价格于2025年11月10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下调价格采购和使用。附件:耗材价格调整表(2025年第二十七批)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近期,苏州美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5家企业,在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了191个耗材的降价申请,价格调整表详见附件。调整后的价格于2025年10月30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下调价格采购和使用。附件:耗材价格调整表(2025年第二十六批)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4日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发布《关于填报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品种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组织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品种相关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通知如下:一、采购品种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品种(见附件1附表)。二、填报主体有采购相关中药饮片需求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鼓励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参加集采并报量。三、填报方式本次数据填报采取线上直报方式,请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ypjc.ybj.shandong.gov.cn)按照操作手册进行填报。本次数据填报沿用首批全国中药饮片联采账号,医药机构无账号或无法登录原账号信息的,可联系市药事所进行新增或重置密码。四、填报内容(一)医药机构信息。医药机构需填报联系人、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信息,其中,医疗机构按要求上传经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等级评定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资质证明文件。(二)历史采购数据。医药机构应按照品种、规格等级,逐一填报近1年(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历史采购量、历史采购总金额以及2024年下半年、2025年上半年、2025年下半年3个时间段的最后采购单价和采购月份等数据。同一品种有多个生产企业供应的,应逐一填报。(三)采购需求量。医药机构应结合历史使用情况、临床用药需求等因素,按照规格等级,准确填报未来1年每个品规的采购需求量,对于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低于历史采购量80%或增幅超过100%的,需在系统内填写原因说明。实际采购中药饮片明显高于集采品种选货规格等级的三级医疗机构,可在历史采购量80%的基础上适当减少报量或不报量。(四)计量单位。本次数据填报的重量单位为“kg”,价格单位为“元/kg”,医药机构切勿按照“g”或“元/g”填报。完成数据填报后,医药机构应从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医药机构采购数据填报承诺函》,由院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填报系统。各医药机构应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采购数据核对校准工作,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上报。五、填报时间医疗机构填报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00-11月12日24:00。附件:1、《关于填报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品种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2、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品种相关采购数据填报工作温馨提示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5年11月6日
各相关单位: 依据《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晋医保发〔2025〕20号),浙江仟源海力生制药有限公司等39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61个药品品规申请撤销平台挂网资格在公示期间无企业提出异议,现予以公布执行。同时,上述企业产品撤销挂网后两年内不接受该产品再次挂网(详见附件)。 附件:申请撤销挂网资格药品品规公布执行目录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5年11月6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下称国家联采办)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需求填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产品范围 1.药物涂层球囊类相关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药物涂层球囊类耗材,包含:冠状动脉药物涂层球囊、外周血管药物涂层球囊(用于动静脉瘘透析通路)、外周血管药物涂层球囊(用于膝上部位,包括股浅动脉、股动脉、股腘动脉、近端腘动脉、腘动脉等)、外周血管药物涂层球囊(用于膝下部位,包括胫腓干、胫前动脉、腓动脉、胫后动脉等)4种耗材。 2.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包含:输尿管介入导丝、输尿管介入鞘、输尿管球囊扩张导管、泌尿取石网篮、一次性输尿管软镜导管、肾造瘘套件(包含:穿刺针、肾扩张器、肾介入鞘、导丝、引流管/引流导管/球囊引流导管)6种耗材。 二、医疗机构范围 使用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相关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按我省的相关政策积极参加。 三、填报方式 本次数据填报采用线上直报方式,由医疗机构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tps.ylbz.tj.gov.cn:6443/baseModule/tps-local/b/#/login),从有意愿供应本辖区的企业中选择本单位临床需要的耗材产品,并填报每个耗材产品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其中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中的肾造瘘套件耗材由医疗机构按厂牌填报需求量)。 医疗机构可使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账号登录,需要重置密码的,可通过各市医疗保障局重置、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由市医疗保障局进行市级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省级审核。 四、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11月17日17时; 市医疗保障局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7时。 五、填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报量。各市医疗保障局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采购需求填报工作,精心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促进本地区报量工作顺利开展。各参与机构要加强账号管理,对具体工作人员做好纪律提醒,要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需求量等“报量不实”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二)加强监管,确保报量充足。医疗机构综合考虑临床变化,足量报量。针对集采后临床需求可能进一步释放的情况,可引导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报量。同时,针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调减等情况,允许适当减少报量,但须作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后期,国家联采办将适时对医疗机构采而未报、报而未采、采而不足的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或问询,并组织专项飞行检查。 (三)细致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各市医疗保障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要将医疗机构填报品种的采购需求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以及2024年采购量进行比较,医疗机构报量低于其历史数据80%时,要求医疗机构作出说明;对于有历史量而不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需重点关注,必要时要进行核实;对于报量明显与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匹配的,要指导医疗机构对报量进行调整。如发现相关方在报量中存在违规行为,我中心将违规行为上报国家联采办,同时宣布报量相关操作无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要通过信用评价对相关企业进行约束。如存在上传信息缺少签字或盖章、系统内需求量与纸质盖章扫描件需求量不符等情况,应要求医疗机构核对数据后重新上传与平台内信息相符的承诺书,由院长、书记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重新上传。 (四)遵守时间,确保高质高效。各市医疗保障局要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行采购需求量填报,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高效的完成本次填报工作。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5年11月6日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对已挂网药品开展价格治理的函》的要求,现将企业自主申请价格调整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1天,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药品,在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恢复挂网并执行。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信息内容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诉或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1月6日附件: 价格调整情况表
各相关企业: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保局价采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现就我省2025年11月份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编码的医药产品,相关医药企业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新增挂网申请。我省将对向我省提出“申请挂网”的产品信息按照我省现有挂网政策审核挂网。二、操作流程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 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常态挂网”-“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情况和价格信息,上传相关附件,具体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承诺函(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申请挂网承诺书);3.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4.药品注册证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其它省份挂网截图;7.药品说明书。上述附件需全部上传、保存并提交。三、集中审核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在我省完成新增挂网申请的药品将于2025年11月11日起集中审核。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提供不全的将不予通过。核验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关于开展2025年11月份黑龙江省药品常态挂网】,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无申投诉的药品,公示期结束后可直接执行。有申投诉的药品,处理完毕后再执行。四、挂网咨询方式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设置“医药咨询”服务窗口,相关企业可通过“线下面对面”和“线上电话”双通道方式进行咨询。1、咨询服务电话:0451-85975635、0451-85975682、0451-859756882、咨询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医药咨询”服务窗口)。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