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及医疗机构: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序号标识有关事项的函》,现对药品交易和招标系统部分药品目录予以相应国家基本药物序号标识(见附表),请相关医疗机构及时调整采购数据信息。附表.xlsx2026年2月12日
各相关医药机构、生产(配送)企业:根据《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六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YPCG-2025-1),报省医保局同意,现公布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六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组织、我省参与的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等情况,按相应中选结果执行衔接。特此通知。附件:1.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六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pdf 2.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第六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pdf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2026年2月12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我中心将组织开展医用耗材在我省平台日常挂网工作,现将挂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挂网范围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表》一级分类中所有类别。二、申报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5日。三、申报程序1.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登录地址(https://ggfwhlj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2.企业登录系统后点击“耗材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企业信息”先维护企业信息。3.完成企业信息维护后,点击“我的耗材资质库”维护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信息。4.完成企业耗材资质库信息维护后,点击“我的耗材库”维护拟申请挂网产品信息。5.完成产品信息维护后,点击“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申报”找到拟挂网产品相对应的目录进行申报及报价。产品申报及报价后点击“承诺制挂网报价”进行价格证明材料或我省3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使用推荐意见书的上传并关联到每一个产品上。四、上传内容1.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中标)价格的,需提供国内所有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中标)最低价格(不包含带量采购中选执行价格)截图。2.无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中标)价格的,需提供我省3家及以上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使用推荐意见书。五、申报结果公示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8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企业申投诉。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ggfw.hlj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2026年2月份耗材日常挂网】,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2026年2月份耗材日常挂网】,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公示期结束无异议,2026年3月2日可直接进行交易,有申投诉的,处理完毕后再执行。技术支持电话:0451-85975635、0451-8597568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2月12日
各相关耗材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现将2026年度第二批高值医用耗材企业申请的产品价格调整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相关企业可到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动态调整端口查看,公示期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14日。企业如有申诉质疑,请在公示期内将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中动态调整申诉质疑端口提交,逾期不子受理。如没有申诉质疑,将于公示期结束后直接执行,有申投诉的,处理完毕后再执行。附件:2026年第二批企业自主价格调整结果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2月12日
各相关医药企业: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启动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函》的要求,2026年1月份通过全国联审通办申报挂网的医用耗材的申报工作已结束,现将相关企业维护的挂网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14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企业申投诉。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https://ggfw,.hliybj.org.cn/hallst/web/hallEnter/#/Index),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承诺制挂网公示】【2026年2月份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联审通办)】,查看公示内容。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投诉,点击进入【承诺制挂网管理】-【发起承诺制申投诉】-【2026年2月份黑龙江省医用耗材挂网(联审通办)】进行申投诉。申投诉材料应包括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情况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三部分,缺少材料或逾期的不予受理。申投诉企业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如没有申诉质疑,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执行,有申投诉的,处理完毕后再执行。咨询电话:0451-85975635、85975682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2月12日附件: 联审通办申报挂网1.11-2.10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情况.rar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挂网采购工作的函》的要求,现将采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肿瘤标志物和甲状腺功能等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将中选产品挂网。 二、中选产品通过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耗材交易结算进行挂网交易。二十八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中选企业通过招采子系统耗材交易结算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并建立配送关系,签订三方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各方权利与责任。 三、请目前没有账号的企业根据2024年3月20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开展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注册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招采子系统注册。附件:肿瘤标志物和甲状腺功能等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xlsx 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388795、6516761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2月12日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常态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5-1)》精神和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十一批集采”)中选结果的要求,现就做好第十一批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品种范围。联采办公布的第十一批集采中选品种供应清单(见附件1)。 (二)机构范围。已填报第十一批集采采购需求量的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驻粤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加填报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引导其他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加集采。 (三)约定采购量。各医药机构首年约定采购量以报量数据为基础进行确认(见附件2)。除残缺规格和基本药物规格外,对我省中选企业缺少规格的约定采购量按含量比例折算至该中选企业的其他中选规格。基药规格约定采购量可折算的,需进行折算,无法折算的约定采购量由医疗机构另行选择中选企业供应。碳酸氢钠注射剂50ml以下规格全国没有中选企业可供应,该规格首年约定采购量不折算至其他规格,相应采购量不计入约定采购量。 以联合体中选的企业共享约定采购量,共同承担履行集采协议的供应责任,原则上一家医药机构只与联合体内一家中选企业签订履约协议。 二、采购周期 第十一批集采首年采购周期从2026年2月28日至2027年2月28日。协议期内若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集采药品的挂网和合同签订工作。采购平台要督促中选企业及时在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维护资质信息和产品信息,按供应清单价格及时挂网,并维护配送关系。各地医保部门、采购平台要及时组织医药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按本次集采的中选价格签订购销合同,明确采购周期内完成合同用量。 (二)医疗机构采购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应保障中选药品及时进院,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采购周期内要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三)做好省集采与第十一批集采的衔接工作。本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与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常见病慢性病接续采购药品、广东联盟易短缺和急抢救药品等省集采存在重复的(见附件3),自第十一批集采结果执行之日起,各采购平台关闭相关药品原历史购销合同采购下单功能,按本次国家集采结果执行并重新签订购销合同。 (四)强化集采药品采购和供应监测。中选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中选药品质量和供应的责任主体,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响应采购订单,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配送。各地市医保部门加强执行监测,重点关注高价非中选药品异常使用、中选药品不能及时足量供应等问题,对问题企业采取约谈、提醒等措施,同时报省医保局,省医保局及时上报联采办。 各相关采购平台要做好数据对接和传输工作,按照T+1要求及时向招采子系统上传相关品种数据,每月按时报送中选药品执行情况,强化采购和供应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优化中选药品使用考核。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基础上,可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其他药品,避免执行“一刀切”。非中选药品(含新获批药品)如符合本次集采申报资格要求,接受不高于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采购执行监测时不作为非中选药品统计。医疗机构遇中选产品断供时,可切换采购其他中选药品,保障临床使用,相应采购量视作完成协议量。 纳入国家和我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或因公共事件、临床指南药物推荐级别变化等因素发生临床需求重大变化的,按照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或中选药品使用比例考核。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国际医疗等非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服务时,相应的药品用量不纳入执行监测范围。 四、其他 各地要加强第十一批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后的跟踪监测,有关中选药品医保基金预付、供应配送、质量监管、回款结算等政策参照我省既往批次中选结果落地相关规定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和相关部门反映。 附件: 1.第十一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xlsx 2.第十一批集采药品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明细表.xlsx 3.广东联盟双氯芬酸/常见病慢性病/易短缺和急抢救药与第十一批集采重叠品种表 (附件详见电子版)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10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增效,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关于加快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 挂网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安排,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将挂网药品日常信息变更业务迁移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招采子系统内办理(http://www.ggzyzx.jl.gov.cn/),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14日 二、质疑方式 (一)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2月14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产品日常信息变更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二)通过平台直接申报办理的事项,企业需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招采子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日常变更事项,请相关企业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进行修改,修改并保存后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在下月1日-10日重新提交。 三、注意事宜 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招采子系统内挂网的药品如在外省有低于平台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须在30日内主动申请价格联动否则将被纳入信用评价。 四、联系方式 0431-81866909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承办人:王力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2月12日公示吉林省二月份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结果(1)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中心对2026年1月份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申请进行了核验,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2月12日-14日二、各申报企业可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清单.xls2026年2月12日
相关医药机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公示2026年第一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6〕24号)要求,我中心已完成对2026年第一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产品的公示,现将公示无异议、备案审核通过的产品予以公布,具体如下:一、执行挂网产品予以公布产品详见附件,即日起正式执行挂网。请相关申报企业对挂网产品以市(州)为单位勾选配送企业,为保障临床采购供应,原则上申报企业勾选的所有配送企业,其配送区域叠加后应覆盖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同时请相关配送企业对申报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相关医药机构及时在申报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选择配送企业。二、暂未挂网产品对因不符合申报规范要求未通过计算机校验、公示期间产品被质疑、人工复核不通过、备案采购审核不通过等各种原因暂未公布挂网执行的产品,另行分批分期处理,申报企业应关注平台后续通知(另文发布)。附件:1.2026年第一批高值、低值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列表(https://ggfw.scyb.or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UNE/uA1c%2bOP9nq4ZpRzSww=) 2.2026年第一批体外诊断试剂挂网产品列表(https://ggfw.scyb.org.cn/sj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UNE/uA1c%2bOP9nq4ZpRzSww=)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