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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关于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近期,收到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申请,对变更信息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变更。附件: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变更表青海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9月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青海省
  • 河北关于公布部分过评药品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布并挂网,公示期间有申投诉或降价的药品暂不公布。企业在外省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未及时申请的,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件:新申报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9月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河北关于公布部分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按照我省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规定,现将2026年8月申报的国采、省级(联盟)集采同通用名及申诉补充三省挂网截图后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布并挂网。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件: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9月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辽宁关于查看2026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 (第八批)药品价格信息申诉应答情况的通知

    相关投标人:2026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八批)价格信息申诉问题第一轮应答已结束,根据价格信息申诉流程,现将被申诉企业针对申诉问题的应答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推送给申诉企业,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并根据应答内容决定是否发起第二轮申诉。一、申诉应答情况查看1.进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首页,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进入信息库。2.进入“药品招标”模块,点击页面“产品信息管理”在“申诉管理”菜单中【挂网价申诉列表】标签进行查看。二、申诉应答确认和第二轮申诉发起1.在“申诉管理”菜单中【挂网价申诉列表】标签下,点击申诉右侧相应的【操作详情】按钮进入应答查看和确认页面。2.对应答内容认同的,点击【认同应答】按钮;对应答内容不认同的,可发起第二轮申诉,填写第二轮申诉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点击【反驳应答】按钮。3.第二轮申诉信息尚未提交前,企业可以对申诉状态和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对申诉内容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已提交的申诉,将无法进行修改、调整等操作。4.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起第二轮申诉的,视为认同应答。三、有关说明经过两轮申诉,最终认定申诉有效的,取消被申诉产品参加本次增补的资格;进行了第二轮申诉但最终认定申诉无效的,中心将结合被申诉企业第一轮应答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如被申诉企业第一轮应答清晰准确,则对进行第二轮申诉的企业记申诉无效记录一次(以申诉品种流水号计);记申诉无效记录累计达到三次的企业,依据《辽宁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5版)》将企业的信用评级评定为“失信”等级;对无效申诉情况较严重的企业经综合评估,存在恶意申诉行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四、申诉应答查看和第二轮申诉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24:00时。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9月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辽宁省
  • 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7批)温馨提示

    各相关企业: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7批)报价信息公开大会将于2026年9月10日在天津赛象酒店(天津市西青区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梅苑路8号)进行,在此作如下提示,请仔细阅览:1.首轮报价流程:上午7:25起,各企业被授权人(每家企业至多两人进场)携带身份证明、两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报价材料,依次排队进行预检、签到,领取胸牌,完成安检,进场递交报价材料。7:30起接收报价材料,9:30停止接收。请参与报价的企业注意时间节点和地点,综合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预留充足的签到时间,合理做好路线和时间安排,避免迟到。2.请企业务必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封装并递交报价材料,仔细确认品种、产品特征和产品申报价格信息相匹配(按照报价信息一览表显示的“品种”报价),报价材料一经递交后不可更改。3.次轮报价流程:未按规则一直接获得中选资格的企业(含未入围企业),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现场开展次轮报价。次轮报价前,联合采购办公室将现场发放《报价信息分列表》《报价产品次轮申报价参考价格》等。各企业被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明、首轮报价发放的胸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信息分列表》,按现场提示递交报价材料。报价材料须有被授权人签字及按手印(或签字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由公证人员现场查验,无须自行密封。4.涉及套装产品的企业,在次轮报价环节进行报价。报价前,联合采购办公室将现场发放《“套装”产品报价信息分列表》《“套装”产品可比申报价参考价格》等。各企业被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明、首轮报价发放的胸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套装”产品报价信息分列表》,按现场提示递交报价材料。报价材料须有被授权人签字及按手印(或签字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由公证人员现场查验,无须自行密封。5.本次集采两轮次报价材料递交及信息公开依次进行,首轮产生规则一拟中选企业,次轮产生规则二、规则三拟中选企业。由于参与企业较多,结束时间可能较晚,会场备有面包牛奶。请各企业理性报价,共同维护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良好秩序。预祝各企业本次投标顺利!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2026年9月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全国
  •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药饮片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定点医药机构、市医药采购中心、有关单位:按照工作部署要求,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参保患者权益,规范医药机构中药产品采购行为,现就进一步做好中药饮片挂网采购工作通知如下:一、挂网品种范围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销售的中药饮片均纳入挂网范围,具体包括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天津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品种。二、申报主体申报企业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中药饮片)等相关资质证件。同一药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视同生产企业。三、申报方式生产企业通过市医药采购中心平台完成中药饮片用户注册后,按流程开展申报工作。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采购价格管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首次提交挂网申请时应承诺不高于本产品现行省级采购平台挂网价格;无省级采购平台挂网价格的,不高于本产品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当前实际采购价格。对于省级平台挂网或定点医药机构实际采购价格调整的,企业应自调整日起30日内申报调整价格。(二)加强信用管理。对于价格承诺和调整中出现的失信行为,严格落实信用评价制度,对失信企业及时给予评级处置。(三)完善采购工作流程。市医药采购中心完善工作流程,优化采购平台支撑,支持中药饮片产品及时注册挂网。通过市医药采购平台公布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适时组织医药企业进行专题培训、讲解,确保企业知晓产品挂网工作各项要求。(四)做好工作衔接。按照我市药品挂网和信息对接工作安排,产品挂网是对接纳入医保支付系统的前提,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信息维护和产品挂网。定点医药机构切换采购模式,与医药企业议价后采购的具体工作安排将适时另行通知。市医保局2026年9月7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天津市
  • 云南关于企业申请降价的公示(中药配方颗粒)

    各相关生产企业、医疗机构: 现将有关企业申请降价的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353103。 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附件:企业拟申请降价情况表.xlsx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9月7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云南省
  • 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907批)申报信息公开

    各相关企业: 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907批)申报完成,现将申报信息公开: 方式1: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https://ggfw.ynylbz.cn/#/zcLogin)→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产品公开查询。 方式2: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907批)信息公开 本次信息公开并非审核结果公示,各申报企业无需递交任何材料;待审核结果公示后,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按后续公告要求递交材料。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9月7日

    医保准入 / 目录 云南省
  • 云南省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20260907批)申报信息公开

    各相关企业: 云南省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20260907批)申报完成,现将申报信息公开: 方式1: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https://ggfw.ynylbz.cn/#/zcLogin)→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药品公开查询。 方式2: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云南省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20260907批)信息公开。 本次信息公开并非审核结果公示,各申报企业无需递交任何材料;待审核结果公示后,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按后续公告要求递交材料。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9月7日

    医保准入 / 目录 云南省
  • 青海关于公示部分药品挂网采购企业申报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162号)、《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和青海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藏(蒙)药自制制剂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5〕38号)要求,现对部分药品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8日至9月1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8:00。联系电话:0971-6115291联系地址:青海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5号新大地大厦4楼)附件:1.药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九批) 2.部分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及国谈药品仿制药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七批) 3.创新药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十批) 4.中药配方颗粒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二十九批)青海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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