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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关于公布并执行2026年度药品增补 (第三批)挂网采购结果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军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投标企业:根据《关于完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工作通知》辽医保规[2025]4号,中心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药品增补(第三批)挂网采购工作。经资质审核、审核结果和价格信息公示、申诉问题处理、审核结果公布和价格确认等,现将2026年度药品增补(第三批)挂网采购结果(详见附件)面向社会公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于2026年4月22日零时起执行本次挂网结果。附件:2026年度药品增补(第三批)挂网采购结果(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publicDrugInfoSecPubonlnPric?btchNo=JJ07pUhNLVJAFj%2Brb2cPIA%3D%3D)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4月2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辽宁省
  • 内蒙古关于公示2026年第四批新增挂网药品信息核验结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6〕65号)

    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167号)要求,现将2026年4月10日集中受理药品信息核验结果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示内容新增挂网药品信息核验结果。二、结果查询各参与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药品申报公示】查看相关药品信息核验结果。三、核验结果异议办理(一)各有关企业若对药品信息核验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齐全的佐证资料,逾期和不按规定递交的不予受理。(二)企业递交申(投)诉材料包括:《业务受理表》(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情况说明》和相关清晰有效的佐证材料。(三)递交方式:通过网上递交材料的企业,登录【网上业务办理系统】-【专项业务模块】-【药品相关业务办理申诉通道】递交申(投)诉材料。(四)公示期间接到的申(投)诉集中处理,届时将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统一公布结果。四、公示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7日。   附件:1.业务受理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4月2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内蒙古自治区
  • 关于开通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企业申投诉功能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代理、配送企业:为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渠道,规范药品挂网、价格调整、信息维护、平台操作等事项申投诉办理流程,提升医药价格治理与挂网采购服务质效,我省已在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正式上线企业外部申投诉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功能启用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开通平台药品企业申投诉线上办理功能。二、申投诉主体在我省挂网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合法授权代理企业。三、申投诉适用范围企业对挂网药品在政策执行、信息变更、执行操作、平台技术操作等方面存在异议、疑问或投诉事项,均可通过本功能提交。四、操作路径登录黑龙江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外部-企业申投诉,点击“发起申诉或者投诉”。五、办理规则选择产品:申诉选择本企业产品;投诉可选择其他企业产品。选择受理单位政策类: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变更类: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执行类: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采平台操作类:技术平台填写信息:规范填写申投诉标题、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投诉内容,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PDF、JPG、PNG、ZIP等格式)。结果查询:企业可在外部-企业回执中实时查看申投诉状态、处理结果。被投诉企业澄清:被投诉企业可查看投诉信息,按要求提交澄清说明及佐证材料,配合核查处理。六、管理端办理省医保局、省医保服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平台按职责在外部-申投诉处理模块开展审核、转办、澄清、强制调整、结果反馈等闭环管理。七、有关要求企业提交申投诉应真实、合法、有效,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严禁虚构事实、恶意投诉、重复投诉,违规将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予以处理。各部门依法依规按时限办理,确保企业合理诉求及时响应、高效处置。特此通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4月2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黑龙江省
  •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签订第二年度采购协议的通知 闽医保函〔2026〕42号

    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流通(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我省工作部署,为确保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约工作平稳实施,决定开展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的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福建省内相关医疗机构。  二、协议采购量  各相关医疗机构已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签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函〔2026〕27号)要求,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填报第二年需求量,以最终确认的需求量作为第二年协议采购量。  三、协议签订  (一)签订时间  1.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签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至4月30日,各中选企业请于签订时间开始前确认配送关系,以免影响合同签订;  2.医疗机构签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至5月9日。  (二)签订方式  协议采用网上签订形式,请中选申报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协议签订,具体步骤如下:  1.各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确认三方协议并盖章签订。  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三方协议签订”模块→进行签订。  2.医疗机构登录招采子系统,对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已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确认并盖章签订。  招采子系统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三方协议签订”模块→进行协议签订。对于生产、配送企业需要纸质版本合同(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应予以配合。  3.请各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确保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工作平稳推进。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医保准入 / 集采 福建省
  • 四川省关于公布执行2025年第十、十一、十二批医用耗材计算机校验产品挂网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6〕90号)

    相关医药机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公示2025年第十、十一、十二批医用耗材计算机校验异常产品整改情况的通知》(川药招〔2026〕81号)要求,现将公示无异议的相关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予以公布挂网(详见附件),即日起正式执行挂网结果。相关产品将纳入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重点监测名单。请相关申报企业以市(州)为单位对挂网产品勾选配送企业,为保障临床采购供应,原则上申报企业勾选的配送企业,其配送区域全部叠加后应覆盖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同时请相关配送企业对申报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在申报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选择配送企业。附件:1.高值、低值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列表(https://ggfw.scyb.or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UNE/uA1c%2bOPvW8Sb1pMoMc=) 2.体外诊断试剂挂网产品列表(https://ggfw.scyb.org.cn/sj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UNE/uA1c%2bOPvW8Sb1pMoMc=)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四川省关于公布2026年第三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 申报产品挂网结果的通知(川药招〔2026〕89号)

    相关医药机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公示2026年第三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信息的通知》(川药招〔2026〕70号)要求,我中心已完成对2026年第三批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申报产品的公示,现将公示无异议、备案审核通过的产品予以公布,具体如下:一、执行挂网产品予以公布产品详见附件,即日起正式执行挂网。请相关申报企业对挂网产品以市(州)为单位勾选配送企业,为保障临床采购供应,原则上申报企业勾选的所有配送企业,其配送区域叠加后应覆盖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同时请相关配送企业对申报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相关医药机构及时在申报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选择配送企业。二、暂未挂网产品对因不符合申报规范要求未通过计算机校验、公示期间产品被质疑、人工复核不通过、备案采购审核不通过等各种原因暂未公布挂网执行的产品,另行分批分期处理,申报企业应关注平台后续通知(另文发布)。附件:1.2026年第三批高值、低值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列表(https://ggfw.scyb.org.cn/hc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UNE/uA1c%2bOPsa7CTFMpmFw=)2.2026年第三批体外诊断试剂挂网产品列表(https://ggfw.scyb.org.cn/sjstd/publicity/toPublicityGoods.html?publicityBatch=cOOCD8/CXRmV0BvLJanJJUNE/uA1c%2bOPsa7CTFMpmFw=)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1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五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支付管理工作,合理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根据《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经医疗机构申请、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推荐、专家遴选、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备案等程序,将和胃降逆颗粒等9个医院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见附件),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附件:第五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名单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4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第五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院制剂名单序号药品名称规格剂型医疗机构名称1和胃降逆颗粒8g×10包/盒(每1g相当于饮片3.031g)颗粒剂杭州市中医院2新芪清口液250ml/瓶洗剂(供清洗无损皮肤用)浙江省立同德医院3小儿苓术合剂100ml合剂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4益骨颗粒每包装21g,每1g相当于饮片2.381g,8包/盒颗粒剂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5芪贞消渴宁合剂200ml/瓶合剂宁波市中医院6参蝉健脾颗粒12g*21袋/盒颗粒剂宁波市中医院7益气消癥颗粒12g*21袋/盒颗粒剂宁波市中医院8蒿苋解毒散12g*6袋/盒散剂宁波市中医院9玄桔利咽合剂100ml/瓶合剂长兴县中医院

    医保准入 / 集采 浙江省
  • 湖北省关于公示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相关数据信息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按照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现将申报企业和联盟地区医药机构填报形成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现场递交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投)诉材料及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3日受理时间: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3日现场递交地址: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接待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南面1.5楼)咨询电话:027-87265910、87265911附件:1,湖北省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企业及产品相关信息2,湖北省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报价代表品(第四批,第二批)及非报价代表品相关数据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2026年4月2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湖北省
  • 浙江省关于心脏起搏类和周围血管介入微导管类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相关信息公布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心脏起搏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6-01)》和《周围血管介入微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6-02)》,经申报、形式审核、公示等程序,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1.心脏起搏类产品相关信息.xlsx 2.常规起搏类产品功能属性相关信息.xlsx 3.周围血管介入微导管类产品相关信息.xlsx 4.周围血管介入微导管类各品种年度需求量及竞价单元信息起搏器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微导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医保准入 / 国谈 浙江省
  • 浙江省关于开展心脏起搏类和周围血管介入微导管类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价格申报和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心脏起搏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6-01)》和《周围血管介入微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6-0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和地点(一)企业递交价格申报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4月24日12:00至14:00。递交地点:浙江大酒店7楼浙江厅(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95号,0571-85056666)。(二)价格申报信息公开时间:2026年4月24日14:00开始。二、相关要求(一)申报企业应将单独密封的《申报信息一览表》(见采购文件附件3,此表格系统内下载)、单独密封的《成本清单》(见采购文件附件4,此表格系统内下载)共同装入1个信封,该信封封口处用封条密封,并标明“申报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封口处加盖申报企业公章或由被授权人签字。单独密封的《申报信息一览表》封口处标明“申报信息一览表”;单独密封的《成本清单》封口处标明“成本清单”。以上材料,申报企业应委托被授权人现场递交至申报信息公开现场。被授权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和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采购文件附件1)至申报现场,由公证人员现场查验,无需密封。(二)上述需系统下载的相关表格,由申报企业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https://zhyb.ybj.zj.gov.cn/#/Index)下载并填写相关信息,逐页加盖鲜章。下载路径:耗材招标管理-带量采购管理-省际联盟集采表格下载。(三)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申报及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投入密封箱后,申报企业不得对其申报材料做任何修改。三、其他事项(一)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须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将现场拒绝接收。(二)参与报价企业的申报产品及配套耗材、设备均须符合有关部门管理规定和质量标准要求。(三)为避免现场拥堵,请各企业合理安排时间,尽早递交申报材料。原则上每家申报企业委派不多于2名代表参会。(四)联系电话:0571-12393。起搏器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微导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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