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1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5月13日至5月15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新)-添加反馈,选择阳光挂网)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药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公示表(20260401-0430).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13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药品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1号)的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对阳光采购拟挂网药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药品阳光采购挂网产品公布表(第十九批).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13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51号)等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申报企业信息变更公布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13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1〕46号)等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1.申报企业信息变更公布表.pdf 2.挂网产品国家医保代码变更公布表.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13日
相关投标人:2026年度药品增补挂网采购(第四批)价格信息申诉问题第一轮应答已结束,根据价格信息申诉流程,现将被申诉企业针对申诉问题的应答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推送给申诉企业,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并根据应答内容决定是否发起第二轮申诉。一、申诉应答情况查看1.进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首页,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进入信息库。2.进入“药品招标”模块,点击页面“产品信息管理”在“申诉管理”菜单中【挂网价申诉列表】标签进行查看。二、申诉应答确认和第二轮申诉发起1.在“申诉管理”菜单中【挂网价申诉列表】标签下,点击申诉右侧相应的【操作详情】按钮进入应答查看和确认页面。2.对应答内容认同的,点击【认同应答】按钮;对应答内容不认同的,可发起第二轮申诉,填写第二轮申诉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点击【反驳应答】按钮。3.第二轮申诉信息尚未提交前,企业可以对申诉状态和内容进行修改、调整,对申诉内容确认无误后,即可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已提交的申诉,将无法进行修改、调整等操作。4.未在规定时间内发起第二轮申诉的,视为认同应答。三、有关说明经过两轮申诉,最终认定申诉有效的,取消被申诉产品参加本次增补的资格;进行了第二轮申诉但最终认定申诉无效的,中心将结合被申诉企业第一轮应答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如被申诉企业第一轮应答清晰准确,则对进行第二轮申诉的企业记申诉无效记录一次(以申诉品种流水号计);记申诉无效记录累计达到三次的企业,依据《辽宁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5版)》将企业的信用评级评定为“失信”等级;对无效申诉情况较严重的企业经综合评估,存在恶意申诉行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四、申诉应答查看和第二轮申诉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14日24:00时。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13日
相关投标企业:根据《关于做好第十一批国家组织和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信息已更新(详见附件),为保障中选结果顺利执行,组织相关企业对新增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药品进行信息维护并建立配送关系。我省定于2026年5月19日零时起执行中选结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药品信息维护中心已根据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药品信息完成产品入库工作,请相关中选企业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ggzy.ln.gov.cn/yphc/),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选择“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点击“单位登录”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信息维护。产品“基础信息”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为准,“产品扩展及资质信息”需企业自行填报。二、配送关系建立 以流水号为单位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每个流水号在每个地级市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操作方法:由中选生产企业先行发起,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在“药品招标管理”模块中,选择“产品信息管理”-“集采产品填报配送企业”菜单,页面中显示需填报配送企业的全部品种。点击品种对应的【填报配送企业】按钮,进入配送企业填报页面,按页面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在截止时间前,企业可随时更改填报信息。中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企业填报后,视同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中选结果执行时,选定的配送关系将自动生效,相关企业无需再行操作。三、时间安排药品信息维护和配送关系建立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24:00;四、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836业务咨询电话:024-2344811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附件: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第三批增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13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广东联采办要求,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中选价格调整如下:药品价格调整清单 序号 流水号 产品名称 生产(投标)企业 全省调整后价格(元) 1 221712 人促红素注射液 深圳未名新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6.77 2 213061 人促红素注射液 深圳未名新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8.31 3 218890 人促红素注射液 深圳未名新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6.67 4 213058 人促红素注射液 深圳未名新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4.89 5 229227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 2.13 6 229174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 1.87 7 229161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 1.57 8 313059 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0.28 9 312416 葡萄糖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2.92 10 312721 氯化钠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2.92 11 312418 葡萄糖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2.1 12 186347 葡萄糖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3.37 13 186331 葡萄糖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3.37 14 186342 葡萄糖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2.92 15 186325 葡萄糖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2.92 16 186319 葡萄糖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2.55 17 186334 葡萄糖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2.55 18 186400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3.61 19 186394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3.13 20 186380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2.55 21 312723 氯化钠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2.28 22 186376 氯化钠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3.39 23 186373 氯化钠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2.92 24 186365 氯化钠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2.45 25 312660 氯化钠注射液 西安京西双鹤药业有限公司 0.85 26 312797 氯化钠注射液 辽宁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3.5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13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生产(代理)企业: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现公布2026年4月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挂网产品信息(详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挂网产品信息(2026年4月).xlsx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2026年5月13日
各药品生产企业: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海南省药品挂网采购实施方案》(琼医保规〔2022〕285 号)和《海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交易采购规则》的通知(琼医保规〔2025〕3 号),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价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药品挂网价格风险治理(一)价格风险治理自查范围挂网价格高于全国其他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的。(二)价格风险治理时间及调整方式1.调整时间:2026年5月21日前。2.调整方式:登录海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在“药品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药品价格治理”模块查看我省初步排查发现存在挂网价格高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最低价的药品目录,进入 “药品交易结算”模块的 “信息变更”中提交价格调整申请。相关企业须对已挂网药品认真开展价格自查,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动态调整挂网价格。3.异议申诉:如企业异议,可通过“药品价格治理”模块提交相关材料。联系电话:0898-66529803。二、价格风险处置相关情形处置药品生产企业在外省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未在 30日内申报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调价的,按规定撤销药品挂网资格或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3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根据《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公告(三)》中“二、采购规则”的增补中选规则有关要求,现将经公示的补充中选产品信息予以公布。补充中选产品不参与集采分量,中选结果自2026年5月18执行。附件:江苏省第七、八轮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增补中选产品公布(五).pdf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