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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关于公布2026年第1批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医药企业:根据公示期间反馈情况,现将2026年第1批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予以公布。联系电话:0791-88131987附件: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序号企业名称评级结果1江西志诚药业有限公司失信2吉安鑫成贸易有限公司失信3江西安鑫科技有限公司失信4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失信5江西志诚药业有限公司失信6江西樟树市同心药业有限公司失信7江西和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8上高县吉喜贸易有限公司失信9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失信10江西润民贸易有限公司失信11江西弘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12江西正航贸易有限公司失信13江西金仕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失信14吉安众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15南昌市明灿医疗器械公司失信16江西双南里医药有限公司失信17江西普仁医药有限公司失信18宜春恺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江西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失信19萍乡汇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20南昌东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失信21安徽省亳州市药材总公司失信22九江博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失信23湖北康福源医药有限公司失信24湖北康莱医药有限公司失信25江西众生医药有限公司失信26安徽省亳州市药材总公司中药公司失信27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失信28安徽强正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失信29安徽百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失信30赣州福瑞科技有限公司失信31江西浩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32江西仁群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失信33吉安盈弘贸易有限公司失信34江西天时禾药业有限公司失信35安徽百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失信36安徽鸿坤药业有限公司失信37江西凯天医药有限公司失信38江西宏庆贸易有限公司失信39南昌瑶峰贸易有限公司失信40江西速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41江西益优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42江西金久辰商贸有限公司失信43安徽佰辰医药有限公司失信44安徽九州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失信45江西斯博特医药有限公司失信46安徽百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失信47江西志翔医药有限公司失信48江西源生狼和药业有限公司失信49江西志诚药业有限公司失信50安徽九州红医药有限公司失信51安徽亳州浙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失信52庆阳神州同泰药业公司失信53江西志诚药业有限公司失信54江西鼎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55江西浩崇贸易有限公司失信56江西春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57江西大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58江西翔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59江西蝶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60南昌笤勇商贸有限公司严重失信61江西淦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62江西悦亿贸易有限公司严重失信63江西健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严重失信64赣州市顺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65江西安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66江西省蓄济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严重失信67江西志诚药业有限公司严重失信(累计)68安徽百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严重失信(累计)69江西百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70江西帝鹏贸易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71南昌市鑫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72江西迎丰贸易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73江西千捷商贸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74江西速典商贸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75江西宣磊商贸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76南通市亚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77江西禄盈科技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78江西灵竹贸易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79江西胜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80江西美新科技工贸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81江西赣鑫医药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82南昌市永诺科技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83赣州市辽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特别严重失信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4月2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江西省
  • 江西省关于公布第1批医药企业修复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医药企业:经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专题会研究确认,20家医药企业开展评级后信用修复并达到要求,25家医药企业符合自动修复条件,现予公布。联系电话:业务二科,0791-88131987附件:医药企业修复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类型修复类型原失信等级1江西丽华鑫朗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中等2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中等3江西五洲医药营销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中等4吉安泽照康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吉安春信科技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一般1条、中等1条、严重1条5南昌四方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中等6江西博思源医药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严重1条、中等1条7南昌友兴科技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一般8上海瑛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一般9上药控股江西上饶股份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10江西和济春天医药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11江西康成药业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12赣州富鑫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13江西新源医药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一般1条、失信1条14赣州益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15河南省杰宇溪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16江西龙宇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严重失信17赣州市可为临检医疗用品经营部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18江西新汇宇医药有限公司配送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一般2条、失信1条19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2条20江西康庆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企业评级后主动修复失信1条、严重失信1条21江西汇仁医药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中等22江西仁翔药业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严重23九江市都昌医药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中等24九江宇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中等25宜春江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中等26宜春欣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中等27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28广西巨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29江西乐成生物医疗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30亳州市恒诚医药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31江西广灵药业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32江西海旭医药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33江西思创药业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34九江佑美医药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35江西奥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36江西康齿贸易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37南昌普健实业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38江西志诚药业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严重39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40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41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42海南中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43山西德元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44柯尼卡美能达(厦门)医疗器材生产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45新余市鹏康实业有限公司配送企业到期自动修复一般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4月2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江西省
  • 江西省关于公示2026年第2批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医药企业: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10号)等文件规定,以法院判决为线索,部分医药企业在我省存在失信行为,涉嫌违背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原则,现将评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式来函反馈。联系电话:业务二科,0791-88131987附件: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结果序号企业名称评级结果1赣州市泰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2江西品锡商贸有限公司失信3江西高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4九江鑫高益贸易有限公司失信5九江兴科贸易有限公司失信6江西瑞仁药业有限公司失信7江西启辰医药有限公司失信8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失信9江西创诺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失信10吉安创新试剂经营有限公司失信11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失信12江西林华医用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失信13江西林华医用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失信14江西网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5上饶市展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6江西格恩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严重失信17江西林华医用设备技术有限公司严重失信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2026年4月2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江西省
  •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中药饮片目录(2025年)》的通知(川医保规〔2026〕2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省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制定了《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中药饮片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中药饮片目录》),经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审核,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中药饮片支付范围《中药饮片目录》由国家准入和我省准入两部分组成。国家准入部分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收载的中药饮片执行;我省准入部分共收载省级增补品种455个。《中药饮片目录》内品种参照甲类药品管理。原已纳入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支付范围但未进入《中药饮片目录》的品种,给予其6个月报销过渡期。过渡期内各统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衔接,指导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及时替换。二、规范中药配方颗粒支付管理按照《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规定,经专家评审,将与《中药饮片目录》内品种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同步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乙类药品管理。三、工作要求(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按照国家发布的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进行《中药饮片目录》的维护工作,各地按照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发的数据库,及时调整药品目录类别、限定支付范围等,完成本地数据库更新工作。各地要严格做好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协议机构中药饮片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二)各地要严格执行此次目录调整后的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中药饮片。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合理引导预期,指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做好参保患者用药保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应当按中医药、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相关规定合理使用中药饮片,医保、社保部门按规定进行支付。(三)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附件: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中药饮片目录(2025年)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4月16日

    医保准入 / 目录 四川省
  • 天津市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做好京津冀“3+N”联盟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安排,开展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单位范围京津冀“3+N”联盟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企业、配送企业、我市填报需求量的医疗机构。二、确认配送关系请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5)—“京津冀耗材联合采购系统”,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确认配送关系。中选企业需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尚未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尽快按照“药采CA证书受理形式公告”(http://help.bjca.org.cn/tjmpc_tj/index.html)要求,领取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数字证书。已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无需重复领取。配送企业需使用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账号登录,如需新领账号,请准备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见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官网—文件下载)发送邮件,邮件标题请标明“留置针项目配送企业申请账号”。确认配送关系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9日17时。三、签订三方协议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需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京津冀耗材联合采购系统”,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三方协议签订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30日17时。四、其他工作要求为保障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平稳落地,确保后续网上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各中选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提前储备中选产品,做到按时足量供应,保障采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五、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联系电话:022-24538155022-24538159电子邮箱:tjmpc@tjmpc.cn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4月2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天津市
  • 天津市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硬脑(脊)膜补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做好京津冀“3+N”联盟硬脑(脊)膜补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安排,开展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单位范围京津冀“3+N”联盟硬脑(脊)膜补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企业、配送企业、我市填报需求量的医疗机构。二、确认配送关系请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5)—“京津冀耗材联合采购系统”,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确认配送关系。中选企业需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尚未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请尽快按照“药采CA证书受理形式公告”(http://help.bjca.org.cn/tjmpc_tj/index.html)要求,领取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数字证书。已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无需重复领取。配送企业需使用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账号登录,如需新领账号,请准备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见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官网—文件下载)发送邮件,邮件标题请标明“硬脑(脊)膜补片项目配送企业申请账号”。确认配送关系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29日17时。三、签订三方协议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配送企业需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京津冀耗材联合采购系统”,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三方协议签订时间:2026年4月21日—4月30日17时。四、其他工作要求为保障硬脑(脊)膜补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平稳落地,确保后续网上采购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各中选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提前储备中选产品,做到按时足量供应,保障采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五、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天津陈塘科技商务区服务中心四楼(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联系电话:022-24538155022-24538159电子邮箱:tjmpc@tjmpc.cn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4月2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天津市
  • 关于启动2026年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6〕87号)

    各疫苗企业:按照《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阳光采购职责备忘录》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现就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增补采购报名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凡需要参与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增补采购工作的疫苗的生产/代理企业。二、申报要求1.本次增补的非免疫规划疫苗仅限于已取得药品注册批件且未在我省挂网的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含新的进口产品)。2.国产疫苗由生产企业进行申报,进口疫苗由一级代理商进行申报,申报主体填写非免疫规划疫苗企业和产品信息表(见附件1),并发送至联系邮箱sccdcvaccine@163.com。3.申报时限: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9日24:00三、资质审核资料要求(一)内容要求提交资质资料详见基础信息资质材料内容要求(见附件2)。(二)格式要求1.企业根据报名信息情况,分别填写《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阳光采购企业资质审核表》(见附件3-1)和《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阳光采购产品资质审核表》(见附件3-2),A4纸打印,内容较多可正反双面打印。2.基础信息资质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4)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打印,分为企业册和产品册,根据非免疫规划疫苗资质材料格式模板(见附件5)的内容和顺序要求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申报材料要完整清晰,并逐页加盖企业鲜章,其中所有外文资料均需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三)递交要求1.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阳光采购企业和产品资质审核表(附件3-1和3-2)加盖企业鲜章单独递交。2.企业册和产品册分别密封递交,待专家审核时,当场拆封。纸质版的资质资料须在规定申报时限内现场递交到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规所(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业务楼B栋707室)。四、注意事项1.同一注册批件的同一品规只能由一个申报主体进行申报。2.其他相关事项请企业及时关注网站信息。相关政策咨询电话:86136673 、85586751(省疾控中心)附件:四川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挂网阳光采购企业申报资料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云南省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20260407批)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 一、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1: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https://ggfw.ynylbz.cn/#/zcLogin)→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2: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审核结果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20260407批)审核结果(http://www.ynyyzb.com.cn/detailJGGS.html?infoId=27033&catalogId=94&pageNow=1) 二、公示期: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 1.公示期内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药品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2.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或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三、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药品,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四、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将于2026年4月28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挂网药品公布查询。 五、其他 根据2025年9月12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云南省在网交易化学药和常态化挂网申报化学药(含联审通办)更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质量层次相关字段的通知》相关要求,本次申报的化学药“质量层次”字段,统一按照医保编码信息“上市药品目录集药品”中的“进口原研药品、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调整。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65330065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0871-6535310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10、703室 基药备案联系电话:0871-63112057 基药备案地址:云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昆明市科发路616号新楼)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4月2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云南省
  • 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第20260407批)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的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医用耗材挂网申报工作,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要求,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407批)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1: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https://ggfw.ynylbz.cn/#/zcLogin)→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2: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审核结果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407批)审核结果(http://www.ynyyzb.com.cn/detailJGGS.html?infoId=27034&catalogId=94&pageNow=1) 二、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医用耗材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三、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四、公示期: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 五、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医用耗材,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医用耗材,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六、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医用耗材,将于2026年4月28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挂网产品公布查询。 挂网方式按《关于做好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挂网医用耗材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65330065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0871-65167613、6538879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01、702室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4月20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云南省
  • 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第20260407批)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药品挂网申报工作,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要求,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407批)信息审核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1: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https://ggfw.ynylbz.cn/#/zcLogin)→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2: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审核结果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407批)审核结果(http://www.ynyyzb.com.cn/detailJGGS.html?infoId=27016&catalogId=94&pageNow=1) 二、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药品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三、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四、公示期: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 五、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药品,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六、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将于2026年4月28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挂网产品公布查询。 挂网方式按《关于做好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本批公布中药品属性为“基药(含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s://mpa.yn.gov.cn/zfxxgk/fdzdgknr/gsgg/202109/t20210917_1231876.html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八、挂网药品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九、根据2025年9月12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云南省在网交易化学药和常态化挂网申报化学药(含联审通办)更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质量层次相关字段的通知》相关要求,本次申报的化学药“质量层次”字段,统一按照医保编码信息“上市药品目录集药品”中的“进口原研药品、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调整。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65330065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0871-63606934、68313372、65388795、6535787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10、703室 基药备案联系电话:0871-63112057 基药备案地址:云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昆明市科发路616号新楼)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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