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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关于开展湖南省牵头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 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的通知 川药招〔2026〕111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湖南省牵头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本地区医疗机构开展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机构范围参加了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需求量填报工作的医疗机构。二、协议采购量确认规则(一)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已报需求量的80%。(二)待分配协议采购量构成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已报量但未中选的产品协议量+已报量且复活中选产品协议量的50%。医疗机构可在系统内直接查看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原则上由医疗机构在同竞价组中选产品(包括按复活规则中选的产品)范围内自主选择分配,触发价格纠偏的中选产品不参与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分配。三、确认流程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依托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开展。(一)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确认各相关医疗机构登录招采子系统(登录地址:https://tps.ybj.hunan.gov.cn/tps-local/login),点击“耗材交易结算-量价管理-带量采购-产品待分配量报量(联盟)”模块,在产品待分配量报量(联盟)菜单列表,选择项目名称“省际联盟高频电刀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填报本单位待分配协议采购量直至待分配量为0。完成填报后,导出并打印协议采购量汇总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上传扫描件至招采子系统。(二)医保部门数据审核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登录招采子系统,点击“耗材招标管理-项目工作台-执行中项目数-申报管理-待分配量管理-管理端待分配量统计(联盟省份)”模块,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确认数据进行审核。四、时间安排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5月26日17:00。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2:00。五、注意事项(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对协议采购量进行确认,确保确认的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医疗机构需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数据等问题。(二)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确认工作,核对、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确认相关数据,把好数据填报质量关。(三)超过规定确认时间,原则上不接受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医疗保障局。六、联系方式四川省:028-85157579;湖南省:0731-58612215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云南省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20260506批)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 一、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1: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https://ggfw.ynylbz.cn/#/zcLogin)→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2: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审核结果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同通用名药品(第20260506批)审核结果(http://www.ynyyzb.com.cn/detailJGGS.html?infoId=27134&catalogId=94&pageNow=1) 二、公示期: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5日。 1.公示期内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药品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2.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或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三、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药品,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四、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将于2026年5月26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挂网药品公布查询。 五、其他 根据2025年9月12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云南省在网交易化学药和常态化挂网申报化学药(含联审通办)更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质量层次相关字段的通知》相关要求,本次申报的化学药“质量层次”字段,统一按照医保编码信息“上市药品目录集药品”中的“进口原研药品、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调整。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65330065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0871-6535310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10、703室 基药备案联系电话:0871-63112057 基药备案地址:云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昆明市科发路616号新楼)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5月1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云南省
  • 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第20260506批)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药品挂网申报工作,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要求,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506批)信息审核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1: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https://ggfw.ynylbz.cn/#/zcLogin)→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2: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审核结果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506批)审核结果(http://www.ynyyzb.com.cn/detailJGGS.html?infoId=27153&catalogId=94&pageNow=1) 二、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药品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三、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四、公示期: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5日。 五、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药品,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六、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将于2026年5月26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挂网产品公布查询。 挂网方式按《关于做好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本批公布中药品属性为“基药(含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s://mpa.yn.gov.cn/zfxxgk/fdzdgknr/gsgg/202109/t20210917_1231876.html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八、挂网药品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九、根据2025年9月12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云南省在网交易化学药和常态化挂网申报化学药(含联审通办)更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质量层次相关字段的通知》相关要求,本次申报的化学药“质量层次”字段,统一按照医保编码信息“上市药品目录集药品”中的“进口原研药品、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调整。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65330065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0871-63606934、68313372、65388795、6535787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10、703室 基药备案联系电话:0871-63112057 基药备案地址:云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昆明市科发路616号新楼)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5月1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云南省
  • 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第20260506批)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的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医用耗材挂网申报工作,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要求,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506批)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1: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https://ggfw.ynylbz.cn/#/zcLogin)→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2: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审核结果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506批)审核结果(http://www.ynyyzb.com.cn/detailJGGS.html?infoId=27136&catalogId=94&pageNow=1) 二、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医用耗材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三、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四、公示期: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5日。 五、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医用耗材,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医用耗材,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六、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医用耗材,将于2026年5月26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挂网产品公布查询。挂网方式按《关于做好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挂网医用耗材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65330065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0871-65167613、6538879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01、702室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docx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5月1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云南省
  • 内蒙古关于开展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的通知 内药采中心字〔2026〕86号

    内药采中心字〔2026〕86号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湖南省联采办《关于开展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的通知》(湘医保招采函〔2026〕60号),现开展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机构范围全区已成功报送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采购需求量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二、填报方式各盟市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使用报量账号和密码通过“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耗材交易结算—量价管理—带量采购—产品待分配量报量(联盟)—省际联盟高频电刀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网址:https://tps.ybj.hunan.gov.cn/tps-local/login)开展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内操作手册。三、协议采购量分配规则(一)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已报需求量的80%。(二)待分配协议采购量构成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已报量但未中选的产品协议量+已报量且复活中选产品协议量的50%。医疗机构可在系统内直接查看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原则上由医疗机构在同竞价组中选产品(包括按复活规则中选的产品)范围内自主选择分配,触发价格纠偏的中选产品不参与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分配。四、时间安排2026年5月18日9:00—5月26日17:00。五、工作要求(一)各盟市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及时纠正差错数据,提高数据精准性。(二)各盟市医保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指导医疗机构选择同类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应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三)相关医疗机构要按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导出并打印协议采购量汇总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5月18日  附件:打印 关闭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医保准入 / 集采 内蒙古自治区
  • 河南省关于公示2026年4月企业申报药品增补挂网的通知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95号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中心对2026年4月份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申请进行了核验,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5月18日-20日二、各申报企业可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清单.xls2026年5月1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云南省
  • 河南省关于公示2026年5月通过绿色通道增补挂网药品的通知(二)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94 号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7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5月18日-19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7日绿色通道申报药品清单 .xlsx2026年5月1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南省
  • 宁夏关于公示2026年5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资质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医保发〔2021〕86 号)及《自治区医保局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医保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药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4〕27 号)要求,现将我区5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审核通过的产品予以公示。公示期:即日起至5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2026年耗材阳光挂网5月申诉专项通道”项目发起申诉。递交申诉时请企业注明产品编号方便受理核实,逾期不予受理。附件:2026年5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资质审核结果.xlsx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

    医保准入 / 集采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26年5月份第1批次医用耗材新增议价挂网产品信息的通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常态挂网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议价挂网采购医用耗材价格信息自动查看确认流程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现已完成2026年5月8日前申报企业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价格管理”-“耗材议价挂网新增(自动确认项目)”中确认价格信息并提交挂网申请医用耗材(属于医保医用耗材管理的除外)的价格信息公示工作,现将公示期内未接收到异议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企业自行下载查看;本批次产品即日起统一纳入议价挂网采购范围,供医疗机构按不高于挂网价格议价采购。公示期内提交信息复核的或产品注册证等状态未完全生效的,在信息复核处理完结后或产品信息完全生效后予以挂网。特此通知。附件:2026年5月份第1批次医用耗材新增议价挂网采购产品信息明细表(YJHCGW35-20260501)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5月18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湖北省部分医用耗材及企业信息变更公示(2026年第九批)

    部分医用耗材及企业信息变更公示(2026年第九批)

    医保准入 / 物价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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