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依据《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晋医保发〔2025〕20号),现对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9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220个药品品规申请撤销平台挂网资格在公示期间无企业提出异议,现予以公布执行。同时,上述企业产品撤销挂网后两年内不接受该产品再次挂网(详见附件)。附件:申请撤销挂网资格药品品规公布执行目录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6年4月27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55号)《关于启用吉林省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新功能模块的通知》和《关于同意调整吉林省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方式的复函》要求,现将2026年度吉林省第二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予以公布。 承办人:马铭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4月27日 附件:2026年度吉林省第二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xlsx
各相关单位:依据《吉林省挂网药品集中采购业务办事流程3.0版(试行)》相关要求,经公示和质疑程序,现将2026年度吉林省四月份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结果予以公布并执行。 承办人:王力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4月27日附件:公布吉林省四月份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结果.xlsx
有关药品企业: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6日按照绿色通道申报挂网的药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28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质疑材料。附件: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6日绿色通道申报药品清单.xlsx2026年4月27日
各生产(经营)企业:为确保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和河南省联盟通用介入、神经外科、血液透析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联盟中医针具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中选企业维护基础信息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与省际联盟通用介入、神经外科、血液透析、中医针具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二、申报时间2026年4月27日—5月11日三、申报方式及要求(一)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与省际联盟通用介入、神经外科、血液透析、中医针具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https://nxyp.ylbz.nx.gov.cn/std/login.html)进入耗材基础数据库,按照平台要求维护企业信息。(二)参加此次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与省际联盟通用介入、神经外科、血液透析、中医针具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维护企业基础信息,已在平台维护企业信息的无需操作。未及时维护企业信息或者没有按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反馈建议及时修改信息重新提交的,导致中选产品不能及时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执行交易的,产生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四、联系方式业务咨询:0951-5166970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CA技术支持:4007188588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各相关企业:现将我省国家集采中选药品新增包装的药品进行公示,并视为具有中选资格。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30日。如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国家、联盟(省)集采药品中选规格增包装-企业申投诉”选择“集采药品增包装(2026年4月份)”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须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电话:0311-66906539附表:集采中选药品新增包装药品表药品统一编码产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包装材质生产企业投标企业批准文号/注册证号报价结果项目XA10BHL343A001010302770利格列汀片薄膜衣片5mg21片/盒铝铝泡罩包装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2134083.83符合国采第十批--第二年度--2027年底到期XB03XAL373E001010484733罗沙司他胶囊胶囊剂50mg32粒/盒聚酰胺/铝/聚氯乙烯冷冲压成型固体药用复合硬片和药用铝箔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郑州德迈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25501430.67符合国家带量第十一批第一周期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4月27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在汉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执行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5〕2号)和《关于执行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鄂药采联办〔2025〕1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接续采购第二个采购年度续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的确定 (一)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医疗机构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3年采购周期内总采购量应为首个采购年度协议采购量的3倍,每年度同产品类别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前一年整体实际使用量的90%,不低于同中选企业同产品类别上年协议采购量。对于首个采购年度未完成的协议采购量,还应累计到第二个采购年度。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协商一致后,同企业同产品类别的中选产品协议量可调整至新一代高质量中选产品(如“不支持核磁的植入体”协议量可以调整至“支持3.0T核磁的植入体”;“分体式的言语处理器”协议量可以调整至“一体式的言语处理器”)。首年未填报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如新增采购需求,须签订采购协议;如医疗机构确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及需调整的采购量,经市(州、林区)医保部门汇总后,于2026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医保部门。 (二)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集中带量采购 医疗机构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无需重新报量,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确定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实际使用量的80%,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同一中选企业的需求量允许在同一企业同一品种不同注册证间调整。 二、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的签订 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登录入湖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省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依次点击“耗材交易结算模块-购销协议管理”页面,网上生成三方协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前,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中选产品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签订等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 三、有关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非中选产品挂网调整 本次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范围内中选产品供应清单之外类别相同、功能相近的产品(中选企业未申报或新获批的产品,未中选企业或新获批企业的产品)均视为非中选产品,境外企业中选后如在国内设厂生产,并获得同产品类别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视同中选企业新获批产品。中选企业非中选产品接受该企业同产品类别同产品特征折算系数的中选价,可作为中选产品执行,但在提出申请的采购年度内无协议采购量;未中选企业或新获批企业的产品接受不高于同产品类别同产品特征折算系数的最高中选价,不作为非中选产品统计。未按上述挂网规则挂网的非中选产品,按不高于设定的挂网价格高线(详见附件)和全国省级平台最低挂网限价两者的低价,在省招采管理子系统挂网。不接受上述规则挂网的暂停挂网。 四、有关要求 各市(州、林区)医保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有关要求完成第二个采购年度续签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监测,引导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对监测发现存在执行问题的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中选产品采购使用管理,对有协议采购量的中选产品未进院采购使用的应尽快进院采购使用,对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进度滞后的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执行。 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在省招采管理子系统完成第二个采购年度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三方配送关系确认以及线下合同签订等工作。联系电话:027-87267167 附件: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非中选产品设定挂网价格高线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026年4月23日 附件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非中选产品设定挂网价格高线序号产品类别竞价比价折算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线(元)1言语处理器分体式126562言语处理器一体式151883植入体不支持核磁372754植入体支持1.5T核磁,但不支持3.0T核磁447315植入体支持3.0T核磁484596言语处理器+植入体分体式+不支持核磁499327言语处理器+植入体分体式+支持1.5T核磁,但不支持3.0T核磁573878言语处理器+植入体分体式+支持3.0T核磁611169言语处理器+植入体一体式+不支持核磁5246410言语处理器+植入体一体式+支持1.5T核磁,但不支持3.0T核磁5991911言语处理器+植入体一体式+支持3.0T核磁63648
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开展省际联盟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开展弹簧圈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及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数据填报范围仅限神经介入类弹簧圈,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前十位为C020516065开头的产品。二、参加数据填报的医疗机构范围有使用弹簧圈类医用耗材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三、填报内容(一)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各相关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弹簧圈类医用耗材的采购数量、采购单价等相关历史采购数据。所有注册证对应产品的数量(单位:根/条/个),具体到产品的规格型号,如同一个规格型号产品存在不同采购单价,填写最低价。(二)采购需求量填报各相关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未来一年的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采购需求量。四、填报流程(一)账号生成与发放本次数据填报采用线上直报方式,依托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开展。进入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s://wt.hs.ybj.jl.gov.cn:18443/hallEnter/#/Index),点击普通登录下拉框切换成弹簧圈报量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招采子系统主页点击耗材招标管理项目列表,点击进入项目按钮即可打开医疗机构历史量和需求量填报页面。(二)医疗机构数据填报1.历史采购数据填报。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在4月24日前登录招采子系统,完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弹簧圈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各医疗机构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打印《历史采购数据汇总表》,并送本单位院长、书记双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2.采购需求量填报。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在2026年5月7日前登录系统招采子系统,完成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数据填报工作。原则上医疗机构上报的需求量应不低于上一年同企业、同产品的历史采购量的80%。完成需求量数据填报后,需打印《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汇总表》,并送本单位院长、书记双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五、时间安排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时间:2026年4月24日—4月29日17时;医疗机构未来一年采购需求量数据填报时间:2026年5月6日—5月10日17时。六、工作要求(一)各医疗机构应认真做好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要素齐全。(二)各医疗机构应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历史采购量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三)超过填报规定时间,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采购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省级医保部门,并经省级医保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弹簧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4月27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医保发〔2025〕33号)规定,现将符合挂网的国谈、国谈同通用名和竞价药品公示,接受企业申投诉。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国谈、国谈竞价及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企业申投诉”选择“国谈及同通用名药品、竞价药品和商保药品(2026年4月份)”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受理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30日。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企业被投诉资质或价格有问题的,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电话:0311-66906539附件: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公示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4月27日
各相关单位:经企业申投诉及审核,现将第三十九批和部分申投诉产品予以挂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果查询(一)申报企业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选择“耗材挂网管理”,通过“我的工作台”进入具体的项目,点击“挂网结果查询-挂网公示管理”查看挂网状态。(二)医疗机构请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耗材交易结算”,通过“目录管理”进入“挂网目录查询”查看和采购挂网产品。二、申投诉企业可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公告通知”查看“第三十九批挂网产品和部分申投诉处理结果表(4.27)”。(一)申请降价。明确降价价格并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按降价后价格挂网;未明确价格或不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请申诉并明确价格。(二)超同组平均价1.8倍。降价后符合1.8倍要求的产品可以挂网;降价后仍高于平均价1.8倍的产品暂不挂网。三、有关事项(一)挂网产品在外省(市)产生新的全国最低价,企业应于30日内申请下调产品价格。(二)无法保障供应的产品,企业应提前30日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暂停挂网。(三)企业在医药购销领域存在商业贿赂、实施垄断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等不良记录的,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联系电话:0311-66906539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