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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同步药品挂网数据信息的通知(20260509批次)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药品挂网规则》和《关于优化药品挂网申报流程的通知》有关要求,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已将符合要求的新增挂网药品数据在广东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进行同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步范围20260509批次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新增挂网药品(详见附件)。二、配送关系维护请相关企业使用CA登录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配送关系管理(生产)-配送产品关系列表”进行配送关系维护工作(具体操作指引可从“官网-会员服务-办事指南”下载)。三、其他事项(一)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申报企业应保证挂网药品配送覆盖全省所有参加药品采购的各类医疗机构。(二)挂网药品配送关系符合要求后医疗机构方可发起合同交易。四、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省平台同步药品挂网数据信息表(20260509批次)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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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根据《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5-1),以及广东省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为做好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下称深圳阳光平台)将开展中选产品信息维护、配送关系设置和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信息维护工作深圳阳光平台已将2026年5月13日前已维护的中选产品挂网至中选目录,企业可在交易结算模块【挂网目录-挂网产品列表】处筛选来源“药球与泌尿介入类集采”进行查看。对于未维护的产品(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5月20日18:00前在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新招采子系统)进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参照《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待新招采子系统审核通过后,产品信息同步至深圳阳光平台。二、企业配送关系设置工作请中选企业至深圳阳光平台交易结算模块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并确认产品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药球与泌尿介入类集采”,配送协议签订和产品配送关系确定时间截至2026年5月22日18:00。三、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根据深圳阳光平台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流程,企业在配送关系设置的同时完成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双方合同签署,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于2026年5月27日18:00前完成有协议采购量产品的勾选、采购信息确认以及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四、相关产品撤网或移除工作深圳阳光平台将于2026年5月31日对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注册证对应的全部中选产品予以撤网(详见附件2),同一产品涉及多个规格型号的,对非中选规格型号、不同中选价格或不同报量单元的规格型号予以移除(详见附件3),请相关企业确认待撤网和移除规格型号的产品信息,如有异议,应于2026年5月20日18:00前在“基础库-申投诉管理”模块进行申诉,否则平台将按期撤网。五、其他注意事项(一)本次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从2026年5月3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首次签约从2026年5月31日至2027年5月30日。(二)生产企业对其产品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于附件2中未列明但属于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应在系统内“耗材交易结算-挂网目录-产品撤网申请”模块申请撤网,操作情形选择“产品已转入集采或价格谈判目录”。(三)“不及时维护集采中选产品”“不及时设置集采中选产品配送关系”已纳入企业购销行为评价指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的,将在本次评价周期内予以扣分,评价详情见《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关于发布企业购销行为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四)生产企业是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质、及时、足量向配送企业供应产品,配送企业应保质、及时、足量向医疗机构供货。请各中选企业加强生产安排,协同配送企业做好供应保障。(五)中选品种的配送企业应由生产企业合理选择,并覆盖深圳阳光平台所有医疗机构;配送协议签订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请仍未办理的企业尽快办理,办理方法详见《关于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平台启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六、咨询答疑方式(一)电话咨询咨询答疑联系电话:0755-36568999-4-1。(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附件:广东省深圳市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待维护产品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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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根据《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HN-GHDL-2024-1),以及广东省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为做好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下称深圳阳光平台)将开展中选产品信息维护、配送关系设置和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信息维护工作深圳阳光平台已将2026年5月13日前已维护的中选产品挂网至中选目录,企业可在交易结算模块【挂网目录-挂网产品列表】处筛选来源“血液透析类接续采购”进行查看。对于未维护的产品(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5月20日18:00前在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新招采子系统)进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参照《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待新招采子系统审核通过后,产品信息同步至深圳阳光平台。二、企业配送关系设置工作请中选企业至深圳阳光平台交易结算模块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并确认产品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血液透析类接续采购”,配送协议签订和产品配送关系确定时间截至2026年5月22日18:00。三、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根据深圳阳光平台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流程,企业在配送关系设置的同时完成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双方合同签署,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于2026年5月27日18:00前完成有协议采购量产品的勾选、采购信息确认以及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四、相关产品撤网或移除工作深圳阳光平台将于2026年5月31日对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注册证对应的全部中选产品予以撤网(详见附件2),同一产品涉及多个规格型号的,对非中选规格型号、不同中选价格或不同报量单元的规格型号予以移除(详见附件3),请相关企业确认待撤网和移除规格型号的产品信息,如有异议,应于2026年5月20日18:00前在“基础库-申投诉管理”模块进行申诉,否则平台将按期撤网。五、其他注意事项(一)本次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周期从2026年5月31日起至2027年5月30日。(二)生产企业对其产品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于附件2中未列明但属于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应在系统内“耗材交易结算-挂网目录-产品撤网申请”模块申请撤网,操作情形选择“产品已转入集采或价格谈判目录”。(三)“不及时维护集采中选产品”“不及时设置集采中选产品配送关系”已纳入企业购销行为评价指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的,将在本次评价周期内予以扣分,评价详情见《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关于发布企业购销行为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四)生产企业是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质、及时、足量向配送企业供应产品,配送企业应保质、及时、足量向医疗机构供货。请各中选企业加强生产安排,协同配送企业做好供应保障。(五)中选品种的配送企业应由生产企业合理选择,并覆盖深圳阳光平台所有医疗机构;配送协议签订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请仍未办理的企业尽快办理,办理方法详见《关于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平台启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六、咨询答疑方式(一)电话咨询咨询答疑联系电话:0755-36568999-4-1。(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附件:广东省深圳市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待维护产品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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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根据《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FDQLC-2025-1)),以及广东省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为做好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下称深圳阳光平台)将开展中选产品信息维护、配送关系设置和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信息维护工作深圳阳光平台已将2026年5月13日前已维护的中选产品挂网至中选目录,企业可在交易结算模块【挂网目录-挂网产品列表】处筛选来源“结构心脏病封堵器集采”进行查看。对于未维护的产品(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5月20日18:00前在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新招采子系统)进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参照《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待新招采子系统审核通过后,产品信息同步至深圳阳光平台。二、企业配送关系设置工作请中选企业至深圳阳光平台交易结算模块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并确认产品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结构心脏病封堵器集采”,配送协议签订和产品配送关系确定时间截至2026年5月22日18:00。三、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根据深圳阳光平台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流程,企业在配送关系设置的同时完成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双方合同签署,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于2026年5月27日18:00前完成有协议采购量产品的勾选、采购信息确认以及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四、相关产品撤网或移除工作深圳阳光平台将于2026年5月31日对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注册证对应的全部中选产品予以撤网(详见附件2),对含有非中选规格型号的产品进行移除(详见附件3),请相关企业确认待撤网和移除规格型号的产品信息,如有异议,应于2026年5月20日18:00前在“基础库-申投诉管理”模块进行申诉,否则平台将按期撤网。五、其他注意事项(一)本次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从2026年5月3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首次签约从2026年5月31日至2027年5月30日。(二)生产企业对其产品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于附件2中未列明但属于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应在系统内“耗材交易结算-挂网目录-产品撤网申请”模块申请撤网,操作情形选择“产品已转入集采或价格谈判目录”。(三)“不及时维护集采中选产品”“不及时设置集采中选产品配送关系”已纳入企业购销行为评价指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的,将在本次评价周期内予以扣分,评价详情见《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关于发布企业购销行为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四)生产企业是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质、及时、足量向配送企业供应产品,配送企业应保质、及时、足量向医疗机构供货。请各中选企业加强生产安排,协同配送企业做好供应保障。(五)中选品种的配送企业应由生产企业合理选择,并覆盖深圳阳光平台所有医疗机构;配送协议签订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请仍未办理的企业尽快办理,办理方法详见《关于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平台启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六、咨询答疑方式(一)电话咨询咨询答疑联系电话:0755-36568999-4-1。(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附件:广东省深圳市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产品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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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根据《关于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HD2025-2)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为做好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下称深圳阳光平台)将开展中选产品信息维护、配送关系设置和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信息维护工作深圳阳光平台已将2026年5月13日前已维护的中选产品挂网至中选目录,企业可在交易结算模块【挂网目录-挂网产品列表】处筛选来源“止血材料带量联动采购”进行查看。对于未维护的产品(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5月20日18:00前在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新招采子系统)进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参照《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待新招采子系统审核通过后,产品信息同步至深圳阳光平台。二、企业配送关系设置工作请中选企业至深圳阳光平台交易结算模块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并确认产品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止血材料带量联动采购”,配送协议签订和产品配送关系确定时间截至2026年5月22日18:00。三、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根据深圳阳光平台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流程,企业在配送关系设置的同时完成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双方合同签署,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于2026年5月27日18:00前完成有协议采购量产品的勾选、采购信息确认以及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四、相关产品撤网工作深圳阳光平台将于2026年5月31日对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注册证对应的全部中选产品予以撤网(详见附件2),请相关企业确认待撤网产品信息,如有异议,应于2026年5月20日18:00前在“基础库-申投诉管理”模块进行申诉,否则平台将按期撤网。五、其他注意事项(一)本次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周期从2026年5月31日起至2028年5月30日。首次签约从2026年5月31日至2027年5月30日。(二)生产企业对其产品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于附件2中未列明但属于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应在系统内“耗材交易结算-挂网目录-产品撤网申请”模块申请撤网,操作情形选择“产品已转入集采或价格谈判目录”。(三)“不及时维护集采中选产品”“不及时设置集采中选产品配送关系”已纳入企业购销行为评价指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的,将在本次评价周期内予以扣分,评价详情见《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关于发布企业购销行为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四)生产企业是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质、及时、足量向配送企业供应产品,配送企业应保质、及时、足量向医疗机构供货。请各中选企业加强生产安排,协同配送企业做好供应保障。(五)中选品种的配送企业应由生产企业合理选择,并覆盖深圳阳光平台所有医疗机构;配送协议签订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请仍未办理的企业尽快办理,办理方法详见《关于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平台启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六、咨询答疑方式(一)电话咨询咨询答疑联系电话:0755-36568999-4-1。(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附件:广东省深圳市京津冀“3+N”联盟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产品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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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接续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开展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和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为做好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接续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下称深圳阳光平台)将开展中选产品信息维护、配送关系设置和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信息维护工作深圳阳光平台已将2026年5月13日前已维护的中选产品挂网至中选目录,企业可在交易结算模块【挂网目录-挂网产品列表】处筛选来源“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集采接续采购”进行查看。对于未维护的产品(详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5月20日18:00前在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新招采子系统)进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参照《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待新招采子系统审核通过后,产品信息同步至深圳阳光平台。二、企业配送关系设置工作请中选企业至深圳阳光平台交易结算模块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并确认产品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集采接续采购”,配送协议签订和产品配送关系确定时间截至2026年5月22日18:00。三、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根据深圳阳光平台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流程,企业在配送关系设置的同时完成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双方合同签署,各公立医疗机构应于2026年5月27日18:00前完成有协议采购量产品的勾选、采购信息确认以及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四、相关产品撤网或移除工作深圳阳光平台将于2026年5月31日对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注册证对应的全部中选产品予以撤网(详见附件2),对含有非中选规格型号的产品进行移除(详见附件3),请相关企业确认待撤网和移除规格型号的产品信息,如有异议,应于2026年5月20日18:00前在“基础库-申投诉管理”模块进行申诉,否则平台将按期撤网。五、其他注意事项(一)本次通用介入和神经外科集采接续采购周期从2026年5月31日起至2027年5月30日。首次签约从2026年5月31日至2027年5月30日。(二)生产企业对其产品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对于附件2中未列明但属于已在现有采购目录挂网的中选产品应在系统内“耗材交易结算-挂网目录-产品撤网申请”模块申请撤网,操作情形选择“产品已转入集采或价格谈判目录”。(三)“不及时维护集采中选产品”“不及时设置集采中选产品配送关系”已纳入企业购销行为评价指标,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事项的,将在本次评价周期内予以扣分,评价详情见《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关于发布企业购销行为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四)生产企业是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保质、及时、足量向配送企业供应产品,配送企业应保质、及时、足量向医疗机构供货。请各中选企业加强生产安排,协同配送企业做好供应保障。(五)中选品种的配送企业应由生产企业合理选择,并覆盖深圳阳光平台所有医疗机构;配送协议签订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请仍未办理的企业尽快办理,办理方法详见《关于深圳市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平台启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六、咨询答疑方式(一)电话咨询咨询答疑联系电话:0755-36568999-4-1。(二)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附件:广东省深圳市通用介入类和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产品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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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关于2026年已挂网药品价格治理企业自主申请价格调整公示(第十四批)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对已挂网药品开展价格治理的函》的要求,现将企业自主申请价格调整信息进行公示。一、相关企业可登录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动态调整公示结果→查看。二、相关医院可登录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登录主账号→药品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动态调整公示结果→查看。三、公示期:1天,对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药品,在黑龙江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恢复挂网并执行。四、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信息内容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诉或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附件:价格调整情况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5月15日附件: 附件:价格调整情况表(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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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公示2026年4月拟新增共享挂网医用耗材产品名单的通知

    各申报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规定,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18〕16号)、《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闽药采中心〔2024〕12号)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申报情况及提交的挂网申请,现将拟新增共享挂网的医用耗材产品予以公示,具体如下:一、拟新增挂网医用耗材产品公示查看方式相关产品详细信息请登录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进行查看。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共享结果管理”菜单→选择“共享结果挂网公示”→进行查看。公示时间:5月16日至5月22日二、不符合挂网条件产品相关原因查看方式对于不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企业可于招采子系统中查看产品未挂网原因。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共享结果管理”菜单→选择“未挂网原因查询”→进行查看。三、申投诉方式对于本次拟新增挂网的医用耗材有异议的企业,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企业申诉”和“企业投诉”模块提交申投诉。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于“企业申诉”或“企业投诉”模块选择“新增共享挂网”事项进行申诉、投诉。四、价格存疑澄清方式部分拟新增挂网产品全国最低省级挂网价存疑,请各申报企业于公示期内在招采子系统中查看是否有产品需进行价格存疑澄清,涉及的产品如未完成澄清则不予新增挂网。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中“价格存疑澄清”菜单→进行澄清。联系电话:0591-87279375QQ群:福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咨询群787360440(同一家企业仅支持一名操作人员入群)附件:2026年4月拟新增共享挂网医用耗材产品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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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信息预填报工作的公告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要求,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梳理了供应结构满足条件的药品品种清单。为配合下一步集采工作,方便企业提前做好规划,决定在正式开展新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前,即启动相关药品信息预填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填报品种范围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竞争格局条件并达到一定采购规模的品种(见附件)。二、填报要求附件所列药品符合以下条件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可参与信息填报(境外上市许可持有人由境内责任人或境内代理人填报):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仿制药参比制剂;2.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视同通过)的仿制药;3.参比制剂境外生产转移至境内生产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药品。三、填报内容1.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类型、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2.药品基本信息。品种名称、规格、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注册批件等;3.授权人信息。企业填报时应同步提交被授权人信息,包括被授权人姓名、电话、邮箱、授权书等。具体材料以平台上传要求为准。四、填报时间及方式填报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2026年5月21日16:00。填报方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面向相关企业开放信息填报通道。平台新用户需在登录页面点击“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平台账号注册,用户账号长期有效无需重复注册;已有用户账号,需要重新提交或修改与本次集采相关的资质文件;企业登陆平台后,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填报”—“企业登录”进行填报。五、注意事项1.同一企业如有多个品种或规格属于本次信息填报范围的,应全部填报。2.本次填报的药品信息将作为后续医疗机构按厂牌填报需求量的选择范围。3.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最终范围、企业投标资质要求等,以后续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4.本次预填报属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重要环节,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及时填报符合条件的品种信息,避免漏报、错报影响后续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和各省平台挂网。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敬请关注。联系方式:021-51970737,51970739,服务时间8:30-11:30,13:30-17:00附件:预填报药品范围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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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布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等5批次集中带量采购江西省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有关医疗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现公布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等5批次集中带量采购江西省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各中选企业可登录江西省招采管理子系统,通过“耗材交易结算-三方协议管理-生产企业-企业查看协议量”界面查看本企业协议采购量。请医疗机构通过“耗材交易结算-三方协议管理”菜单,发起三方协议,与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及时签订三方协议,做好落地执行工作。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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