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精神,现公布2026年2月部分短缺药的全国平均价(详见附件),请各医疗机构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保供稳价的基础上,采购质量可靠、价格适宜的药品。附件:2026年2月部分短缺药全国平均价表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5月18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现就部分药品竞价挂网事宜通知如下:一、竞价挂网政策(一)中成药中成药药品竞价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执行。同通用名同给药途径第2家及以上中成药申请挂网的,日用金额最低价与最高价在3倍之内的可以挂网。报价时原已挂网药品需不高于已挂网价格,新申报挂网药品申报价格需不高于已挂网药品,已挂网不报价的以现挂网价作为本次报价。(二)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配方颗粒竞价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规则执行。同通用名2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竞价后最低价与最高价在1.8倍之内的可以挂网。报价时原已挂网药品需不高于已挂网价格,新申报挂网药品申报价格需不高于已挂网药品,已挂网不报价的以现挂网价作为本次报价。(三)申报独家需竞价化学药品化学药品竞价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规则执行,其中:新申报普通质量层次药品报价应低于同通用名同剂型原研参比制剂药品申报价或外省挂网价的60%,无原研参比制剂药品的需低于过评药品最低价90%的药品可以挂网。新申报药品需提供三省挂网价格,最小制剂单位价格超100元的需提供价格说明。(四)普通质量层次同组最低价化学药品竞价规则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执行。同通用名2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申报价格不能高于本企业该药品“全国最低挂网(交易)价”, 已挂网不报价的以现挂网价作为本次报价。(五)国家集采未中选药品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执行。同质量层次同通用名药品按最低价与最高价1.8倍规则竞价,在1.8倍之内的可以挂网,中选我省及备供药品不参与竞价。未挂网参比制剂(原研药)及竞价时独家过评药品需提供三省挂网价格截图,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在100元及以上的,企业需说明价格高的理由。药品差比价计算规则参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文件编号:GY-YD2025-1)执行。原挂网企业药品新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原挂网价。二、产品资质申报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药品挂网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药品库”完成产品资质申报。申报时间:2026年5月19日-5月21日。三、企业目录勾选、报价未挂网与已挂网符合申报资格的药品均需报价,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pub/#/unitLogin)“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进入“部分药品竞价挂网(2026年5月份)”项目进行目录勾选、加密报价并上传价格承诺函。价格承诺函上传至【申报管理--企业管理增补申报】。所有挂网截图及说明附件上传至【申报管理--产品资料增补管理】。 除中药配方颗粒外,其余药品按照最小零售包装(如:盒)申报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中药配方颗粒按克(g)报价,申报价格不能高于本企业该药品“全国最低挂网(交易)价”。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报价的,重新加密后方可完成有效报价,已挂网不报价的以现挂网价作为本次报价。价格承诺函上传时间:2026年5月19日9时-21日11时。挂网截图及说明、目录勾选、报价时间:2026年5月21日9时-10时。四、企业解密企业持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解密工作。企业超过规定时间不解密,视同放弃该药品拟中选资格。解密时间:2026年5月21日10时-11时。附表:1.中成药需竞价表序号产品名称1升陷汤口服2补肾宁口服3骨刺宁口服4青蒿鳖甲口服5抗骨质增生口服 2.中药配方颗粒需竞价表序号药品名称1金果榄(青牛胆)配方颗粒 3.申报独家需竞价化学药品竞价表序号产品名称剂型1复方胚肝铁铵片片剂2复方醋酸钠注射液注射剂3己酮可可碱肠溶片肠溶片4复方醋酸曲安奈德溶液外用溶液剂5联苯苄唑阴道片片剂6包醛氧淀粉散剂7甲磺酸瑞波西汀片片剂8盐酸妥洛特罗片片剂9洛度沙胺氨丁三醇滴眼液眼用制剂10乳酸左氧氟沙星片片剂11复方桔梗枇杷糖浆糖浆剂12盐酸环丙沙星乳膏乳膏剂 4.普通质量层次同组最低价化学药品竞价表序号类型产品名称剂型备注1化学药品益康唑软膏剂 5.国家集采未中选药品竞价表序号药品名称剂型备注1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注射剂2吡拉西坦注射剂3胸腺法新注射剂4卡贝缩宫素注射剂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5月18日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根据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湖南)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要求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现就医疗机构开展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医疗机构范围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二、协议采购量确认规则(一)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已报需求量的80%。(二)待分配协议采购量构成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已报量但未中选的产品协议量+已报量且复活中选产品协议量的50%。医疗机构可在系统内直接查看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原则上由医疗机构在同竞价组中选产品(包括按复活规则中选的产品)范围内自主选择分配,触发价格纠偏的中选产品不参与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分配。三、确认流程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依托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开展。(一)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确认医疗机构登录招采子系统(登录地址:https://tps.ybj.hunan.gov.cn/tps-local/login),点击“耗材交易结算-量价管理-带量采购-产品待分配量报量(联盟)”模块,在产品待分配量报量(联盟)菜单列表,选择项目名称“省际联盟高频电刀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填报本单位待分配协议采购量直至待分配量为0。完成填报后,导出并打印协议采购量汇总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上传扫描件至招采子系统。(二)医保部门数据审核各市医疗保障局登录招采子系统,点击“耗材招标管理-项目工作台-执行中项目数-申报管理-待分配量管理-管理端待分配量统计(联盟省份)”模块,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确认数据进行审核。四、系统开放时间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5月26日17:00医保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7:00五、注意事项(一)各市医疗保障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导相关医疗机构按时完成,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确认协议采购量的要求。(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6年5月18日
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湖南)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就医疗机构开展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医疗机构范围已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二、协议采购量确认规则(一)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已报需求量的80%。(二)待分配协议采购量构成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已报量但未中选的产品协议量+已报量且复活中选产品协议量的50%。医疗机构可在系统内直接查看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原则上由医疗机构在同竞价组中选产品(包括按复活规则中选的产品)范围内自主选择分配,触发价格纠偏的中选产品不参与待分配协议采购量分配。三、确认流程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依托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开展(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一)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确认各相关医疗机构登录招采子系统(登录地址:https://tps.ybj.hunan.gov.cn/tps-local/login),点击“耗材交易结算-量价管理-带量采购-产品待分配量报量(联盟)”模块,在产品待分配量报量(联盟)菜单列表,选择项目名称“省际联盟高频电刀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填报本单位待分配协议采购量直至待分配量为0。完成填报后,导出并打印协议采购量汇总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上传扫描件至招采子系统。四、系统开放时间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9:00—5月26日17:00。五、注意事项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2026年5月18日
各相关企业:现将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新增包装药品公布并挂网。企业在外省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未及时申请的,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表.集采中选药品新增包装药品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5月18日
相关医药企业:根据《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采购规则》(皖医保发〔2025〕10号)要求,为规范、有序开展药品撤网工作,现对上季度两年无实际交易申请撤网且公示无异议药品及其同通用名下所有剂型、规格、包装挂网品进行公示,投标企业可进入“药品招标管理-公示管理—两年无交易禁用药品目录公示”模块查看。公示无异议药品后期执行撤网、2年内不接受挂网申请。如有疑义,请于公示期内递交材料至中心咨询室,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日期:2026年5月 18 日至2026年5月 20 日。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5月18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药品采购中心,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持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确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顺利落地实施,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我省执行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和省际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等十二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产品范围 1.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详见附件1、2)。 2.福建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详见附件3)。 3.广西联盟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及采购执行中不作为非中选产品统计产品清单(详见附件4)。 4.辽宁联盟缝合线、注射器(带针)、泵用输液器、吸氧管、真空采血管(含静脉血样采集针)等5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详见附件5)。 5.河南联盟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及采购执行中不作为非中选产品统计备选清单(详见附件6) (二)医疗机构范围 我省参与报量和使用的医疗机构。鼓励未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二、执行时间 2026年5月25日起执行。 三、采购周期及协议采购量 (一)采购周期 1.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周期自执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2.福建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周期自执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3.广西联盟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2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4.辽宁联盟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3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5.河南联盟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1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采购周期到期后未开展接续采购的继续按本通知执行。 (二)协议采购量 1.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各医疗机构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选择确认的协议采购量。 2.福建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各医疗机构通过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选择确认的协议采购量。 3.广西联盟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各医疗机构通过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选择确认的协议采购量。 4.辽宁联盟缝合线等5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各医疗机构通过辽宁省医疗保障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服务系统选择确认的协议采购量(按中选企业和产品分组合并计算)。 5.河南联盟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中选产品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各医疗机构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通用介入、神经外科类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带量采购系统选择确认的协议采购量。 首年采购结束后,综合考虑采购使用、市场供应、临床需求等情况开展协议续签工作,第二年、第三年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首年度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未填报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如新增采购需求,需签订采购协议。 四、采购要求及配套措施 (一)做好执行前准备工作 省药品采购中心做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平台信息维护和购销协议设置工作,按中选价格挂网,督促企业及时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保持网上采购渠道畅通,确保中选产品及时配送到位,保障使用。医疗机构应提前做好库存清理、中选产品采购备货、使用、盘货、补货等工作。 (二)签订购销协议 参加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需与中选企业和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在“青海医保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签订购销协议,签订三方协议由医疗机构发起,各市州医保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医疗机构及时签订中选产品购销协议,确保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按中选价格采购中选产品,并完成协议采购量。基层医疗机构由县域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签订。 (三)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自执行之日起在“青海医保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以中选价格进行采购,优先使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医疗机构使用非专用的工具费用,按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配套工具产生的清洗消毒相关费用,按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应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医疗机构仍应优先采购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各级县域医联体(医共体)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医联体(医共体)联合采购,发挥批量采购优势,保障供应。 (四)中选产品其他执行要求 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原则上每年度总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前一年总实际使用量的90%,各中选企业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如医疗机构因特殊原因下调采购量的,须在新的采购年度开始前向所在地医保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当前年度未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未完成的量累计到周期内下一年度;医疗机构在尊重临床实际的前提下,应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协议量的执行。福建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单件模式不设置采购需求量,首年协议采购量按组套模式计算。广西联盟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和河南联盟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完成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基础上,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采购备选产品不作为非中选产品统计。 国家组织集采耗材输尿管介入鞘(具备测量靶向部位生理压力功能)品种中,产品内不包含测压传感器的,医疗机构按“鞘管中选价格”采购;企业在向医疗机构供应时,需提供配套使用的本企业“测压传感器”以实现具备测量靶向部位生理压力功能,“测压传感器”和“鞘管”总价不得超过“总中选价格”。产品内包含测压传感器的,医疗机构按“总中选价格”采购,企业在向医疗机构供应时,需提供配套使用的本企业“测压传感器”以实现具备测量靶向部位生理压力功能,不得额外向医疗机构收取“测压传感器”费用。 (五)确保中选产品供应 中选企业作为保障质量、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保质、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及时与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建立配送关系,并向配送企业发送医用耗材,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网采政策,规范采购流程,及时确认入库。 (六)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我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用耗材,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其中,国家组织集采中选产品以中选价为医保支付标准,非中选产品以同类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为医保支付标准,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患者个人承担,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以实际销售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 (七)做好其他配套措施 采购周期过程中供应保障和采购使用监测、货款结算方式等措施,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附件:1.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2.福建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3.广西联盟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及采购执行中不作为非中选产品统计品种清单。 4.辽宁联盟缝合线、注射器(带针)、泵用输液器、吸氧管、真空采血管(含静脉血样采集针)等5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5.河南联盟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和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中选(备选)产品。青海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5月7日
各县(区)疾控中心: 为提高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可及性,减少人民群众经济负担,不断提高非免疫规划疫苗的覆盖率,上海联合塞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该企业“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肠溶胶囊)儿童用”的价格由99元/粒,调整为95元/粒,不含储运费。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5月18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对2026年5月8日前通过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https://igi.hsa.gd.gov.cn/web/#/Index,以下简称“广东招采子系统”)“耗材挂网申报”版块申请挂网且资料审核通过的医保医用耗材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予以公示,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二、公示路径请申报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通过“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耗材挂网申报-公示信息-统一新增挂网(GDHCTYGW26-20260501批次)”进行查看。三、异议反馈方式及要求(一)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申报企业在公示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填写申请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异议反馈模板详见附件。(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耗材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三)请申报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相关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基础信息和最新医保编码信息),企业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四、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5月18日
各相关企业:根据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及企业申报通知,现就企业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报名截止时间企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企业报名。二、企业报名确认企业应在申报页面“企业报名”目录下分别确认“企业资质申报”及“产品目录报名”是否完成申报。(一)企业资质申报。企业按要求上传资质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或直接在系统内进行电子签章后,应逐一查看预览信息,确认签章无误后点击右下角“申报”,页面上方“待提交”变为“待审核”,即完成企业报名。(二)产品目录报名。从82个品种等级中单选或批量勾选进行产品报名,已报名产品信息后括号内数字即为完成产品报名的数量。以上操作请参照5月11日《关于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企业申报和线上培训的通知》中的企业申报操作手册。因企业未按有关要求规范操作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三、注意事项企业报名时间截止后,企业仍然可以继续维护“投标资料申报”中的“产品信息一览表”和“综合评审资料”(不能提交)。产品信息一览表和综合评审资料提交时间,以及模拟报价解密时间、首轮报价解密等时间,另行通知。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