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企业、医疗机构: 现将有关企业申请降价的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5159625。 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附件:企业拟申请降价情况表(药品).xlsx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5月20日
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在网交易药品申报企业提出的药品转厂等相关信息变更申请情况,现将有关药品转厂等相关信息变更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1)。 如申请修改的企业对公示信息有疑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药械采购科,联系电话:0871-63606934。 公示内容接受大众监督,如其他企业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联系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0871-65330065。 公示中药品属性为“基药(含原省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请有关企业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公告:https://mpa.yn.gov.cn/zfxxgk/fdzdgknr/gsgg/202109/t20210917_1231876.html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请有关企业携此公告打印件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备案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云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一楼受理大厅(昆明市科发路616号新楼) 联系电话:0871-63112057 特此公示。附件1:企业转厂拟变更名单.xlsx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doc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026年5月20日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贵州省截至2026年3月31日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和相关信息公告如下。(详见附件)附件:贵州省2026年一季度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失信评定结果表序号企业名称评价省份评定结果评价生效时间备注1山东泰尚黄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严重失信2026年1月1日新增2河北燕双生药业有限公司贵州严重失信2026年1月1日新增3遵义康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严重失信2025年10月1日4黔东南州东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严重2025年6月30日5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贵州严重2025年6月30日6贵州慈惠医药有限公司贵州严重2025年3月31日7贵州瑜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严重2024年9月30日8成都欣捷高新技术开发公司贵州严重2024年8月21日9贵州天泰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10贵州虹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11贵州隆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12安徽界首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13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14江苏三泽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15贵州亿健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16江西仨泰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17云南明效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18贵州益民商贸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19毕节市明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20黔东南州东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21黔东南鑫鸿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22江西瑞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23江西巧腾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失信2025年10月1日24普安县中西药公司贵州中等2025年3月31日25贵州坤正药业有限公司(原贵州一致药业有限公司)贵州中等2024年9月30日26泰州市建华医疗机械有限公司贵州中等2024年9月30日27衡水国泰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贵州中等2024年9月30日28贵州东南药业有限公司贵州中等2024年9月30日29吉林赐丰医药有限公司贵州中等2024年9月30日30融致丰生制药有限公司贵州中等2024年9月30日31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贵州中等2024年9月30日32黔东南贵龙富凤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中等2023年6月30日33贵州省江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中等2023年6月30日34黔东南州亿万欣商贸有限公司贵州中等2023年6月30日35黔东南大贵商贸有限公司贵州中等2023年6月30日36贵州仁祥医药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5年6月30日37贵州绿原药业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5年3月31日38贵阳起正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5年3月31日39成都诚佳欣浩商贸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5年3月31日40贵州仁新源医药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5年3月31日41江西中西药公司贵州一般2025年3月31日42毕节市医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5年3月31日43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5年3月31日44江西凯腾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5年3月31日45思南县鑫仁大药房贵州一般2025年3月31日46江苏军繁实业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5年3月31日47贵州弘力医疗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5年3月31日48贵州柏强制药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4年9月30日49新乡市强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4年9月30日50贵州恒生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一般2024年9月30日51贵阳福圣康医药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4年9月30日52武汉中生毓晋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一般2024年9月30日53江西省明月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3年6月30日54江西省娴和商贸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3年6月30日55南昌欣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3年6月30日56江西山峦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贵州一般2023年6月30日贵州省医保基金运行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0日
各相关企业: 按照《湖北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采购规则》(鄂医保发〔2025〕45号)及药品价格治理有关工作要求,现将部分企业的挂网药品信息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5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药品采购准入模块”通过“申(投)诉管理”进行申(投)诉,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申投诉材料。 附件:湖北省部分挂网药品相关信息调整公示表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026年5月14日
各相关药品上市持有人、经营企业: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规范稳妥实施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确认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处理申诉质疑后,现将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布内容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二、具体要求(一)已在吉林省挂网的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平台内已标识集采身份的),目前原则上不予受理企业放弃挂网。按照中选价格执行,后续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调整。(二)为保障药品的及时供应,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密切配合,在不得高于中标价格的原则下,确定合理的采购价格。(三)各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或同质量层次中标价格较低的药品。(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期开展挂网药品价格风险“红黄”标识工作,将对医疗机构采购价格较高的药品实施重点监测并定期通报,向社会公示。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后,为审计、纪检监察、医保、卫健等部门提供药品价格监督管理依据。(五)在执行周期内如挂网药品有全国其他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低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应主动申请价格联动。(六)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采购执行周期内,如出现药品缺货、断货、供应不及时、不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配送订单与实际配送药品不符、配送价格与实际发票价格不符等情况,中心将根据国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如发现药品网上采购中违规违法行为将报送相关行政执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七)依据《关于印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19日附件: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xls
各相关药品上市持有人、经营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1-8批药品集采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结果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现将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项目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要求如下:一、公示内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项目同品种药品挂网价格联动结果(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5日。三、质疑方式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5月25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26.com。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质疑。四、限价规则(一)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属于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项目同品种药品,企业应自主申报联动降价,原则上不高于现行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 1.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药品,但包装数量不同的,应按照差比规则计算后申报(片剂、胶囊剂按照包装差比计算制剂价格,其他剂型按照包装乘除计算制剂价格。下同。)。 2.企业申报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按照联动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后的规格作为代表品,进行差比后申报价格。如吉林省现行交易药品有多个规格的,按照差比后最低价格的规格作为代表品,差比后进行申报。 (二)如中选企业有未在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项目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的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含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但已在吉林省挂网情形的,按照差比价规则进行差比计算,取低值作为已挂网药品限价(不予标识集采身份)。五、其他事宜(一)已在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交易且与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项目同品种药品,如未申报视为放弃挂网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吉林省挂网。(二)已在吉林省挂网的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平台内已标识集采身份的),目前原则上不予受理企业放弃挂网。按照中选价格执行,后续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调整。(三)公示期内,未申报药品仍可补充申报,申报企业可按照申诉质疑方式将补充申报申请(自拟)发送至指定邮箱jlggzyypc@126.com,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六、联系方式0431-81866987、81862955。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中心不受理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19日附件: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同品种价格联动结果.xls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162号)、《关于做好短缺药品和易短缺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和青海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藏(蒙)药自制制剂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5〕38号)要求,对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药品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挂网药品,也可按挂网的品种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药品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二、配送关系的建立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后,在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确认。配送关系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企业在平台上进行变更。 三、各相关企业须于2026年5月25日17:00前登录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https://ybj.qinghai.gov.cn/qhggfw/local/hallEnter/#/Index)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 附件:1.药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五批) 2.部分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及国谈药品仿制药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三批) 3.短缺(易短缺)药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4.创新药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六批) 5.中药配方颗粒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6.药品配送企业名单(第四十五批)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5月19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直接挂网价格及采购要求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5〕25号)、《关于在医保服务平台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函〔2022〕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类耗材、关节接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及非中选产品挂网的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挂网产品,也可按挂网产品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医用耗材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二、配送关系的建立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后,在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确认。配送关系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企业在平台上进行变更。 三、各相关企业须于2026年5月25日17:00前登录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https://ybj.qinghai.gov.cn/qhggfw/local/hallEnter/#/Index)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 附件:1.医用耗材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五十批) 2.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名单(第五十批) 3.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不视为非中选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五批)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5月19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挂网药品价格治理期间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4〕54号)和《关于落实一、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1日。二、公示范围及内容相关企业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的经校验符合申报要求的新增药品信息(详见附件)。三、质疑要求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医疗机构、企业及公众均可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四、其他事宜(一)省药械采购平台采集国家医保药品编码数据库字段信息,如申报企业对上述信息有异议,请及时到国家医保药品数据库变更相关信息,省药械采购平台将根据申报企业在平台的变更信息报备同步国家医保药品编码数据库,更新我省挂网产品资质信息。(二)中心将对公示期内受到质疑的产品开展核查,待核实处理完成后再另行通知。(三)经校验药品申报信息不合格产品未予公示,相关企业可登录平台自行查询具体原因。(四)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注射剂以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五)本次公示信息并非最终执行结果,请以平台最终执行为准。 (六)涉嫌瞒报低价的产品,自申报之日至今,如企业已在外省产生低于本次申报价格的挂网价,请通过线上质疑通道提交降价情况说明,若公示期内未提交相关降价材料,后期经中心查实将按照瞒报外省低价严肃处理。咨询电话:028-85155302 028-85151912附件:2026年药品(第四批)分类采购部分申报产品信息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9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根据企业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提交的药品降价申请,拟调低部分药品的联动参考价格,现将降价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医疗机构、企业及公众均可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链接:https://www.scyxzbcg.cn/std/login.html公示期截止后,中心将对无异议的药品价格信息进行调整。联系电话:028-85151912附件:产品列表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