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心脏起搏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6-01)》和《周围血管介入微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6-02)》,现将拟中选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1、2),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类同品种竞价比价价格低于A竞价单元“锚点价”的中选企业(企业清单见附件3),在中选结果公示期间提交“报价合理性声明”(见采购文件附件9),解释具体成本构成。公示期间,未提交相关声明的,取消中选资格,并列入“违规名单”。联系电话:0571-81051028。联系地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51-1号,邮编310005)。窗口受理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16号楼1楼。窗口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附件:1.心脏起搏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xlsx 2.周围血管介入微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 3.需递交《报价合理性声明》的企业清单.xls序号类别品种申报企业1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弹簧圈输送微导管苏州铨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弹簧圈输送微导管江苏畅医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弹簧圈输送微导管江苏尼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弹簧圈输送微导管杭州亿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5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弹簧圈输送微导管山东安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6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弹簧圈输送微导管北京深瑞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7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弹簧圈输送微导管上海璞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8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弹簧圈输送微导管四川行动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输送液态栓塞材料微导管深圳美诺微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输送液态栓塞材料微导管珠海神平医疗有限公司11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输送液态栓塞材料微导管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2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输送液态栓塞材料微导管上海璞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3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输送液态栓塞材料微导管四川行动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血流导向密网支架输送微导管上海璞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5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血流导向密网支架输送微导管江苏暖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6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聚辉医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7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江苏畅医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8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北京久事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9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江苏尼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通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1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山东安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2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上海心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杭州亿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4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北京深瑞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5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微创神通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26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上海璞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7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弹簧圈输送微导管业聚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28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深圳万合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9神经介入治疗微导管支架输送微导管业聚医疗器械(深圳)有限公司起搏器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微导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4月28日
自2026年4月22日起,已超过6日无法与山东沃中商贸有限公司、青岛润冠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济南浩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山东康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哲康商贸有限公司、山东优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潍坊天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取得联系。根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的规定,现公告送达上述企业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拟评级结果。相关企业如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31-51778971;0531-51778910。附件1:《拟评级结果告知函-山东沃中商贸有限公司》附件2:《拟评级结果告知函-青岛润冠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附件3:《拟评级结果告知函-济南浩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附件4:《拟评级结果告知函-山东康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附件5:《拟评级结果告知函-山东哲康商贸有限公司》附件6:《拟评级结果告知函-山东优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附件7:《拟评级结果告知函-潍坊天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4月28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我省生物制剂独家、同组最低申报增补挂网规定,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公布并挂网。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一经查实,按失信相关规定处理。附表:生物制剂独家、同组最低符合挂网条件公布表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4月28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我省参比制剂(原研药)、创新药申报增补挂网规定,现将4月份申报的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进行公示。一、公示时间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4月28日至4月30日。受理申(投)诉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本次挂网结果申(投)诉。二、拟挂网公示(一)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挂网药品挂网价提出申(投)诉的,有关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二)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原研药品(参比制剂)挂网-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申投诉事项选择【原研/参比制剂(2026年4月份)】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电话:0311-66906539附件1.参比制剂(原研药)、创新药符合挂网条件药品情况表 2.参比制剂(原研药)、创新药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情况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2026年4月28日
各相关企业:按照我省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规定,现将2026年4月申报的国采、省级(联盟)集采同通用名药品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2026年4月30日。如有异议,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国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省级(联盟)集采同通用名药品挂网,申投诉事项选择【国采同通用名(2026年4月份)】或【省级(联盟)集采同通用名(2026年4月份)】,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电话:0311-66906539附件:1.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2.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4月28日
内药采中心字〔2026〕70号各相关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药品新增挂网规则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6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3月11日至4月10日新增药品集中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各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5年4月28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开展2026年4月份第1批次(YJHCLSTB20-20260401)全国联审通办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维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范围2026年4月22日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功能版块在广东省申请挂网,经核验,未在省平台挂网的且符合《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议价挂网采购范围内的医用耗材(详见附件1)。二、时间安排集中维护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6日。集中维护时间结束后仍可继续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维护,未在集中维护时间操作的产品,在相关操作维护完成后,纳入下一批次的新增挂网确认公示流程。三、信息维护方式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新招采子系统)按照《新招采子系统耗材资质操作指引-【耗材生产企业】》(详见附件2)要求完成相关产品的报名信息维护与更新工作。四、有关要求(一)为避免影响后续采购工作,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信息维护工作,尽量按照要求在集中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二)企业须对提交及填报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转上级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五、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业务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1.2026年4月份第1批次(YJHCLSTB20-20260401)联审通办新增挂网产品明细表2.新招采子系统耗材资质操作指引-【耗材生产企业】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4月28日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医用耗材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降价变更汇总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4月28日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辽宁省联采办《关于组织医疗机构开展硬脑(脊)膜补片和疝补片历史采购信息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硬脑(脊)膜补片和疝补片历史采购信息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范围(一)硬脑(脊)膜补片类医用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硬脑(脊)膜补片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0位为C040301118的产品。一般采用高分子材料或天然生物材料等制成。用于神经外科硬脑(脊)膜的修补或替代。(二)疝补片类医用耗材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疝补片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0位为C120501118、C120502118的产品。一般采用一种或多种合成高分子生物材料或天然高分子生物材料制成。用于植入人体,加强和修补不完整的腹壁和/或腹股沟区等软组织的缺损。二、填报主体全区所有使用硬脑(脊)膜补片和疝补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须参加,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则的前提下参加。三、填报内容(一)历史采购信息填报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HIS系统内实际采购使用数据,填写硬脑(脊)膜补片和疝补片类医用耗材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采购使用数量、最低采购单价等相关信息,具体到产品的规格型号(27位编码)。如存在系统内没有的产品,请按要求填报“缺失产品增补统计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标注“缺失产品增补”字样),由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统一新增。(二)采购需求量填报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历史采购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填报未来一年硬脑(脊)膜补片和疝补片类医用耗材的采购需求量,具体到产品的规格型号(27位编码)。原则上每个耗材类别填报采购需求量总量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类别耗材填报历史采购量总量的80%,达不到要求的须做出说明。(三)填报信息提交医疗机构按要求完成历史采购信息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后,应在系统内下载打印《承诺函》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内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由盟市医保部门审核并提交。四、填报方式各盟市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通过“辽宁省医疗保障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服务系统-带量采购子系统—硬脑(脊)膜补片和疝补片类医用耗材集采期满接续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网址: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indexHome)开展相关工作。盟市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账号密码由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发放。医疗机构新增账号或重置密码,由各盟市医保部门操作完成。五、时间安排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13日。六、工作要求(一)各盟市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硬脑(脊)膜补片和疝补片类医用耗材接续集采历史采购信息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操作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做好数据审核,及时纠正差错数据,提高数据精准性。(二)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好本单位的帐号、密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填报,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填报时间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补充和修改,如确需改动,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至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并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送省际联盟接续采购办公室。七、其他邮箱:lysylbzjjck2026@163.com附件:缺失产品增补统计表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4月28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疝补片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疝补片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量数据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安排如下:一、填报品种范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疝补片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0位为C120501118、C120502118的产品。一般采用一种或多种合成高分子生物材料或天然高分子生物材料制成。用于植入人体,加强和修补不完整的腹壁和/或腹股沟区等软组织的缺损。硬脑(脊)膜补片不在本次填报品种范围内,继续执行《关于京津冀“3+N”联盟硬脑(脊)膜补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HD2025-5)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二、填报单位范围四川省有使用疝补片类医用耗材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三、填报方式医疗机构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辽宁省医疗保障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ggfw.ybj.ln.gov.cn/tps-web/indexHome),进入“带量采购子系统”模块,通过“硬脑(脊)膜补片和疝补片类医用耗材集采期满接续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完成相关操作。市级医保部门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审核。如需要新增医疗机构或是医疗机构需要重置密码的,由市级医保部门自行完成。医保部门及医疗机构具体填报、审核操作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四、填报内容(一)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HIS系统内实际采购使用数据,填写疝补片类医用耗材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采购使用数量、最低采购单价等相关信息,具体到产品的规格型号(27位编码)。如存在系统内没有的产品,请按要求填报“缺失产品增补统计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lysylbzjjck2026@163.com,邮件标题标注“缺失产品增补”字样),由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统一新增。(二)医疗机构采购需求数据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历史采购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填报未来一年疝补片类医用耗材的采购需求量,具体到产品的规格型号(27位编码)。原则上每个耗材类别填报采购需求量总量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类别耗材填报历史采购量总量的80%,达不到要求的须作出说明。(三)填报信息提交医疗机构按要求完成历史采购信息和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后,应在系统内下载打印《承诺函》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内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由市级医保部门审核并提交。五、时间安排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4月28至2026年5月13日17时。医保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17时。六、工作要求(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二)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审核力度,把好数据填报质量关。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并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量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三)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保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级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四川省:028-85157579 辽宁省:024-23447076附件:缺失产品增补统计表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