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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省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价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医用耗材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从即日起执行。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降价变更汇总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5月9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青海省
  • 四川省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牵头医用胶类、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6〕107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文件要求,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医用胶类、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安排如下:一、填报品种范围(一)医用胶类医用耗材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胶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4080518600000开头的产品,主要成分为氰基丙烯酸酯类。用于冲洗、脑脊液漏、肺漏气产品均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二)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10102172、C110103173、C110114172、C110115173开头的产品。二、填报单位范围四川省有使用医用胶类、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三、填报方式医疗机构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5/),填报医用胶类医用耗材需点击“3+N联盟医用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模块,填报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需点击“3+N联盟腔镜吻合器类接续项目—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模块,参照平台内操作手册填报历史采购数据。采购主体填报本单位医用胶类、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2025年历史采购单价和对应采购量,具体到注册证及规格型号。四、时间安排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5月11日9时至2026年5月18日17时。医保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7时。五、工作要求(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二)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审核力度,把好数据填报质量关。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并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量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三)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保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级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28-85157579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5月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四川省
  •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拟组织我省医疗机构开展本项目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的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单位范围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二、确定供应信息(一)协议采购量。请各中选企业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地址:https://hc.tjmpc.cn:10128或https://tps.ylbz.tj.gov.cn:6443/baseModule/tps-local/b/#/login),点击左侧菜单栏“药物球囊及泌尿填报管理”—“协议量查看”栏目。(二)确认配送关系。请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工作。中选企业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平台;配送企业使用账号登录平台,如之前已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领取过账号的,可使用原账号直接登录;如未曾在联采平台领取账号的配送企业,可使用海南省医保子系统账号及初始密码(Gjhc2020@)进行登录。三、签订三方协议根据安排开展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协议签订各主体可登录“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中选企业点击左侧菜单栏,“药物球囊及泌尿填报管理”—“供应及协议”栏目进行操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签协议,因三方协议不能及时签订而影响中选结果落地的,相关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协议签订时间作为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考核依据之一。本项目在我省的执行日期将从2026年5月30日开始。所有中选品种由交易平台根据中选清单直接导入系统,设置专门的集采目录,企业无需申报。数据导入后,所有中选产品申报企业需在海南医保子系统内完成所有中选产品的配送关系维护,医保子系统内的配送关系必须与所签三方协议确定的配送关系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三方协议为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6年5月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海南省
  •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公布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产品信息的通知(四)

    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接续采购文件(GDYJYPDL202501)》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现将新增中选产品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该新增中选产品当年度协议采购量默认为0。附件:广东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新增中选产品公布表(四)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5月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广东省
  • 关于公示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26年4月份第1批次全国联审通办新增挂网医用耗材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的通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现已完成《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2026年4月份第1批次全国联审通办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范围内提交信息维护医用耗材的审核工作,现予以公示。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二、公示路径请申报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https://igi.hsa.gd.gov.cn/web/#/Index),通过“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耗材挂网申报-公示信息-联审通办耗材新增挂网(YJHCLSTB20-20260401)”进行查看。三、异议反馈方式及要求(一)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填写申请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异议反馈模板详见附件。(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耗材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三)请相关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相关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基础信息和最新医保编码信息),企业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上线新招采子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18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新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与资质信息集中维护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54号)有关要求,请各报名企业尽快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完成企业资质注册认证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此前在新招采子系统已完成注册认证的,无需重复操作),以避免影响采购工作。四、联系方式(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二)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2026年5月9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广东省
  • 《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此外,为进一步增强目录调整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拟定于5月17日(暂定)举办工作方案解读活动,并面向社会征集参会人员,有兴趣参与的社会同仁关注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电子邮箱:GJYBML@nhsa.gov.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邮编:100830附件:1.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3.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征求意见稿)4.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国家医疗保障局2026年5月9日

    医保准入 / 目录 全国
  • 河南省关于公示2026年4月份医用耗材申报挂网价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医用耗材有10个省(区、市)及以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的,按照不高于各省最低中标(挂网)价作为我省挂网价格。体外诊断试剂有5个省(区、市)及以上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的,按照不高于各省最低中标(挂网)价作为我省挂网价格。近期,部分企业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提交了“增补挂网价格”的申请,现将2026年4月企业申报的挂网价格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9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相关生产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耗材产品增补质疑,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经公示无异议,企业申报的挂网价格信息将在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展示。附件:2026年4月企业申报医用耗材(试剂)申报挂网价格信息公示表.xlsx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9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河南省
  • 河南省关于公示多功能手术解剖器等1177个医用耗材产品下调挂网价格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近期部分企业提交了多功能手术解剖器等1177个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价格下调的申请,现将拟调整价格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相关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相关产品将按调整后的挂网价格更新至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附件:医用耗材产品调整价格信息表.xlsx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9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河南省
  • 河南省关于公示2026年4月份企业申报 医用耗材(试剂)挂网产品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发〔2024〕19号)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4月份企业申报的医用耗材(试剂)挂网产品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6年5月9日-5月13日。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各申报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耗材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公示期结束后将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产品审核界面进行反馈,各申报企业可登录平台“基础库-产品管理-产品列表”查看。附件:医用耗材(试剂)挂网产品清单.xlsx 2026年5月9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河北省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的通知(苏易药发〔2026〕178号)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35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5月8日至5月10日17:00。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20260429-0505耗材))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公示表(20260429-0505).pdf 2.医用耗材不满足省份数量拟挂网产品公示表(20260429-0505).pdf 3.拟挂网产品规格型号明细公示表(20260429-0505).pdf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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