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药企业: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建设宁波中东欧医药交易(集采)平台”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国家支持医药产业“走出去”的号召,宁波市医疗保障局正全力推进线上交易平台的建设与优化。现为进一步拓宽国内医药产品的国际销售渠道,助力企业精准对接中东欧等海外市场,现诚挚邀请企业信誉良好,产品质量过硬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入驻宁波中东欧医药交易(集采)平台并完成产品挂网。联系人:0574-89298052 屠老师附件:1.宁波中东欧医药交易(集采)平台基本情况介绍.docx 2.宁波中东欧医药交易(集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docx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2026年5月28日
各相关企业: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18号)和《重庆市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渝医保发〔2025〕40号),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药交所”)为保障企业申报挂网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2026年5月6日至5月31日期间已在重庆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或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药品新增挂网申请的,且产品资质符合受理条件的新增挂网药品。二、时间安排6月1~7日,药交所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挂网申请及相关信息,核验过程中如需企业补充澄清材料的,企业须在6月5日前通过系统提交。6月8~9日,药交所对挂网申请初验通过的产品核验其报价是否符合相关挂网条件。6月10~11日,请相关企业登录系统查看【挂网申请管理-按产品报价】中报价药品(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除外)“是否需确认价格”,若显示为“是”则须在【药品包装价格确认列表】中对“待确认”产品的核验价格进行确认;若对核验价格存疑,须通过系统进行申诉。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新增挂网申请的药品,均须进行价格确认。操作路径:【药品管理】-【挂牌商品管理】-【药品包装价格确认列表】-选择产品-确认价格则点击“确认”;不接受价格则点击“拒绝”;价格存疑则点击“申诉”,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诉材料。6月12日,药交所开放药品挂网工作企业接待日,现场集中为企业提供咨询解答。6月12~18日,挂网申请核验通过且确认价格的药品通过系统公示并接受企业投诉,投诉路径:【药交网】-【意见反馈】-【新增】。6月22日,申报产品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挂网。三、注意事项1. 企业请主动开展药品挂网价格自查自纠,及时提交调价申请,规范相关产品在我市的挂网价格。已挂网药品产生新的全国最低挂网价后,企业须在该价格公布后30天内在平台上提交挂网价调整申请;对未及时申请、申请内容不实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作暂停挂网等处理。2. 企业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核验意见,如未在要求时间内澄清的,挂网申请将核验不通过。3. 挂网申请核验不通过或未确认核验价格的产品将不予挂网。4. 如有疑问,请拨打400-039-2233按1号键转药品业务咨询。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5月28日
各疫苗生产企业,相关疫苗代理商:为了进一步满足我省人民群众对疾病预防的需求,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我中心计划组织开展2026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二季度增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据按照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和省政务中心《关于印发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疾控〔2021〕51号)要求,符合上市条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规定的申请流程,可增补更新进《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二、增补条件及方式(一)对于符合上市条件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其上市许可持有人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通过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申报材料,尚未建立账号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可提前向省疾控中心申请账号。增补申报截止后,省疾控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品种将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相关疫苗品种将正式增补进《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目录》,同时向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备案。(二)增补资质材料1.增补申请函(内容自拟);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4.药品注册证书(含说明书);5.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6.品种报价(以元为单位);7.拟在海南首次入围的新品种,提供价格制定依据说明。已在别的省份入围的品种,提供在3个周边省份已经中标的价格证明(网上价格截图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境外疫苗厂商,需提供在我国境内指定的一家代理机构的授权委托书(进口);10.进口疫苗需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11.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文件、不良反应处理情况报告。以上所有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翻译并公证),并逐页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上传至海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齐全。三、其他(一)增补报价包含疫苗储运费,将疫苗申报价格与疫苗储运费分列。(二)联系方式:0898-65315782、0898-65340425。
各医疗机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根据《关于做好药物涂层球囊类和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6〕29号)要求,为做好药物涂层球囊类和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现就配送关系维护、合同签订工作通知如下:一、中选产品信息查看各中选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带量采购配送关系设置”查看中选产品信息。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点击“配送关系管理”模块,由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时间安排:2026年5月13日-5月30日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各有关单位须完成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工作,明确协议采购量和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系统”,点击“带量合同管理”模块,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电子交易合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时间安排:2025年5月13日-5月30日四、中选结果执行药物涂层球囊类和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于5月31日起正式执行,我中心将及时完善和更新中选产品信息标识、价格以及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及时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附件:耗材组套类带量产品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 耗材带量产品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2026年5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统一性和规范性的要求,持续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管理,国家医保局拟建立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为此,我们研究起草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6年6月3日(星期三)17: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们反馈。电子邮箱:YBML006@nhsa.gov.cn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邮编:100830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国家医疗保障局2026年5月28日
各设区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单位: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结果,对《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2025年)》进行更新。此次西药中成药新增1532个品规,变更3014个品规,停用105个品规;变更同通用名集采中选中药配方颗粒支付标准11374个品规,同通用名未中选中药配方颗粒支付标准195个品种,新增医疗机构制剂26个品种,共计16246个品规,1559个品种进行更新,具体如下。一、依企业申请新增同通用名下双通道药品8个品种(恩扎卢胺软胶囊、艾曲泊帕乙醇胺片、甲磺酸伊马替尼片、罗沙司他胶囊、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帕妥珠单抗注射液、注射用卡非佐米、注射用硫酸艾沙康唑纳入双通道药品管理。调价6个品种(罗沙司他胶囊、依伏卡塞片、艾曲泊帕乙醇胺片、奥拉帕利片、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二、针对我省同通用名下的195种中选中药配方颗粒(涉及11374个品规)。集采品种以“中选价”为医保支付标准进行结算,对于同通用名下的未中选中药配方颗粒,其医保支付标准按同通用名中药配方颗粒的最高中选价执行。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行承担,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以实际价格按规定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分担。三、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5味院内制剂我省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支付。批准氟[18F]-脱氧葡糖注射液在江西省人民医院使用,按自费结算。四、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药品带量价格联动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调整医保支付标准194个品规(详见附件),协同中选价为医保支付标准。五、此次更新涉及西药中成药药品编码44个品种,105个品规停用。更新过渡期为3个月,过渡期间新老码均可运行,过渡期后老医保药品编码停用。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零时起执行,请省医疗保障监测中心及时做好信息维护工作。附件:江西省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更新表(数据更新至4月24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处2026年5月28日
内药采中心字〔2026〕93号各相关企业:按照《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挂网规则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5〕167号)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4月11日至2026年5月10日新增药品集中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各申报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招采子系统查询。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5月28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内药采中心字〔2026〕92号各相关企业: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挂网医用耗材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4〕281号)要求,现将2026年第五批耗材价格联动结果予以公布。相关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耗材招采子系统查询,耗材价格联动结果于2026年5月29日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2026年5月28日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各相关企业:根据《山东省实施非免疫规划疫苗省级集中采购工作方案》(鲁卫疾控字〔2021〕6号)有关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山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新增产品申报(2026年第一批)网上报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价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日。二、报价要求㈠ 申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9000/sso/login.html)在“疫苗基础库”-“供货信息”-“疫苗挂网价格确认”项目下申报相关材料。㈡ 申报价格须以最小包装单位进行报价,报价应当包含储运费。㈢ 申报企业不得高于周边省份平均价,否则报价将被拒绝。联系电话:0531-517789162026年5月28日
各相关企业:经公示,现对山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新增产品(2026年第一批)资质审核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布。附件:山东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新增产品申报(2026年第一批)资质审核公布表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