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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此外,为进一步增强目录调整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拟定于5月17日(暂定)举办工作方案解读活动,并面向社会征集参会人员,有兴趣参与的社会同仁关注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电子邮箱:GJYBML@nhs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甲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邮编:100830
附件:1.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9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