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文件要求,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医用胶类、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现就相关填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填报品种范围
(一)医用胶类医用耗材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胶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4080518600000开头的产品,主要成分为氰基丙烯酸酯类。用于冲洗、脑脊液漏、肺漏气产品均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二)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采购品种范围为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为C110102172、C110103173、C110114172、C110115173开头的产品。
二、填报单位范围
四川省有使用医用胶类、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方式
医疗机构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5/),填报医用胶类医用耗材需点击“3+N联盟医用胶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模块,填报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需点击“3+N联盟腔镜吻合器类接续项目—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模块,参照平台内操作手册填报历史采购数据。
采购主体填报本单位医用胶类、腔镜切割吻合器类医用耗材2025年历史采购单价和对应采购量,具体到注册证及规格型号。
四、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5月11日9时至2026年5月18日17时。
医保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7时。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
(二)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的审核力度,把好数据填报质量关。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并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采购量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性。
(三)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保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级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28-85157579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5月9日
E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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