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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征求《2026年新疆药品议价集中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南北中”区域联盟议价接续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更好开展2026年新疆药品议价集中采购项目工作,拟定了《2026年新疆药品议价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2026年新疆药品议价集中采购目录(征求意见稿)》。附件:关于征求《2026年新疆药品议价集中采购项目(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附件1:2026年新疆药品议价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附件2:2026年新疆药品议价集中采购项目目录(征求意见稿)

    医保准入 / 集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湖北省关于公示部分挂网药品价格调整信息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按照《湖北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采购规则》(鄂医保发〔2025〕45号)有关规定,我们对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30日有关企业递交的药品主动降价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药品价格信息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药品采购准入模块”通过“申(投)诉管理”进行申(投)诉,并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申投诉材料。 附件:部分挂网药品价格调整信息公示表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026年5月11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湖北省
  • 浙江省关于调整一次性使用双极高频超声双输出软组织手术器械等医用耗材在线交易产品价格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生产(代理)企业:武汉半谷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下调其部分医用耗材在线交易产品的价格。经研究,同意企业的降价申请,价格调整自2026年5月19日起执行(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做好价格调整相关工作。特此通知。附件:调价产品目录.pdf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2026年5月13日

    医保准入 / 物价 浙江省
  • 浙江省关于开展心脏起搏类和周围血管介入微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中选企业信息维护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中选企业:根据《心脏起搏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6-01)》和《周围血管介入微导管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6-02)》,现开展中选企业信息维护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维护各联盟省份联系人信息中选企业登录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维护各联盟省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操作路径:耗材招标管理-带量采购管理-省际联盟企业信息收集。二、维护产品供应价格中选企业登录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维护可供应产品价格信息,填报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中“(三)网上信息维护”。操作路径:耗材招标管理-带量采购管理-省际联盟供应价格填报。三、时间安排2026年5月14日9:00-5月15日12:00。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1239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6号楼1楼省药械采购中心)。起搏器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微导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5月13日

    医保准入 / 集采 浙江省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设定药物涂层球囊等3类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企业: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设定国采第六批药物涂层球囊、泌尿介入类和国采第五批外周血管支架类等3类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高线,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产品范围药物涂层球囊、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二、医保支付政策(一)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以国家集采中选价为医保支付标准,非中选产品按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设定医保支付标准高线(见附件表1、2)。参保患者使用产品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以实际采购价格按统筹基金规定比例予以支付,参保患者使用产品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产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二)国采第五批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非中选产品按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设定医保支付标准高线(见附件表3)(三)上述产品的支付比例按照《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琼医保〔2020〕115号)的规定执行。三、其它事项(一)符合大病保险支付政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政策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政策的,按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二)我局将在医保信息平台中对相关医用耗材支付标准进行维护,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将此通知传达到所有相关人员,并做好信息系统内编码对照等工作,规范上传相关代码。(三)本通知自2026年5月30日起实施,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附件:药物涂层球囊等3类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5月10日附件1:药物涂层球囊类耗材医保支付标准高限医保编码医保支付标准高限(元)备注C0202052678C0206186015C0206515065C0206534837C1009035065附件2:泌尿介入类耗材医保支付标准高限医保编码医保支付标准高限(元)备注C010303786泌尿介入类C010304195泌尿介入类C010305119泌尿介入类C010306657泌尿介入类C010308331泌尿介入类C010309331泌尿介入类C010311657泌尿介入类C0103171537泌尿介入类C0103181537泌尿介入类C141608657泌尿介入类C141612657泌尿介入类C010304275肾造瘘套件类耗材C01030584肾造瘘套件类耗材C010306275肾造瘘套件类耗材C010311283肾造瘘套件类耗材C010319287肾造瘘套件类耗材C010320255肾造瘘套件类耗材C010322208肾造瘘套件类耗材C010323255肾造瘘套件类耗材C01060125肾造瘘套件类耗材C01061133肾造瘘套件类耗材附件3:外周血管支付标准高线序号编码医保支付标准(元)备注1C02060127932C02060427933C02060732824C02060940535C02061040536C02061140537C02061349568C02061534809C0206165369

    医保准入 / 支付 海南省
  • 关于确认2026年度吉林省五月份“全国联审通办”药品增补挂网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上市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挂网药品集中采购业务办事流程3.0版(试行)》要求,相关申报企业需在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确认2026年度吉林省五月份“全国联审通办”药品增补挂网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内容 2026年度吉林省五月份“全国联审通办”药品增补挂网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二、确认时间 确认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三、具体要求 (一)请相关申报企业于5月15日16:00前按照操作手册进行价格确认(详见操作手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价格确认或操作取消的视为放弃挂网。本次参与价格确认的范围是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状态,以及产品信息与企业资质均提交但未在吉林省分类采购系统注册的申报企业。(二)产品信息与企业资质均提交但未在吉林省分类采购系统注册的申报企业,需在5月15日16:00前通过吉林省分类采购系统注册领取账号密码并维护企业信息。如申报企业未在确认时间内及时注册,视同企业放弃本次药品增补挂网。 (三)申报企业需在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确认2026年度吉林省五月份“全国联审通办”药品增补挂网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照操作手册放弃本次药品增补挂网。四、其他事宜(一)通过“全国联审通办”申报吉林省药品增补挂网的企业,请于每月5-7日(节假日顺延)在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维护产品资质及企业信息。(二)为确保企业申报“全国联审通办”药品省级最低价格的准确性、真实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严格按照“全国省级价格一览表”采集价格。企业申报药品“全国省级价格一览表”未满足三省限价挂网的,将不受理申报药品增补挂网。(三)为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使用,申报企业除在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注册外还需在吉林省药品分类采购系统注册领取账号并维护企业信息。请相关企业在确认时间内及时注册,以免影响相关产品挂网。已领取账号并维护信息的企业无需重复领取。五、联系方式 0431-81866909。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中心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承办人:马铭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13日1.2026年度吉林省五月份“全国联审通办”药品增补挂网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结果.xlsx2.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药品项目列表_生产代理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x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初审:姜大伟复审:朱惠时终审:赵焕春

    医保准入 / 集采 吉林省
  • 公示2026年度吉林省第三批挂网药品 “两票制”界定结果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同意调整吉林省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方式的复函》要求,现将2026年度吉林省第三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6年5月13日—5月15日。二、公示内容    2026年度吉林省第三批(提交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0日)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 三、质疑方式 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5月15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两票制界定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四、其他事宜1.投标企业申请界定药品“两票制”的,如挂网药品有全国其他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低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价格的,企业需在30日内主动申请价格联动,否则将被纳入信用评价。2.2026年度吉林省第三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审核不通过的,请相关企业登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并于每月1-10日按照相关要求重新提交。    3.企业应对填报和上传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上传的电子图片资料涉嫌故意造假获取界定结果或企业提供虚假承诺获取界定结果的,一经查实,中心将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抄送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    4.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中心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1866909。                             承办人:马铭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13日2026年度吉林省第三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xlsx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初审:姜大伟复审:朱惠时终审:赵焕春

    医保准入 / 集采 吉林省
  • 宁夏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办发〔2026〕19号)要求,拟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开展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本次签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购销三方协议签订主体(一)参加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二)参加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生产企业。(三)参加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生产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二、购销三方协议签订时间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及购销三方协议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起。三、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时间具体执行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起。四、配送关系建立生产企业发起配送协议—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协议—配送协议生效—生产企业向该协议添加产品—配送企业同意产品配送关系—产品配送关系生效。五、购销三方协议签订操作流程(一)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登录前务必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此步骤是在线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时的必要条件。(二)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须在系统右上方的帮助文档—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操作手册中仔细阅读各自的操作手册,网上签订《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制式协议。 (三)医疗机构(甲方)、生产企业(乙方)、配送企业(丙方)均使用CA锁登录系统,在线签订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协议签订分为三步,第一步由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并进行合同签订,第二步由配送企业响应签订合同,第三步由医疗机构基于约定采购产品设置配送企业后,系统自动生成乙方、丙方签订且医疗机构待签的合同,医疗机构签订后合同生效。六、联系方式医药招标采购科:0951-5166970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CA技术支持:4007188588 附件:参加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名单参加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名单序号医疗机构名称备注1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3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二医院4银川市中医医院5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6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7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8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9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10永宁县人民医院11灵武市人民医院12灵武市中医医院13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14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15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16平罗县人民医院17吴忠市人民医院18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19盐池县人民医院20盐池县中医医院21同心县人民医院22青铜峡市人民医院23固原市人民医院2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医院25西吉县人民医院26固原市中医医院27中卫市人民医院28中卫市中医医院29中宁县人民医院30海原县人民医院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

    医保准入 / 集采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宁夏关于公布2026年4月份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结果及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 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6年4月份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结果及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宁药监规发〔2024〕3号)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发〔2025〕1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2026年4月份公示无异议的中药配方颗粒予以公布,同时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药品范围2026年4月份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结果(详见附件)。二、操作时间即日起开始维护,请企业尽快维护以便医疗机构下单采购。三、配送关系确立流程(一)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请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配送协议管理”页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四、采购购销三方合同签订流程(一)医疗机构发起合同。医疗机构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采购目录管理—采购目录维护”页面通过“勾选采购目录”功能选择需采购的药品,选择完毕后进入“合同管理—合同申报”页面申报合同,合同申报后进入“合同管理—合同签订”页面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医疗机构签订合同后,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合同管理—卖方合同列表”页面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三)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医疗机构签订合同后,配送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在“合同管理—配送方合同列表”页面查看、签订并提交《三方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右上角“帮助文档”页面的“药品交易结算操作手册”。五、注意事项(一)药品生产企业可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信息公开—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公开”中查询配送企业信息,可自行配送或选择配送能力强、信誉度好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配送企业负责该企业某个挂网药品的配送,以地市为单位实现配送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的全覆盖。(二)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及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按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实行药品配送。一个药品可在全区委托多家药品配送企业负责配送。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均应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规定履行承诺,并将配送情况纳入信用评价管理。(三)为保障我区医疗机构挂网品种用药供应,请各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区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工作顺利推进。六、联系方式CA数字证书咨询:4007188588平台技术支持:0951-5166918业 务 咨 询:0951-5166082附件:2026年4月份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

    医保准入 / 集采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山西关于开展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确定工作的通知晋药招〔2026〕71号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根据《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HN-GHDL-2026-1)相关要求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现开展冠脉介入球囊类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确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单位范围已报送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需求量的医疗机构。二、约定采购量确认规则约定采购量按照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的80%确定。约定采购量包括分配采购量和待分配采购量。(一)分配采购量和待分配采购量分配比例分配采购量和待分配采购量占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比例具体分配规则如下:中选类别分配采购量占比待分配采购量占比规则一中选价格不高于锚点价的企业100%——规则一中选价格高于锚点价的企业1-(本目录“锚点价”降幅-本企业降幅)本目录“锚点价”降幅-本企业降幅规则二中选企业60%40%规则三中选企业40%60%未中选企业——100%分配采购量=分配采购量占比*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待分配采购量=待分配采购量占比*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降幅是指与最高有效申报价相比产生的降幅。(二)分配采购量和待分配采购量分配各医疗机构填报的各企业分配采购量由联盟采购办公室核算后,进行直接分配。剩余的待分配采购量原则上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从中选产品中自主选择分配。三、时间安排约定采购量确定时间:2026年5月13日—5月19日17时。四、确认流程本次约定采购量确定工作依托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网址:https://hc.tjmpc.cn:2411/tps-local/b/#/login?redirect=%2F)“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进行。各市医疗保障局和医疗机构使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操作,如忘记密码,请联系各市医疗保障局重置。具体操作详见系统内操作手册。五、注意事项(一)请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约定采购量确认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对约定采购量进行确认,确保确认的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二)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确认工作,督促医疗机构按期如实确认相关数据。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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