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风控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举报查办和纠纷化解核心任务,建立完善“前端和解-中端调解-末端执法”的综合治理体系,推动药品投诉举报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单一调解向多元共治转变,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并在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宣贯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是完善治理体系,严格程序“规范线”。组建法务队伍,配备5名公职律师负责省本级投诉举报有关法务审查工作,确保办理程序规范、处置合法。完善制度体系,出台《政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内部办理规定》《举报核查工作规程》,编印《2025年全省药品投诉举报统计分析报告》,梳理《浙江省药品投诉举报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等,提供精准法治指引。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跑出调解“加速度”。强化数智管理,将投诉举报督办模块纳入省局药品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工作可查、可控、可追溯、可评价。践行“枫桥经验”,构建“省市联动+政企协作”机制,联合杭州市局、淘天集团建成全国首个“药械化网络消费纠纷调解服务站”,形成“行政管理+数字赋能+多元共治”的药品纠纷化解新模式。 三是规制恶意索赔,筑牢权益“防火墙”。强化研判甄别,对省级层面办理的投诉举报深入分析,精准鉴别职业打假行为,积累典型事例范本,研究制定“恶意投诉举报行为认定内部参考标准”及处置程序。开展靶向帮扶,针对9家企业因药品说明书修订问题引发的恶意打假和行政复议等问题开展现场答疑服务,为企业提供复议应对、维权指导等,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就注销尚诚怡美(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因尚诚怡美(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终止医疗器械生产,现拟依法注销该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该公司持有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内容为:企业名称为尚诚怡美(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为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兴路西段 188 号 25#;生产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兴路西段 188 号 25#;法定代表人为李朔;企业负责人为徐震梅;生产范围 2017 年分类目录:Ⅱ类:14-10-创面敷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本机关将依法注销该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28-86913062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03月25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第七十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拟注销资阳睿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名称:牙科数字化 X 射线成像系统;注册人住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现代大道 3 号 C 栋四层楼 H 区;生产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18 号生物纳米科技园 A2 楼 201-202-204-205 室,212,213A,213B,225,225A 室(委托生产);规格型号:RV-0203View;注册证编号:川械注准 20232060357;有效期:2028 年 11 月 01 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将予以注销。特此公示。联系电话:028-86913062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企业:根据《关于完善药品阳光挂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1号)要求,现就落实药品挂网与医保结算联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药品挂网包装数量要求。挂网厂牌、通用名、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符合阳光挂网要求的均可申请挂网,对挂网包装数量不作要求。对于当前已在省医保药品目录数据库且属于阳光挂网范围的药品,相关企业应于2026年6月20日前完成挂网,自2026年7月1日起,对定点医疗机构采购的未挂网药品费用,医保基金原则上不予结算。二、撤网药品一个月后不予结算。自2026年4月1日起,对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撤销挂网的药品,给予1个月结算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予结算。三、实行毒麻精放药品价格登记。暂未纳入阳光挂网范围的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简称“毒麻精放药品”),进行价格登记后,医保基金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药企业登录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通过“信息互动—毒麻精放药品登记”模块申报价格登记。其中,执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提交政府定价文件;其它药品应提交价格承诺书,承诺在我省销售价格不高于其他省级挂网价。如药品出现新的省级挂网低价,或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过该模块更新相关信息。价格登记时间为每月1日至20日。对当前已在省医保药品目录数据库但未登记价格信息的毒麻精放药品,相关企业应于2026年6月20日前按要求登记价格信息,逾期未按规定登记的,自2026年7月1日起原则上不予结算。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文件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2026年3月26日
为严格规范麻精药品使用秩序,严防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聚焦医疗机构等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组织开展麻精药品监督检查,从“五方面”筑牢特殊药品安全监管防线。此次检查以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为核心监管对象,严格对照《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方位排查使用环节风险隐患。重点围绕五方面开展检查:一是核查资质情况,查看使用单位是否取得购用印鉴卡合规采购麻醉药品,采购渠道是否正规,供货方资质等是否齐全有效,坚决杜绝非法采购和来源不明药品;二是严查储存管理,重点检查麻精药品是否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管理,监控设备、报警装置是否正常运行;三是核对台账,逐一核对麻精药品进货验收、出库领用等记录,确保票、账、货完全相符,全程可追溯;四是规范处方管理,检查是否使用专用处方、处方开具和审核是否规范、处方留存是否符合期限要求,杜绝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麻精药品;五是落实管理制度责任,查看单位内部麻精药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是否稳定、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监督检查与法规宣贯同步原则,以法规解读等方式,向使用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深入宣传《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使用流程。杏花岭区局将建立麻精药品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同时,强化麻精药品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压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严防麻精药品滥用和非法流失,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用药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稳定。
2025年,自治区中医药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统筹推动全区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新成效新进展。一、坚持政治引领,落实法治建设要求(一)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政治建设,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突出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及卫生健康、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依法行政。(三)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查改”及“回头看”各项工作,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四)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按照《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等要求。二、坚持法治思维,强化中医药法治监督工作(一)统筹推进监督执法工作。深入推进国家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建设,建设自治区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并揭牌启用。举办两期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班,开展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评查、办案能手评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跨部门联动,联合开展2025年全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卫生健康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广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好持续严厉打击医疗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二)有序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联合多部门举办中医药标准化国际会议(中国南宁)暨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标准化建设委员会2025年学术年会。推动4项ISO国际标准研制,推动获批发布2项中医药地方标准、发布跨国团体标准1项。举办2025年中医药标准化综合知识培训班、壮瑶医药“名技法”师资培训班。(三)做好普法工作。推动“八五”普法工作顺利收官,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自评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中医药法实施周年、中医药条例实施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名中医八桂行”、中医药文化进基层及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知识宣教、广西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暨文化市集活动周、中医药文化夜市等重大活动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织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完成2025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推行顾问律师定期到局里坐班,现场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三、坚持实干为要,依法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一)服务能力提质扩面。玉林市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4家医院入选智慧中医医院试点项目,柳州市中医医院获批国家级优势专科增补培育单位。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覆盖率达9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全覆盖。深入推进中西医协同,持续加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科室建设,“西学中”培训基地达到19个。强化中医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多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完善中医护理门诊建设。(二)人才科技培优攀高。2人入选2024年岐黄学者培养项目,广西中医药大学“西南少数民族特色名贵和濒危药用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项目入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我区国家级中医药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领军人才双双实现“零突破”。新增建设全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4个、妇幼领域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共21个,组织40个名中医团队开展“名中医八桂行”活动。(三)产业发展强链扩能。在全国率先颁发“药膳制作师”技能等级证书,推进药膳餐厅、药膳大赛规范和十大药膳等标准制定工作,推动药膳成果转化和标准化建设。南宁国家植物园创建工作加速推进。打造连通中药材种植户和生产流通企业的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四)文化惠民强基焕彩。开展中医药文化进基层、进校园、进企业以及“中医药文化服务月”“百市千县”文化惠民、国门边境行等系列活动400多场,服务群众约34.3万人次。举办中医药文化创意大赛,召开广西“时令、时事与健康”新闻发布会,制作“二十四节气命中医话养生”等科普内容。举办2025面向东盟大健康旅游国际论坛和面向东盟的系列研修班、培训班,组团出访阿联酋、马来西亚,深化与大湾区对接,推动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五)做好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稳妥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12345投诉等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时高质量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52件。四、存在不足和困难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监督执法人员不足,监督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普法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与受众的实际需求和关注点结合不够紧密;中医药标准体系有待完善等。五、下一步工作打算2026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训基地、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快构建中医药标准体系等,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规则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能力,为全区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良好法治氛围。
为全面落实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安全保障要求,进一步提升药品追溯系统应用覆盖率与实操水平,筑牢药品安全与医保基金监管防线,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3月23日在海口启动药品追溯宣贯培训,将用9天时间在全省开展药品追溯系统宣贯推广活动。本次活动由省药监局组建2个宣贯组,分东西两条线路,覆盖全省各市县药品监管单位、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集中开展政策宣讲、系统教学与实地指导,推动药品追溯全链条落地见效。为解决部分偏远地区小微企业信息化基础薄弱、操作人员年龄偏大等实际困难,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省药监局专门组建药品追溯系统应用技术帮扶工作组,深入基层开展“手把手”培训指导,制作简易操作手册,提供“保姆式”精准服务,全力帮助小微企业和偏远地区经营主体破解技术瓶颈,确保药品追溯有关政策要求落到实处。宣贯期间,将围绕药品追溯政策法规、系统操作规范、数据采集标准、业务流程嵌入等核心内容,重点对乡村卫生室、私人诊所、偏远地区单体零售药店、未配备信息化设备的零售药店等工作人员进行宣贯教学,并深入一线开展现场指导,帮助基层监管部门、药店与医疗机构人员熟练掌握追溯系统应用,确保扫码采集、数据上传、信息关联等关键环节规范运行。此次宣贯既是提升药品监管效能的务实举措,更是药监系统将正确政绩观转化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服务自贸港建设的实际行动。近年来,海南省药监局在国家药监局指导下,联合省卫健委、省医保局,依托三医联动一张网持续创新突破,不断完善全链条智慧监管体系。2024年,创新建成海南省药品追溯节点平台,有效破解药品零售与使用环节追溯难题,是国家药监局首批全国药品智慧监管5个创新示范项目之一。2025年,在节点平台基础上迭代升级药品追溯管理系统。截至2025年底,全省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医保定点药店及70%非医保药店已上线使用药品追溯系统,为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药品“清源”行动提供坚实技术支撑。2026年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关键之年。海南省药监局持续加大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力度,确保6月底前实现全省零售药店药品追溯覆盖率100%,12月底前实现全省医疗机构等使用环节药品追溯覆盖率100%。通过全域覆盖、全程可溯、全员应用,进一步提升药品智慧监管效能,构建与自贸港封关相适应的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服务海南自贸港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践行初心使命、彰显责任担当。供稿:综合处、药品流通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商丘嘉信医药商贸有限公司申请,现注销商丘嘉信医药商贸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AA370000063)。 特此公告。 附件:商丘嘉信医药商贸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表 2026年3月25日附 件商丘嘉信医药商贸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有关信息表企业名称企业法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仓库地址证书编号商丘嘉信医药商贸有限公司马明林马明林孙玉国批发中药饮片、中成药(含冷藏药品)、化学药(含冷藏药品)、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药品)商丘市睢阳区归德南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商丘市睢阳区归德南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豫AA370000063)
2026年3月19日,我局对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开展药品生产活动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经综合评定,决定同意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恢复对乙酰氨基酚片的生产。 特此通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24日
省内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要求,鼓励省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积极参与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有意愿参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六批试点的持有人可按照《关于发布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公告》(公告2023第142号)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认真填报《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报名信息汇总表》(见 附 件),于 2026 年 3月 27 日 前 将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邮 箱zhucechu203@163.com。联系人:郑建军,电话:0451-88313065。附件: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无障碍改革试点报名信息汇总表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