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海南倮花紫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康健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上述两家企业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企业名称经营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许可证编号备注海南倮花紫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一期)兴华路A-12号办公楼二楼5206、5209、5217、5218、5219、5220号海南省海口市海榆中线199号金鹿工业园区内C10栋第二层2-1中成药、化学药(含原料药)、生物制品(以上不含冷藏、冷冻药品)***琼AA898000628企业主动申请注销海南凯健医药有限公司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1401、1404室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道23号院内A-2厂房南侧,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道23号院内A-1厂房(海南广药晨菲医药有限公司仓库)化学药(含原料药)、生物制品(以上不含冷藏、冷冻药品)***琼AA898000388(旧证编号:琼AA8980388)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特此公告。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 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内药品生产企业、中药材种植企业、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行为,从源头上提升中药质量,推动我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拟进一步扩增江西省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目录。现面向全省相关单位、企业公开征集第三批江西省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需满足以下条件:1.我省有较大规模种植和产地加工传统;2.适宜趁鲜切制;3.有依据支持趁鲜切制对质量无不良影响的优势品种;4.有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的产地加工企业。请填写《江西省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征集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4月30日前反馈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省级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推荐”。联系人:关龙彪,0791-88158035。邮箱:zyjdglc@mpa.jiangxi.gov.cn附 件:江西省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征集表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3日 附件江西省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征集表中药材品种省内主产地加工企业名称执行标准列入目录理由仅限于:《中国药典》或《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是否为我省道地药材,是否是GAP基地品种,在我省种植情况,种植面积和产值情况,是否有趁鲜切制的传统,在生产实际过程中趁鲜切制的优势是什么.......等理由;其他有关趁鲜切制的研究数据或者论证成果也可以附件的形式发送邮箱。填报单位(盖章):单位地址: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备注:1.主产地填至设区市;2.产地加工企业附营业执照复印件;3.若已制定趁鲜切制加工药材质量标准和加工规程,请作为附件一并报送;4.列入目录的品种,应当为《中国药典》或《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收载的品种。
根据《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中药材 川牛膝生产技术规程》等22项湖北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发布。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见附件。标准正文和有关备案信息可通过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http://dbba.sacinfo.org.cn/)查询。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3日
为规范和指导动物源性人工心脏瓣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工作,核查中心组织制定了《动物源性人工心脏瓣膜检查要点》《动物源性人工心脏瓣膜生产质量管理体系风险点和管控措施》。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 动物源性人工心脏瓣膜检查要点.pdf附件2 动物源性人工心脏瓣膜生产质量管理体系风险点和管控措施.pdf 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 2026年4月3日
一心堂药业(四川)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我局对其接受委托储存药品的条件进行检查。经我局组织现场检查,该公司受检仓库符合四川省《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要求,现予以公示。受检仓库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腾飞一路316号(-1层、1层、2层、3层、4层、5层)。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2日
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2026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已经省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2026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2026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经济工作会议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国家药监局决策部署和省市场监管局、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以持续深化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两项政策”,统筹发展和安全、质量和效率、监管和服务,全力推动高效能监管、保障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更多力量。主要任务是: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1. 突出政治统领,建设模范机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主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办公室、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建设走深走实。发挥政治监督利剑作用,接受省委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完成所属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机关党委牵头负责)严密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按职责分工负责)2. 加强思想建设,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发挥党组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基层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巡学旁听,深化“青年学堂”建设。(机关党委牵头负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管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掌握和日常教育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办公室、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 注重夯基固本,建强战斗堡垒。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争创“服务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队”、创建党建工作品牌和党支部“1+1”结对活动,持续推进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党建工作考核,加强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水平。(机关党委牵头负责)4. 强化正风肃纪,抓实日常监督。全面推进“廉洁药监”建设,深入开展“清朗药监”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关党委牵头负责)持续落实中央、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深化精文减会,加强调研统筹。(办公室牵头负责)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强化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规划财务与信息化处牵头负责)5. 强化干部管理,建强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准用好优秀年轻干部,抓实干部队伍作风,拓宽干部成长渠道,鼓励激励干部人才担当作为。加强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检查、检验、监测技术人才能力。针对生物医药前沿领域技术强化审评员能力素质培养,健全全省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综合管理机制。(人事教育处牵头负责,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省局审评中心、省局审核查验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统战工作“两张清单”,加强党外干部人才教育、管理、培养和使用。(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深化药品监管改革6. 承接做好国家级改革试点。积极配合国家药监局加快推进加入PIC/S、WLA工作,做好迎评准备。(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负责,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力争取化学原料药分段生产、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体外诊断试剂(LDT)、仿制药申报前置服务试点,持续推进生物制品分段生产、优化药品补充申请、优化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等改革试点,努力形成更多改革成果。(行政审批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7. 全面推进两项政策文件落实。对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深层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政策条款,配套出台专项落实方案。(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加快推动肿瘤药物拓展同情使用,优化无菌医疗器械放行流程,复制推广集团型企业优化利用仓储资源、医疗器械优化许可核查等已落地政策经验。(行政审批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药械经营监管处、省局审核查验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8.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扩大人工智能技术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应用范围,加快国家药监局相关项目落地。(行政审批处、省局审评中心、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药品流通一体化改革,完成药品批发企业多仓协同一体化试点,助力企业整合资源、发展现代物流。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药品网售行为。(药械经营监管处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处、各相关检查分局、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修订分中心赋权管理办法,统筹全省审评检查资源,依据产业发展实际和分中心审评检查能力水平精准赋权,加强赋权事项监督、指导和考核,确保办件质量。(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省局审评中心、省局审核查验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9. 精准服务地方创新项目。充分发挥审评核查分中心、工作站前置服务“哨点”作用,加强与地方医药产业园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联系,会同地方遴选重点创新药械产品和重大项目,动态更新项目清单,全力加速产品研发、上市、扩产进程。(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各检查分局、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助力化妆品产业园区建设,积极靠前服务,推动化妆品原料创新发展。(化妆品监管处牵头负责)优化提升“面对面”服务质效,精准对接企业、园区问题诉求,实施个性化、定制式服务,分析共性问题,完善制度设计,提升服务针对性。(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10.积极支持医药产业对外开放。设立重大外资项目专门服务通道,提供从咨询到申报的“一站式”政策解答和指导服务,协调推进原研药品转地产审评审批进程,支持跨境医疗器械集团进口项目转产。(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省局审评中心、省局审核查验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推行全程网办,优化药品医疗器械出口服务事项办理。(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江苏国际法商服务港建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11. 加快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省级中药标准制修订,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人用经验收集,适时开展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提升行动,联合开展苏药名方制剂遴选,推动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四、健全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12. 完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体系。通过企业自评、现场检查考评、信息化平台分析等方式,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等级评估,依结果对企业实施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提升监管针对性有效性。(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药械经营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分局、信息中心、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3. 健全协同监管体系。加大药物临床试验、跨类别医疗器械生产等领域协同检查力度。(行政审批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牵头负责,省局审核查验中心、各检查分局、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重大案件督办,凝聚监管执法合力。(稽查处牵头负责)完善GCP监管体系。(行政审批处、省局审核查验中心牵头负责,各检查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核查中心组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省局统筹重大专项检查、检查分局组织日常检查的“三位一体”检查体系。(药品生产监管处、省局审核查验中心牵头负责,各检查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动长三角药品监管一体化合作协议落地见效。(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药械经营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处按职责分工负责)14. 构建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深入挖掘信息化平台数据资源,定期收集、分析药品抽检、投诉举报、不良反应监测等监管信息,召开风险会商会,发布风险提示。(办公室、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药械经营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处、信息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品种质量安全、重点时期用药需求,持续加强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着力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办公室牵头负责)五、持续强化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15. 规范许可审批。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推动药品上市后变更智慧管理项目落地实施,强化生产场地变更与其他备案类变更衔接,提升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效能。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推进中药注射剂上市后研究评价。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能力评价。(行政审批处、省局审评中心、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16.实施动态监管。常态化组织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联合检查,持续加大疫苗、集采中选药械、特殊药品、特殊化妆品检查、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力度。依据“两品一械”风险程度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实施动态分类分级监管,加大风险等级高、信用等级低的企业检查频次和力度。(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药械经营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处、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检稽衔接机制,强化现场检查、证据固定与线索转化流程衔接,组织开展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检稽协作和监管执法水平。(稽查处牵头负责,政策法规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药械经营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各检查分局、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制定国家集采中选医疗器械成品检验指南。(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化妆品企业共性问题清单,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化妆品监管处牵头负责)17.推进经营使用环节专项行动。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指导各地做好触发式追溯监管系统推送线索、有关部门移交线索等的核查处置工作,加快推进经营使用环节药品追溯管理,依法严厉查处购销“回流药”、假劣药械、标签信息不全的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药械经营监管处牵头负责,办公室、行政审批处、稽查处、机关党委、信息中心、各检查分局、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8. 加强药物警戒工作。深化创新药械安全性监测评价研究,开展监测数据收集与智能分析评价,构建完善上市后安全性评价机制。持续推进国家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着力打造警戒标杆,为警戒制度全面实施做好准备。建立健全药械重点品种主动监测机制,发挥监测哨点作用,结合真实世界数据和不良事件信息,开展风险趋势分析与评估,及时识别潜在安全隐患,确保产品安全有效。(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培育提升药品监管专业化能力19. 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快推进疫苗等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建设项目,争取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等批签发授权,搭建细胞治疗产品专用检验平台,提升脑机接口、医用机器人等高端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持续推进省药检院连云港实验室、省器检所泰州、苏州、高淳、徐州检验室能力建设。(规划财务与信息化处、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省局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实现5家技术支撑机构集中办公。(办公室牵头负责,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省局审评中心、省局审核查验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20. 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强化基层涉药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业务指导培训,帮助提升监管专业能力。(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药械经营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处、人事教育处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强市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指导做好药品监管资金保障。(规划财务与信息化处、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审评核查分中心、工作站、分部建设,抓好带教培训,开展分中心能力跟踪评估,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人事教育处、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省局审评中心、省局审核查验中心、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21. 提升专业队伍能力。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用好新增人员编制,加快推进审评、检验、检查、监测等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引进培养。开展药学专业高级和生物医药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人事教育处牵头负责,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省局审评中心、省局审核查验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动徐州药校创建高中起点三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负责)七、加快提升药品治理现代化水平22. 升级智慧监管平台与应用生态。持续推动药品智慧监管综合平台“二期项目”立项建设,积极推进药品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促进跨部门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与数据应用。推动“智慧监管+智能制造”融合发展,加大远程监管实施力度,争取在1–2个新兴领域、重点场景落地应用、取得突破。(信息中心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药械经营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规划财务与信息化处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参与推动“脑机接口共性创新和产业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23. 丰富科学监管工具与方法。制定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推进国家药监局监管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建设,发挥省级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作用,围绕产业发展和监管需求联合开展前沿性监管科学研究;修订药品监管科学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推进项目实施,推动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开发。(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积极参与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升行动计划,鼓励药品技术机构参与地方标准起草。(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省局审核查验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24. 强化法治化与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推动制定《江苏省药品管理条例》,修改省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全系统第九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化产业集聚区普法试点,推进建设新法新规宣传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检查分局、分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履职规范化水平。(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办公室、行政审批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处、药械经营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处、人事教育处、各检查分局、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规划财务与信息化处牵头负责)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太原市川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西以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共4个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特此通告。附件: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目录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证编号1肌钙蛋白I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太原市川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晋械注准201524000122肌红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太原市川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晋械注准201524000133胱抑素C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太原市川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晋械注准201524000344负压治疗仪山西以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晋械注准20172140019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2日(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现注销太原市川至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晋药监械生产许20170012号。特此通告。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2日(主动公开)
为加强山西省中药配方颗粒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和《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外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转化为本省试行标准工作的通知》(晋药监注函〔2025〕533号)等有关规定,省药监局完成了对32个品种(附件1)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三批)(附件2)的拟定工作,为确保制定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间,请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联 系 人:宋宇博 联系电话:0351-8383542电子邮件:sxyjjzcc@163.com 收文单位: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处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邮 编:030031附件:山西省32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三批) 1.32 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品种目录 2.32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十三批)公示稿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31日(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江西翔晟药业有限公司、江西苏泰医药有限公司、江西三才石岐医药有限公司、江西佳恒医药有限公司、江西东晟医药有限公司、江西汇仁堂医药有限公司信丰分公司、江西把脉医药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详见附件)。特此公告。(公开属性:主动公开)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经营方式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址注销原因1江西翔晟药业有限公司批发赣AA7960629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河西工业园区淦新大道21号主动申请注销2江西苏泰医药有限公司批发赣AA796000763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吉兴大道9号华通物流园6幢201-01主动申请注销3江西三才石岐医药有限公司批发赣AA792000616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宝塔园区高新路166号三号楼2楼主动申请注销4江西汇仁堂医药有限公司信丰分公司批发(非法人)赣AB797000002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三路东侧2号地块(信达科技园写字楼3A楼3A01-3A03、3A05-3A07室)主动申请注销5江西把脉医药有限公司零售(连锁总部)赣BA796000340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镇城北工业园北区一路(江西登科科技有限公司仓库楼一楼西南面)主动申请注销6江西佳恒医药有限公司批发赣AA7910258南昌市望城新区产业路388号逾期未换证7江西东晟医药有限公司批发赣AA796000589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二期孵化区第4幢厂房4号楼逾期未换证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