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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6〕7号)精神,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的使用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黑龙江省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4日至9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向我局提出意见建议及理由,反馈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真实签名,并附联系方式,匿名邮件不予受理。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联系方式:0451-88830031
电子邮箱:yyfwglc@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管理清单》(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4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