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检查保定分中心赋权工作方案(试行)》,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8月17日起,向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检查保定分中心赋权审评检查事项24项,其中药品审评事项15项、医疗器械审评事项3项、药品(含医疗器械)检查事项6项。
特此公告。
附件:赋权事项明细.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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