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及试点门店现场评估工作,省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和试点门店现场评估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于2026年6月19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ut001@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现场评估标准的意见反馈”。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山东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和试点门店现场评估标准.doc
2026-05-11
2026-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