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强化化妆品个性化服务日常监管,更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省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实施细则》,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于2026年6月9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yut001@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实施细则的意见反馈”。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
附件:山东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实施细则
2026-05-09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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