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大连白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夫西地酸乳膏案
处罚决定文书号
辽药监(稽二)罚〔2026〕5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
大连白云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2007443890636
法定代表人
李志勇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劣药夫西地酸乳膏,但其进货渠道合法,提供的供货单位许可文件、产品合格证明、销售票据等真实合法;产品采购与收货记录、入库检查验收记录真实完整;产品的存储、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且有真实完整的记录。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销售的药品是劣药。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66.99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6年2月25日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6-02-13
2026-03-11
2026-03-10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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