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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沈阳市天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辽药监(稽一)罚〔2025〕19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沈阳市天龙化妆品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4243355148T |
法定代表人 | 胡晓丹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违法生产化妆品货值金额345元,违法所得345元。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没收违法生产的化妆品和违法所得;罚款。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345元;2.没收不符合规定的涉案批次花彩爽滑营养护发素3瓶;3.处罚款2000元;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5年10月17日履行完毕。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5-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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