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省医疗器械UDI全域试点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对我省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工作进行部分调整,自2021年 4月1日起,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在我省申请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时,须在申请表中增加填报拟申请注册产品标识码(DI码)。
特此通告。
2026-02-09
2026-02-03
2026-01-26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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