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
为规范化妆品技术审评工作,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
理规定和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等制定本技术审评指南。
一、产品中文名称
产品中文名称应当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的要求。
(一)命名依据中应提供申报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含使用目的或使用部
位)、属性名具体含义的解释。约定俗成的、习惯使用的化妆品名称可省略通用
名、属性名。
(二)产品中文名称中若有表明产品物理性状或外观形态以及含颜色、色号、
防晒指数、气味、适用发质、肤质或特定人群等内容的,应加以解释。
(三)产品中文名称中若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表明原料类别词汇的,应加以
解释。
(四)产品中文名称中的修饰、形容词或必须使用外文字母、符号等的,应
加以解释。
二、送审样品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