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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固体培养基融化使用这个问题,在中国药典15版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指导原则-培养基-培养基的贮藏项下有规定:固体培养基灭菌后只允许1次再融化,避免因过度受热造成培养基质量下降或微 生物污染。培养基的再融化一般采用水浴或流通蒸汽加热,若采用其他溶解方 法,应对其进行评估 ,确认该溶解方法不影响培养基质量。融化的培养基应置于 45〜50℃的环境中,不得超过8小时。使用过的培养基 (包括失效的培养基)应按照国家污染废物处理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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